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杨,老家江西,曾经在杭州一家二手房中介做业务,今年五一节后来我公司做业务员。
整个5月份,小杨从未做过一笔业务。于是这个月初发工资时,小杨只能拿点基本工资,一分业务提成也没有。
6月份,也就是这个月的12号,小杨从仓库发了一张乳胶床垫和1个双人枕,一对乳胶标准枕,总货款6100元。小杨说是卖给他以前公司的朋友。当天,小杨也把货款如数收回来交给了财务。
13号,小杨打了辞职报告,说家里有事,必须在17号端午节前赶回老家,并央求我能把工资一起结一下。我答应了小杨的请辞,本来按公司规定小杨这月的工资是要到下月初才能发的,但我考虑到工资迟早都是要付的,再说让小杨拿着工资走,一来他也比较安心,再则回老家多拿点钱总是好事。我告诉小杨:“你的工资我可以通知财务提前发给你,但公司规定卖出的产品7天内是无条件退货的,所以你昨天刚卖出的业务提成305元,要不到下月初叫财务帮你打在卡上吧。” 小杨拍着胸脯说:“昨天我朋友已经用过了,说乳胶真是个好东西,睡着很舒服。他肯定不会退货的,他还想向其它朋友推荐呢。”既然这样,我便通知财务把小杨6月份的工资和提成如数给结了。
就这样,到了端午节后上班的{dy}天,也就是17号,有一位先生拿了当初小杨卖出的产品,来公司退货。我问那位先生是不是我们的产品有质量问题才要退货?那位先生说:“本来我是想帮我朋友小杨做点业绩,现在他辞职了,这货我也不要了。你们公司不是承诺7天内无条件退货的吗?难道我不能退吗?”
既然如此,也不必多说了,财务把6100元退给了那位先生。此时,我只怪自己当初把310元的提成提早结给了小杨。但我又想和小杨说一句:“310元让我看透了你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