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泽金融商务区土地一级开发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ZFG-DLZ(F)-201006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丽泽金融商务区B2B3、B4B5、B9B11地块一级开发 已由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政府以 丰政函[2010]113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 来自政府投资和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且符合招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服务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项目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土地面积约为:97公顷,其投资总额大约为: 人民币:106亿元,本次招标的范围为本项目的全过程跟踪审计,计划服务周期为:自合同正式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服务结束,预计为: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① 须是一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
② 须具备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颁发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和财政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资格,且在北京市区域内具有类似项目审计业绩;
③ 拟任职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具有类似的项目管理经验且受聘于投标人。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资格投标。
3.3 各投标人就本项目的全部进行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开始及截止时间:2010年6月21日至2010年6月25日上午9:00至16:00(法定工休日、节假日除外)。
5.报名携带资料
5.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2工程造价咨询甲级和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
5.4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 公章);
5.5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协议原件;
5.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报名)原件(法定代表人除外)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同时递交联合体收取委托书原件)。
以上材料请资格申请人在报名时同时递交,原件(除授权委托书)验证后当场返还,其余材料留存备查。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申请人完成报名手续后请于2010年6月22日至2010年6月25日上午9:00至16:00前往报名地点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不退。
6.3 外地需邮购资格预审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50元(含邮费)收到单位的书面申请材料后2日内寄出。
联系人:夏勇
电话:13261011184
邮箱:dlzbzx@163.com
网址: www.bidding-c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