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是买房者付给卖房者的首付款,结果却被美南不动产以“确保交易双方利益”的名义代收,并留存一段时间,其间这笔钱的去向成谜。市民孙先生日前致电本报称,代收首付款是青岛美南不动产的一贯做法,同时美南又有偿帮客户办理垫资解押的业务,广大购房者的首付款有可能被美南用来“钱生钱”。记者采访获悉,国家有关部委早已明令禁止中介机构代收购房首付款及定金,目前岛城多数房产中介机构已不敢触碰这一“红线”。
■反映
买房要先给中介首付款
据市民孙先生反映,他今年2月份曾把自己名下的一处房产委托给青岛美南不动产的一家分店销售。“当时业务人员告诉我,为了防止我反悔,需要跟他们签一份类似于卖房委托书的协议。”孙先生说,考虑到美南不动产是一家大中介,他当时没有注意到协议上有代收首付款的条款。今年4月份房产新政出台以前,孙先生的房子顺利成交了,但此时买主支付的首付款已经在美南的账户上留存了一个多月。
6月16日,岛城至少有7位需要xx买房的市民向本报记者证实,房屋买卖合同签署后,美南不动产就要求他们立即将首付款交给美南财务部。美南的说法是“确保卖房者的权益,也方便买房者顺利贷出款项”。对于美南方面的这种说法,孙先生并不认同。“从买房者交首付款开始算起,直到这笔钱xx转入卖房者账户,差不多要留存近一个月,这期间光产生的利息就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孙先生说,他之前通过一些小中介机构买房的时候,房款根本不经过中介的手,直接在购房者和卖房者之间流转。
■质疑
首付款被用来“钱生钱”
孙先生认为,买房者的首付款被美南不动产留存期间,由于缺乏第三方有效监管,“这笔钱很可能会被挪作他用”。“不少二手房本身就是卖房者xx买来的,需要还清银行xx、解除房产抵押后才能再次交易,但卖家往往都不出资解押,而是让买家垫资解押,而需要xx购买二手房的市民往往又拿不出这笔钱。”孙先生说,这就需要依靠中介来帮助买房者垫资解押。“据我了解,美南不动产也开设了垫资解押的业务,不过要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孙先生说,很难保证购房者支付的首付款不会被挪用,成为美南“生钱”的工具。
据美南不动产一位离职的房产经纪人透露,随着越来越多的欠贷二手房进入交易市场,有偿垫资解押是美南的又一个利润增长点,而美南垫资解押的资金来源,就是靠代收广大购房者的首付款或定金。这位已经离职的房产经纪人说,与垫资解押取得的收益相比,“首付款及定金产生的利息只能算是毛毛雨”。
■调查
房产中介热衷垫资解押
6月17日,记者咨询了21世纪不动产、玛雅房屋和青房置换等其他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均表示,首付款都会在{dy}时间交付给卖房者,原则上不代收。与此同时,记者以买房者的名义咨询了青岛美南不动产旗下的多家分店,业务人员均表示能办理垫资解押。其中鞍山路分店一位业务员告诉记者,办理垫资解押业务的手续费为解押总额的3%。四季景园分店的业务员告诉记者,申请垫资解押最快需要 3天时间,“根据青岛美南不动产的规定,各分店在动用资金替客户办理垫资解押业务时,总部根据各分店的用款情况统一调拨”。
青房置换总经理李燕霞认为,一旦中介机构代收房款,就难以保证不会把钱挪作他用。
记者17日与青岛美南不动产区域销售总监取得了联系,咨询美南代收客户首付款的相关问题,对方表示随后将给予答复。但截至记者17日晚上7时发稿时,美南方面没有给出任何回应。
■新闻链接
国家早已规定中介禁收房款
早在2007年1月22日,当时的建设部与央行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房地产经纪机构或交易保证机构,必须在银行开立客户交易结算资金专用存款账户,用于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存储和划转,资金划转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
“该资金监管账户本身不产生利息,不存在中介公司从中获取利息费用的可能。同时买方存入该账户的资金,必须由买方、卖方、中介、银行四方签字才能支取,从根本上杜绝了中介通过现金收房赚取差价、随意动用客户资金从事营利性活动的行为。”21世纪不动产青岛区域分部总经理刘刚说。
青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场处有关人士表示,尽管目前岛城暂未强制房产中介设立二手房资金监管账户,但如果出现中介机构代收首付款及定金等违规行为,将予以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