瓶(桶)装饮用水类(矿泉水水/纯净水)生产许可证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瓶(桶)装饮用水是指密封于塑料瓶(桶)、玻璃瓶或其他容器中可直接饮用的水。瓶(桶)装饮用水产品包括饮用xx矿泉水、瓶(桶)装饮用纯净水以及瓶(桶)装饮用水等产品。不包括矿物质水等向水中加过各种物质的产品。
瓶(桶)装饮用水类(矿泉水水/纯净水)生产许可证产品相关标准:
GB8537-1995《饮用xx矿泉水》;GB17323-1998《瓶装饮用纯净水》;GB17324-2003《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GB19298-2003《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瓶(桶)装饮用水类(矿泉水水/纯净水)生产许可证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所用原辅材料应符合GB10791-1989《软饮料原辅材料的要求》的规定;包装材料应符合GB10790-1989《软饮料的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规定,不得使用以回收废旧塑料为原料制成的瓶、桶和盖;所用的消毒剂应是食品级并符合相应标准的规定,有监管部门的批准文号;对于饮用xx矿泉水,其水源应有相关管理部门的鉴定和批准开采的文件,即水源评价报告、采矿许可证、取水证、水源水质跟踪监测报告。原辅材料中涉及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采购获证企业的合格产品。
瓶(桶)装饮用水类(矿泉水水/纯净水)生产许可证抽样方法:
在企业的成品仓库内,从同一规格、同一批次的合格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对于同时生产矿泉水、纯净水及其他瓶装饮用水的企业,每类产品抽一个品种;对于既生产瓶装水又生产桶装水的企业应抽查桶装水产品。瓶装水的抽样基数不得少于200瓶,桶装水的抽样基数不得少于100桶,瓶装水的抽样数量为18瓶,桶装水的抽样数量为6桶。样品分成2份,1份检验,1分备查。抽样人员与被抽查企业陪同人员确认无误后,双方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并当场加贴封条封存样品。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和抽样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