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命的流行
文/趙汗青
时下,都市的女孩都在流行亮片、豹纹、细吊带、高吊黑丝袜、细高跟鞋……甚至那些尚未成年的孩子们也在跟风。如此,有人就看不惯,说什么的都有,有的言语还非常激烈,把人损得乱七八糟。笔者却由此想到了本文的题目。
流行是现代生活的节奏,流行一面不断地淘汰过时的东西,一面又不停地推出时尚的东西。流行是一个顽皮的“淘气鬼” ,当人们刚刚为获得一种流行的物品沾沾自喜的时侯,一转眼,这种物品却已经被淘汰了。流行把愉悦带给人们的同时,也无情地陷人们于无尽的苦恼之中。回首看看,静心想想,我们每个人大概都能从自己的身上找到许多被流行戏弄过的痕迹。当初,我们那么虔诚地去追求的时髦玩意儿,时过境迁,全都化作丑陋不堪的俗物,比如,录音机、喇叭裤、呼啦圈,女性“蘑菇头”、“ 迷你裙” 等等。
流行的魅力往往不在流行物本身,而在于那只“看不见的手” 的指挥。中国人喜欢从众,爱起哄,许多人把流行看作时尚,不论是吃的用的,还是穿的玩的,只要瞅准市面上流行什么,便拼命地追求什么。昨儿流行牛仔服,满街筒子不分男女老少都是“牛仔” ,今儿流行西装,官工农士学商清一色都成了“绅士” ,这是穿的。再看用的;从录音机到组合音响再到镭射,从放像机到VCD、DVD、宽屏,从BB机到“大哥大”、 到3g手机、摄像手机,从自行车、摩托车到私家车,一浪扑来,万众相随,不容你充当冷静的旁观者,你只能跟着感觉走,谁不跟着流行,谁就要受到流行者的嘲笑。因此,有的人便不惜打肿脸充胖子,勒紧裤带赶流行。流行者最终都是“牺牲品” ,胜利者永远都是商人。
流行的东西或许是时尚的,但大都没有生命力。许多物事流行之时便是死亡之始,现代生活节奏越来越快,所有产品更新换代的周期越来越短,这就注定流行是短命的。特别是服饰,眼下是每周一款,一月一个行色。工薪阶层想追赶流行浪潮,总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流行最能满足那些虚荣心特重者的虚荣心理,她们总是不愿落在别人后面,总是想方设法领个新潮,占个上风,所以,她们终日在流行潮的波峰浪谷间疲于奔命地“更新” 自我,其结果,时尚倒是时尚了,心理却也憔悴了,这难道不是以巨大代价来进行自我惩罚的愚蠢行为?
盲目追求流行,实质上是缺乏自信的表现。凡是穿出个性和玩出特色的人,即使不时尚,也能羸得异性的青睐,受到大家的赞赏。当然,这种个性和特征绝不是低水平的标新立异,而是xx次的不同凡响。
流行是短命的,流行又是不可抗拒的,这是现代社会的“特色” 。以何种方式生存于世,谁也无权强求一致,也绝不可能强求一致。如果我们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在开放的盛世时代不去张扬自己的个性,反而让流行这个“魔鬼” 来束缚我们,扼制我们,那么,我们的生活是不是有点可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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