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拍客游泰安”
网络摄影、摄像大赛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国际旅游名城建设,让游客、市民深入了解泰安、泰安旅游,切身感受“龙之旅”旅游格局为泰安旅游带来的新体验,配合“优质服务争先锋·我为创城作贡献”活动,泰安市旅游局、泰安日报社、泰安广播电视台、泰安市摄影家协会在《中国泰安·泰山旅游资讯网》共同举办“2010拍客游泰安”网络摄影、摄像大赛活动。以摄影摄像大赛为载体,以网络为平台,以我市泰山周边景区(点)的自然风光、生态环境、民俗风情、人文资源为内容,从游客的视角,用影像全方位、多层次展示泰安旅游“龙之旅”的形象,进一步提升泰安旅游的知名度、美誉度,促进泰安旅游业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0年6月20日——9月25日
三、主办单位
泰安市旅游局、泰安日报社、泰安广播电视台、泰安市摄影家协会、中国联通泰安市分公司
四、协办单位
泰山区旅游局、岱岳区旅游局、新泰市旅游局、肥城市旅游局、宁阳县旅游局、东平县旅游局、泰山花样年华景区、泰山封禅大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泰安老县衙旅游文化街等
五、参与媒体
《泰安日报》、《泰山晨刊》、泰安广播电视台、泰安信息港、东方泰山网、中华泰山网、中国泰安·泰山旅游资讯网
六、参赛要求
1、凡是我市的摄影家,摄影、摄像工作者、摄影、摄像爱好者均可参加。
2、请参赛者登录泰安旅游门户网站——中国泰安·泰山旅游资讯网,按照网站提示要求,下载报名表,填写参赛者姓名、证件号码等必要事项。请务必仔细填写个人姓名、联系方式等内容,以备获奖时及时通知本人。
3、参赛者须在指定时间内,到市旅游局提交本人参赛报名表、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及本人摄影作品一幅或本人摄制视频短片一段(摄影作品要求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不小于3M;参赛视频作品播放时间应在五分钟以内,800万像素以上)。由市旅游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在市旅游局领取景区(点)门票。
4、xx反映活动指定泰山方特欢乐世界、花样年华景、泰山封禅大典、岱岳区下港乡、新泰莲花山、肥城牛山、宁阳神童山东平聚义岛及东平湖等景区(点)的自然风光、生态环境、民俗风情、纪实新闻、社会生活类作品参赛。作品内容健康、手法新颖、构图美观。
5、参赛摄影作品必须为未经修改的数码电子图片,后期制作除对照片进行色彩、密度、反差、饱和度及比度的简单调节外,不得对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艺术加工,要求文件格式为JPG格式,不小于3M;参赛视频作品播放时间应在五分钟以内,800万像素以上。
6、请参赛者按照泰安旅游咨询网站要求上传参赛作品,并务必仔细填写个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编、地址、拍摄时间、拍摄地点及图片创意说明(文字不得超过200字)等内容,以备获奖时及时通知本人。
7、所有参赛作品应是活动期间所拍摄,并未经参赛、发表或出版的原创作品。
8、参赛者应对其作品拥有充分、xx、排他的著作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如有任何相关的法律纠纷、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本人承担。
9、主办单位对获奖入选作品拥有相关活动的使用权,包括出版物、展览、专题CD、专题影视节目、专题网站等,不再另付稿酬。使用者须尊重、保留作者署名权。
10、本次大赛不收参赛费,参赛作品均不退稿,所有参赛者即视为认同以上规则。凡不符合征稿要求作品,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评资格。
七、活动程序
1、2010年6月,在《泰安日报》、《泰山晨刊》、泰安信息港、东方泰山网、中华泰山网、泰安旅游政务网、中国泰安·泰山旅游资讯网开辟专栏宣传,营造活动声势。
2、6月 20日——7月16日网上报名。
3、6月20 日——7月16日(工作日内)参赛者凭报名表到市旅游局领取景区(点)门票。
4、7月17 日——8月15日,参赛者向中国泰安·泰山旅游资讯网上传参赛作品。大赛工作人员将对作品进行审核,符合本次大赛要求的作品将在《中国泰安·泰山旅游资讯网》中展示。
5、8月16日——9月12日,网络xx。
6、9月14日——9月15日,由市旅游局组织专家评委对摄影、摄像获得xx数最多的前80件作品进行评选。
7、9月25日举办“2010拍客游泰安”网络摄影、摄像大赛颁奖仪式和作品展。
8、9月底,《中国泰安·泰山旅游资讯网》及合作媒体对获奖作品进行展播。
大赛设作品评选委员会,由省旅游局、市旅游局、泰安日报社、泰安广播电视台、市摄影家协会等相关部门专家担任评委。
八、奖项设置
(一)、摄影类:
1、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证书一件
2、二等奖3名:各奖奖金2000元、证书一件
3、三等奖5名:各奖奖金1000元、证书一件
4、优秀奖20名:各奖证书一件
其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者将同时获得本人2011年免费游览景区(点)的资格。
(二)、摄像类:
1、一等奖2名:奖金5000元、证书一件
2、二等奖3名:各奖奖金2000元、证书一件
3、三等奖5名:各奖奖金1000元、证书一件
4、优秀奖20名:各奖证书一件
其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参赛者将同时获得本人2011年免费游览景区(点)的资格。
(三)、xx类:
xx获奖人员50名,各奖景点门票一张。
泰安市旅游局
泰安日报社
泰安广播电视台
泰安市摄影家协会
中国联通泰安市分公司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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