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发表后的一项重要责任 二十多年前我发表{dy}篇学术论文,{zh1}刊登于《实验医学学报》(J. Exp. Med.)。当时我的导师将他自己的署名从{dy}移到{zh1},使我成为{dy}作者。按照那时中国学术界的惯例,其他导师在国内外重要论文上多数或经常作{dy}署 名,否则往往就被他人认为并非对论文作出主要贡献。为了署名的变动,我导师给我留下一段话:“发表论文不仅是荣誉,更重要的是责任。{dy}作者也不仅是荣 誉,更重要的是要对实验及分析的细节负责。”这段话令我刻骨铭心,至今连导师说话时的语气和神态仍历历在目。 论文发表后有很多 责任,其中十分重要的一项就是向所有其他合资格的同行(qualified investigators)提供一切可再生的独特实验试剂或材料,包括质粒、单克隆抗体、基因敲除小鼠胚胎、病毒、细胞株等等,但对不可再生材料 (例如多克隆抗体) 或可以购买得到的试剂则可例外。当然对多克隆抗体,许多同行还是愿意提供少量。这已不仅是学术界的惯例,大多数国际学术杂志也已将此作为论文发表的前提和 严格规定。在我多年的研究工作中曾向数以百计的同行索要并得到实验试剂和材料,同时也曾向数以百计的同行提供他们所索要的试剂或材料。当然,对于并非朋友 或互相尊敬或仰慕的同行,一般还要按大学的要求签署一份材料转移协议(Material Transfer Agreement, MTA)。其中有一些条件,例如需要鸣谢材料提供者并引用其原始文献、未经同意不能擅自向第三者提供,以及不能用于商业用途等等。其实这些都是应有之义, 无论签不签协议都要恪守。 按照这一惯例,经过正当的手续就可以获得他人论文中报道的可再生材料和试剂。当然这也有一个限度,有 些实验室就只允许索取最多三件或五件材料或试剂。一下问人要十几二十种质粒或抗体,可想而知是不太现实的。此外,索取试剂和材料由于涉及一定的信誉和协 定,一般应由课题负责人出面或通过课题负责人来进行,这样索取的效果一般也较好。按惯例,对于资格存疑的索要者,作者是可以不予理睬的。交换试剂和材料也 是科研工作中交友和合作的过程。以我二十年的经历,大多数有名和有成就的大科学家,往往十分重视与同行分享自己独特的试剂和材料,其表现也较慷慨和有自 信。因此他们也更受人尊重,其论文也得到更多同行的引用。同样,较有信誉的学者一般更容易从同行中获得独特的试剂或材料。相反,信誉较差或有过不良行为 (例如论文结果不能重复或曾刁难同行等)的学者则较难得到别人的支持。向人索要试剂或材料,一般应提供自己的快递公司账号以支付快递的邮资。如果觉得给他 人寄送试剂太麻烦,也可以把试剂或材料交给公司,例如ATCC (www.atcc.org)或Addgene (www.addgene.com),任由同行以合理的价格购买。 很多人认为这样的制度对于千辛万苦制成独特试剂或材料的学者 不公平。但是,科学研究是高尚的事业,其目的不是为自己出名而是造福人类,与同行共享是一种无私奉献的崇高境界。况且,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作为科学家一分 子我们也可以从同行中获得许多珍贵的试剂和材料。这既是良性互动,也是科学界的行规和惯例。只有处于封闭环境、不信任他人或不被他人信任的人,才会费时费 力xx依靠自己重复进行所有他人已发表的工作或制备别人已获得的试剂与材料。这样是封闭和落后的表现,是典型的低水平重复。 在 现实生活中,中国内地学者对此惯例可能还不太习惯和适应,对于索取的方法和途径也不大了解,在语言沟通方面也有一定的障碍。另一方面,部分中国学者对于向 国际同行提供试剂或材料也不太积极,或以种种原因推搪。当然,外国同行对中国学者的信誉没有充分信心,甚至对其操守也有一定的怀疑,以致未能积极回应中国 学者的索取要求。此外,国际上也确有少部分学者出于种种原因,从不积极向同行提供试剂和材料,或在提供时提出额外要求,或者推三推四,以种种借口回避论文 发表后的这一重要责任。 对此,一种比较激烈的抗争办法就是通知发表原论文的杂志或支持该项研究的资助机构。使出这一杀手锏当然 是迫不得已的{zh1}一招,而要承担的风险就是势必与原作者反目成仇。现实生活中,这种手法可能对原作者造成重大的损失。接到投诉后,象NIH等资助机构可能 向作者发出警告,直至停止对其项目的支持。而负责任的杂志也会逼作者就范,或提出警告,或在杂志上公开谴责,或限制其今后的投稿。如今许多杂志都在作者须 知中强调了此类要求,并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来处理此类投诉。例如今天出刊的美国科学院院报就专门由主编署名登出启事(PNAS 107:7113, 2010: http://www.pnas.org/content/107/15/7113.2.extract),批评2003年发表的一篇论文的作者(来自美 国达特茅斯学院)以专利保护及知识产权为由,拒不向同行提供可进行类似人类的糖基化修饰的酵母菌株。即使作者继续抗拒,受到如此批评后其声誉将大受打击, 他们将来发表的论文也将受到更严厉的审查和对待,可以说是得不偿失。 可以说,等到大多数作者都把积极向合资格的同行提供独特的 试剂和材料作为自己发表论文后必须履行的一项重要责任,我国基础科学研究的风气才算真正有所改善,也真正走向国际化。 本文引用地址: http://www.sciencenet.cn/m/user_content.aspx?id=312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