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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秘书人员的印章防伪工作

郭炎武

                              本文发表于上海大学主办《秘书》2010年3期21-22页

摘要:秘书的印章防伪工作具有自身的特征,不可替代,非常重要。秘书人员应该拥有正确的观念,采用预置标识、技术鉴定等措施,建立严格信息互证的制度,才能在{zd0}程度上有效防范印章伪造的社会风险。

关键词:秘书 印章防伪 预置标识 信息互证 技术鉴定

印章作为的权力与身份的认证手段,广泛地应用于政治、经济与社会生活等诸多领域中。印章和介绍信管理也是秘书的日常工作之一。被称为xxx五大秘书之一的田家英先生就曾为xxx主席掌管过印章。现在秘书或秘书部门管理的印章通常有三类:“一是单位印章(含钢印);二是单位领导人公用的私章;三是秘书部门的印章。”[1]许多秘书学著作,例如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评审认定的《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中,对印章刻制、颁发、启用与使用均有详细的说明,而对印章的防伪管理却没有论述。而事实上近年来伪造印章进行欺诈的案件逐年上升。1993年,有犯罪分子私刻“国家外汇局业务处”的印章,精心策划了一起两亿美元xx诈骗案。这些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严峻的形势要求广大文秘工作者必须培养印章防伪的强烈意识和基本技能。秘书的印章防伪是司法部门不可替代的。它非常重要,具有以下三大特征:

预先性。司法部门固然有印章鉴定工作,但司法介入具有滞后性。当司法鉴定发生时,往往重大的损失也已经发生。而秘书在接受介绍信、转发承诺函等文书处理过程中,如果对可疑印章的图文位置、字体形状、印油特征等进行分析,及早发现伪造现象,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防止欺诈行为的发生,为单位避免很大的损失。

可操作性。受限于专业技术和硬件设备,秘书人员的辨伪工作一般不可能有司法部门那样专业。这要求秘书人员必须充分运用好简单的设备、常规的技术并结合科学的管理制度来完成印章的防伪工作。

全面性。司法机辨伪工作具有针对性,一般只针对与刑侦或诉讼有关的文书。而秘书印章辨伪具有日常性和全面性。在单位业务往来的担保文书、合同、投标书和承诺函等文本上都盖有印章。在接受、传达或查阅这些文书时,秘书必须保持警觉意识,一旦发现可疑迹象必须认真开展辨伪鉴定工作。根据上述三个特征,我们可以采取预置标识、信息互证和技术鉴定等方法开展印章的防伪工作。

1. 预置标识

目前,我国的印章制作方法主要是手工雕刻印章、激光雕刻印章、光敏印章、照相制版压模成印(原子印章)、机械雕刻(钢印)等。就技术而言,任何一种印章都可以被逼真地仿造。而经常被伪造的是手工雕刻印章、激光雕刻印章和光敏印章三种。如果在这些印章中预先设置特殊的鉴定标识,可以大大提高伪造的难度和防伪鉴定效率。鉴定标识一般有特殊字体、特殊痕迹和特殊印油三种具体形式。

1.1特殊字体。激光雕刻印章、光敏印章和原子印章都使用计算机排版制作印文。不同的计算机印章排版软件的字库常常存在差别。秘书人员可以要求印章制作商选择其中比较少用的字体,并使某些字的笔画长短、粗细以及倾斜度产生微妙的变化。这样可以使仿冒者无法直接调用合适字体进行排版,只能采用手工刻写或扫描制图的方式来制作印章,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被仿造的难度。

1.2特殊痕迹。在印章排版时,可以指令操作员在章面上增设随机点和防伪网纹。随机点的增设会使仿制者迟疑不决——很难判定印面痕迹是印章本身的标志,还是偶然的印迹。也可以“在边框上随机或按表盘时针指点的位置设定缺口或把标识标志和超微缩文字隐藏于其中,在其他位置随机设置分体的隐形代码、条形码、暗记,甚至照片与图文密码等等”[2]。这些设置可以在不违犯印章图文规范的前提下,使印章图文信息复杂化、精密化和隐秘化 。对此,很多仿冒者稍有忽略,就会差之毫厘而谬以千里,以致于赝品在重大的差别面前暴露无遗。

1.3特殊印油。在印油中加入一些特殊的加密配方,以区别于普通的印油。根据印油中添加物和检测方法的不同,防伪印油可分为:荧光印油、红外印油、温变印油等。荧光防伪印油含有特种荧光物质,当用紫外线照射时会呈现出鲜艳的彩色荧光。一般无色印油呈有色荧光;有色印油则呈现出与原颜色有差别或强度增大的荧光。红外印油将吸收红外线的物质加入到印油中制成。这种油墨,在日光下无任何反应,但在红外线照射下,可观察到相应的信号。温变印油在加热时由于其中的某些化合物发生理化结构改变而变色。变色后,有的可逆变,有的不可逆变。检测时可用手指或点燃的烟头、热水杯加热即可。目前,这些印油都已经批量进入市场,采用这些产品可以给仿冒者设置严重的障碍:假如对方是利用真实文件的复印件来仿制印章,那就不能测试出印油的标志特性。假如对方根据真实的文件仿冒,印章使用者也可以采取定期更换印油和信息互动的方式来防伪。

2.信息互证

200041,国家公安部颁布实施了《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这是我国印章业的{dy}个国家标准。它作为国家公共安全行业强制性技术规范,对印章信息编码、信息代码、图像数据格式、数据结构及数据交换格式等,都作了明确规定。随后,许多地区逐步推开了印章信息化网络工程。“2005年桂林市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由—个中心数据、一个制作中心、13个审批终端和多个互联终端组成。中心数据库存储全市印章信息,并与全区、全国系统联网。”[3]印章治安管理信息联网系统的建立,形成印章登记、审批、制作、储存、联网比对、异地查询等一体化操作程序,全面规范了印章业的管理,为公安机关发现和打击利用伪造印章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将发挥明显的作用。

但是,银川西夏印艺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晖认为该系统的印章比对效果令人担忧:“在章框内加网纹线或按印文重合率、变形率判定印文真假,可能使假章合法、真章无效,只能防止手工操刀伪造,尚不能杜绝高科技犯罪。”[4]她的观点得到许多制印同行的支持,因为制作高科技的防伪印章和伪造高科技印章本身就是技术一体两面。现在犯罪伪造手段越来越高明,可以用高精度的现代制章设备将轻而易举地克隆原印章,使印文重合率达几近{bfb}。同时,网络上数码化印章也也不可能显示印油、印泥的防伪效果,更不适合在网络上公开印章的防伪标志。这使通过网络图文对照来判定印章真假的方法,尚存在着诸多缺陷。

为此,许多企业提出了通讯和印信互证制度,就是重要的合作单位之间达成默契:凡是发送重要的商业文书,均伴有专线电话或加密电子邮件提前告知对方,以确认文书送达的时间、地点、人物、方式以及文本内容,以通讯和印信互证的方式确保文书的真实性。

3.技术鉴定

秘书人员通过通讯联络或印痕观察,一旦发现可疑文件,就要开展进行技术鉴定工作。鉴定的方法有常规检测和专业检测两种。无论采用哪种方式,必须特别注意两种情况。

{dy}、尽可能的多份比较。盖印时的用力方式、印油渗透、印面附着物以及印章老化等因素,使每一次印痕都有区别。这些区别被称为印痕的非本质变异。如果多份检材上的印文、墨色等特征xx一致,不存在个体差异,这是就说明对方很可能使用打印手段伪造印章。

第二、分析背景。放大影像后,注意观察印文背景是否有图像处理时残留痕迹,例如,隐隐约约的残缺笔画,特别光亮的扫除线条等。因为使用扫描手段仿造印章经常会留下这些痕迹。

3.1 常规检验法

用常规软件进行样本和验材之间的比对,或者用复印机把样本和验材同样放大3-5倍,使用以下方法检验:

3.1.1 特征标示比对法。使用放大镜观察验材是否有样本中存在的暗记、编码和缩微图像等防伪信息;观测笔画线条的倾斜方向、弧度、转折角度及端点形态;观察画线条的交叉部位、搭配关系特点,邻近的笔画线条之间的长短、粗细等比例特点;观察印面的字间位置、距离、国徽、星标的结构形态等等。

3.1.2 测量比较法。在两枚印章的放大影像上,选取位置相同的、具有特征的某些点,测量两个点之间的长度以及三个点之间所构成角的度数,比较这些长度和角度的近似率。

3.1.3透光重叠比较法。把放大的两枚印章打印在透明的胶片上,再把两张胶片叠合在一起。对光或者投影到大屏幕,观测两颗印章之间的印文的字体、形态、笔画、大小以及印文内容安排形式、印文边框类型等方面的重合率是否在正常的范围内。

3.1.4软件检验法。先通过扫描仪或数码相机获取检材、样本印章影像并输入电脑,使用Photoshop软件进行图像比较。在进行印文比对检验时,可直接放大观察, 然后进行测量比对、划线比对、拼接比对、重合比对。无论是手工雕刻伪造印章、光敏法伪造印章,甚至是照相制版伪造印章,这种方法都有一定的效果。

3.2 工具检验法

对重要的文本,办公室主任可以申请司法或者科研机构进行专业的鉴定,也可以根据单位的财力和业务情况,建议购置专业的验印机。与常规的方式相比,用验印机验印既有机器的客观效果分析,也提供人工辅助功能,使印章的鉴别更加客观、准确、灵活。现在国内外生产开发的文件检验仪器设备较多,对印章真伪鉴定都具有较好的帮助和辅助作用。如英国法斯特公司2001年初推出的VSC-2000/HR文检仪工作站,已广泛运用在我国的司法鉴定、科学研究等机构。使用该仪器检验印章时,可使图像放大至480倍,然后进行特征观察、拼接比较、重叠比较等等。VSC-2000/HR文检仪配置有高性能的显微分光光度计,可以提供不同物质反射、吸收和荧光激发的光谱信息。在同一检测条件下,对检材和样本印文文字线条的微区分别进行检测,并对获得的谱图进行比对。从而推断印文的产生的真实时间。

总之,秘书的印章防伪工作具有自身的特征,不可替代,非常重要。其中预防性措施尤为必要,预置信息可以极大地提高印章仿制的难度和鉴定印章的效率。我们应该摈弃唯技术论的错误思路,建立合作单位之间的通讯和印信互证制度体系。秘书人员只有将正确的观念、预防的措施、严格的制度和鉴定技术四个方面结合起来,才能在极大程度上有效防范印章伪造的社会风险。

参考文献:

[1]张玲莉.秘书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程[M].北京:2006,116.

[2]谢朋,罗琼.印章防伪技术的应用与发展[J].中国防伪,2004,(10)11.

[3]王文胜.警方建立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N].桂林日报,2005-12-1401.

[4]王晖.浅谈印章治安管理信息系统标准[N].科技日报,2003-11-0805.

本文发表于上海大学主办《秘书》2010年3期21-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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