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6月1日开始实施,按规定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必须取得生产许可方可生产。但目前,复合食品添加剂和部分未列入《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换(发)证实施细则》品种范围的食品添加剂,因部门协调困难或部门工作进度不一致,无法申办生产许可,部分企业将无法生存。 一问:我公司是湖北省的一家生产复合食品添加剂的企业,于2001年开始营业,迄今已有9年的历史了。一直以来,我们都只生产复合食品添加剂,所以没有生产许可证,只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现在有一个紧急的情况向您求助:每年的营业执照在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必须年检,而我公司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已于2009年12月31日到期,现在复合食品添加的生产许可证又不能办理,那这样的话,我们公司是无法进行年检的,不能年检就意味着我们合法经营了近10年的公司将不复存在!按照贵局127号令,于今年6月3号去省局的窗口办理生产许可证,但省局的工作人员拿出了贵局发的365号文,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第六条中对复合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做了相应规定,第(二)条的第4点中,要求“提交卫生部门制定或认可的复合食品添加剂名称、组分、各组分含量以及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标准”,但我们询问了食品添加剂协会,目前的“复合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还在制定中,所以我们无法提供这个材料。目前这个状况对于我们来说太艰难了,如果不能年检,就意味着我们这个家公司将面临死亡。我想有个不情之请,能否请贵局或者省局出具相应的证明,这样我们可以根据这个证明去申请营业执照年检的延期。距食品添加剂通用卫生标准出台还有一段时间,哪怕在这段时间中我们无法营业、我们不能生产,也比公司现在就死去要好一点。恳请领导们尽快回复,谢谢!祝:好!武汉大丰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付相卿电话:027-61895321 13995563739 2010.6.7 答:付相卿您好!您提出的问题很重要,您所提到的问题中主要是年检和营业执照延期的问题,这两项工作都属工商部门职责范围,请向工商部门咨询。根据《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89号),企业申请生产许可时,复合食品添加剂的名称、组分、生产工艺应当符合复合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关于卫生部制定标准事宜,请向卫生部咨询。 二问:按《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要求,所有食品添加剂(包括复合食品添加剂)均应在6月1日起办理生产许可证,但是目前质量技术监督局仍不予受理,也没有解释文件发布,而部分地区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则说6月1日起要进行食品添加剂的查处;电话咨询总局,各部门都互相转电话,可就是没人给出具体的解释。请问:(1)什么时候可以受理?或者现在生产复合食品添加剂的企业该如何做呢?(2)如一旦遇上查处或质监以无生产许可证不允许企业使用时,我们应该如何处理或解释呢?急切盼望您的答复!谢谢! 答:金海燕您好!根据《关于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09]89号),企业申请生产许可时,复合食品添加剂的名称、组分、生产工艺应当符合复合食品添加剂通用安全标准。关于卫生部制定标准事宜,请向卫生部咨询。在食品安全法实施之前,已经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或卫生许可证明的,许可证明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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