华宁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预审
所属地区:云南
华宁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云发改投资【2008】22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华宁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华宁县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2、建设地点:距离华宁县城0.41km的龙珠河边。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4、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见下表:
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
资质要求
工期要求
一标段
新建污水处理厂一座,处理能力1万吨/日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叁级以上(含叁级)
158日历天
二标段
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工程:污水管:环城北路(WA31污水井开始)——宁荣街——污水处理厂长度:5426m,宁阳路长度:1084m,合计:6510m;雨水管:宁阳路:659m,东市街:591m,东风路:1046m,环城东路:1522m,合计:3818m;顶管:穿越华盘公路段
158日历天
5、工程估算总投资: 6708 万元。
6、主要技术标准:符合现行《市政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要求,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7、计划开竣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0年7月26日,计划竣工日期2010年12月31日,共158日历天。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叁级以上(含叁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项目经理具有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证书。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且允许中1个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凡参加报名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证件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贰级建造师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入滇备案许可证(省外企业)。
2、报名时间: 2010 年6月24日至2010年6月30日,每天上午 9 时 30分至下午 17 时 00分。
3、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可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并另加邮寄费每套100元(人民币),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邮购款后1日内以快递方式向投标申请人寄送资格预审文件。
五、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时间:
2010年 7 月 1 日 12 时 00 分之前,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将被拒绝。
联系人:牛丽
联系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传真:010-5111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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