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6月21日河南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井下火药自燃爆炸,截止目前遇难人数46人,已生还26人。死亡的魔爪仍然在继续扼住被困在井下矿工的喉咙,新的死亡名单还会继续添加,尽管我们不希望。
我所知道发生的煤矿爆炸事件就有数起:2008年鹤岗富华煤矿矿难31人遇难,同年鹤岗泰源煤矿矿难13人遇难,再六年前,2002年鹤岗鼎盛煤矿矿难44人遇难。2005年同是黑龙江省,七台河矿难中171人的生命被无情吞噬。近年来全国矿难死了多少人我不知道,但已经够了,还不够触目惊心的吗?
在不同的人看来煤矿黑洞洞的井口有不同的蕴含。比如在死难的矿工和家属看来它是一个张着大口吃人的充满贪欲永远不会满足的魔鬼,而在矿主看来,却是黑色黄金的宝藏。就拿国有煤矿来说,上到矿领导班子,下到工区领导,他们的奖金乃至福利无不和产量挂钩。制度催生的无非就是口头上的“安全{dy}”实际上的“产量{dy}”。在安全与产量的对弈中,矿工年轻的生命,无疑作为一种个人利益或领导利益的牺牲品.
频繁发生矿难反映出当前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存在几个突出问题:
一是部分地区特别是市(地)级以下基层监管力量不足。有的县级安全监管机构没有专门的矿山安全监管人员,难以适应基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四是对矿业安全问题的科研不足,科研经费少的可怜,各个煤矿企业更是普遍缺乏从事科技开发和推广的人才,尤其是对瓦斯安全问题研究不足。
三是受原材料市场好转的影响,重效益、轻安全管理的现象有所抬头,导致重大事故有所上升。
二是多数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职工教育培训不够或流于形式,导致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普遍低下,开采技术含量低,部分企业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多数从业者素质低,安全意识差。
在此沉痛哀悼在矿难中死去的人们,愿逝者安息。(本文来自沧州德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