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所属垃圾发电厂工程化学炉前加药取样设备采购
招标编号:0708-104003ZXY241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其它
所属地区:广东
受委托,对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所属垃圾发电厂工程化学炉前加药取样设备采购招标进行资格预审。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企
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上述项目的设备供货和服务提交资格预审材料。
通过资格预审的企业将被邀请参加此项目的投标。
1、 项目名称: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01 武汉市江北西部(新沟)垃圾焚烧发电厂化学炉前加药取样设备 1套
02 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化学炉前加药取样设备 1套
2、 招标编号:0708-104003ZXY241
3、 工程概况:
3.1项目名称:
01包: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将建设武汉市江北西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厂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新沟镇,规划容
量为日处理2×500吨,计划于2011年底投产运行。设计垃圾低位热值为1600kcal/kg。
02包: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将建设宝安区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厂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办塘下涌
村老虎坑环境园。一期工程日处理城市垃圾1200t,年处理40万t,本项目属于二期扩建工程日处理城市垃圾3000t,年处理100万t。二期工程建
设4条750t/d垃圾焚烧线,配套安装额定2×30MW({zd0}32MW)抽汽凝汽式汽轮机,安装2×32MW发电机组。本期工程装机规模为2×30MW等级中温
中压抽汽凝汽式机组,配4×750t/d垃圾焚烧锅炉,工程一次建成。
4、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化学炉前加药取样设备本体及配套附件,同时也包括所有必要的材料、备品备件、消耗品和专用工具以及设计、供货、
安装指导、调试、技术资料和技术服务等。
5、资格要求:
5.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具有已年审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
5.2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5.3 投标人2008、2009年连续2年营业总收入不能少于5000万元。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经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签字的2008和2009年度
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以及审计报告复印件。
5.4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中国电能成套设备有限公司》颁发的加药和取样系统电力系统入网许可证。
5.5 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ISO-9000、ISO-2000系列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5.6 投标人应具有满足以下所有要求的业绩:
5.6.1 项目时间:从2007年开始产品投入使用超过2年的运行业绩;
5.6.2 项目数量:最少提供5个火力发电厂的加药和取样系统业绩(如加药和取样分别做的业绩需要十家);
5.6.3 项目类型:招标要求相同(详见资格预审文件1.2)的加药和取样系统,并且已证明投标产品应用于加药和取样设备达到设计和运行要求
。设备及仪表投入率在98%以上,准确率在98%以上。
5.6.4 提供用户使用证明:证明的内容必须包括5.6.1-5.6.3的所有内容及使用单位的相关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提供用户使用证明复印件加盖用
户单位公章。
5.7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时间:2010年6月23日至2010年6月29日18:00时止;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和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
7、资格预审材料递交时间:2010年6月30日12:00前。
联系人: 牛 丽
手机:13466627831
电话:010-63836586 51113228
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