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陈郝,它不仅是薛城区的一个古老村庄,更是一处我国北方地区瓷窑烧制业的发祥地。早在1300多年前的北朝时代,这里就开始了瓷器的烧制。中陈郝村也就形成了交易市场。
历隋唐,经五代,至宋元,这个交易场所兴旺昌盛。由于各时代瓷器烧制业的发展,瓷窑遍布村庄四周,故有七十二座缸瓦窑之说。烧制瓷器离不开水,所以河流从村中穿过。河上桥梁横卧,桥下舟船竞游,水中白帆点点,桥上车水马龙,喧闹异常,故而留下十桥之记载。沿河靠桥,庙宇林立,善男信女,烧香拜佛,络绎不绝。故旧有九庙之传闻。因此,直到现在这里还流传着“九庙十桥七十二座缸瓦窑”的掌故。
历隋唐,经五代,至宋元,这个交易场所兴旺昌盛。由于各时代瓷器烧制业的发展,瓷窑遍布村庄四周,故有七十二座缸瓦窑之说。烧制瓷器离不开水,所以河流从村中穿过。河上桥梁横卧,桥下舟船竞游,水中白帆点点,桥上车水马龙,喧闹异常,故而留下十桥之记载。沿河靠桥,庙宇林立,善男信女,烧香拜佛,络绎不绝。故旧有九庙之传闻。因此,直到现在这里还流传着“九庙十桥七十二座缸瓦窑”的掌故。
枣庄物产丰富,自古以来就兴起烧制陶瓷的手工作坊。考古调查表明,在全市十多处古瓷窑遗址中,尤以中陈郝古窑遗址面积{zd0},延续时间最长,中陈郝烧制历史已有一千四百多年,而且曾经一度作为土贡品进献京城。据《大明一统志》记载:“兖州府土产黑瓷器,峄县出。”《乾隆府厅州县图志》载:“峄县土贡黑瓷器”瓷土、耐火土和圣土是烧制瓷器的重要原料,枣庄北部山区盛产这些矿产,《峄县志》在记述境北卓山、钓鱼台诸山地理环境时说:“(山)上多垩”,“岭阜盘给多煤炭,多白垩青垩,坚粘不让西国产”,“其麓多白垩青垩,陶人用之,筐值百钱,居人以为利。”《峄县志•物产略》中记载的更详细:“一为土之属,亦殖黑坟(指红土与黑土)不一状,而钓台山土尤有名,至齐村,许池诸岭,所产青垩、白垩,质坚性粘,作什器尤良。……元时,钓台居民陶者甚多,作治什器贾数千里,获利尤厚。近世,民鄙拙不复能为。山西陶者窃据之,每岁作诸巨器,朴质坚重,凝如金石。转毂数百,行销四方,皆得厚值。……或又谓许池所产土与博山琉璃土皆一脉,惜未试之耳。”蕴藏丰富的煤炭,瓷土原料为中陈郝烧瓷业的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中陈郝瓷窑遗址位于枣庄市区西稍偏北10公里处,属于薛城区邹坞镇中陈郝村。窑址北部是与钓台、卓山一脉相承的山麓,南部丘陵时起时伏,附近有煤矿,盛产瓷土,蟠龙河自北向南从村中流过,瓷窑址面积颇大,方圆约四、五平方公里。田野中、河流边散落很多古瓷片,俯拾皆是,整个村落就建筑在手工业作坊区的废墟上。村中自地表以下3米多深,全是不同时代堆积起的瓷片。历年来,村民在耕田翻土、开挖水渠时发现数以千计完整的瓷器,有日常生活中所用的器皿,有造形生动灵巧的玩具。
1987年,对村北青瓷区进行了发掘,文化堆积共分六层,各层土质土色和遗物不尽相同,可以划分四期。{dy}期年代为北朝晚期;第二期为隋代;第三期为唐代、五代;第四期为北宋。可见这处遗址延续时代之长。以挖掘的文物看,可以分为窑具、瓷器、铜器三大类。窑具主要有三足支钉,筒状支具不规则形支具支柱、托座、匣钵、垫圈、五齿支具、蹄形卯模、垫饼、垫钉和垫板等物。瓷器有碗、胡人头像、罐、盆盘、钵、杯、盘口壶、高足盘、器盖、执壶、水盂、灯、埙、砚等。铜器主要有隋代五株钱、铜镜、北宋铜钱。
白瓷区位于中陈郝村南广阔地域。考古调查时曾在这一带采集到不少完整瓷器,尤其是东南角有一片名叫“瓦碴地”的麦田,瓷片更为集中。白瓷区主要分布白瓷、白釉黑花瓷和绿点彩瓷,属于北方的磁州窑系。主要产品是生活用品,此外还有一些玩具,其造形无不维妙维肖,栩栩如生。白瓷区曾出土几件颇有特色珍贵文物。如白釉黑花坛(下图),体型较大,通身饰釉,晶莹光润,坛体两侧对称黑彩花叶,极为流畅生动。白釉褐彩罐、器表饰褐色花叶,自罐沿而下周身挂满雨滴状流釉,极富韵味。三彩虎头枕,造型如卧虎,通体饰绿、黄、褐釉,虎头略昂,十分逼真。
白瓷(下图白釉、黑花)区探方中发掘到的文物主要有窑具、瓷器两大类。窑具有托座、匣体、圆形支具、圆箍形支具、钵形窑具,盘形窑具、火照、杵形器等,瓷器种类有碗、罐、盆、盘、鸡腿瓶、缸灯、瓶、人物像、骑车俑、狗、棋子等。其中有盏白瓷灯,造形和装饰很别致,灯外壁绘草叶纹,灯下三足,均制成童子模样,面部五官发乳十分逼真。骑马俑造型为一肩披云头帔,身罩窄袖袍,足蹬长靴的武士,执缰跨于马上。马小头短颈,胸挺臀圆,姿态活灵活现。出土的围棋子有黑白两种,与现今所用棋子相似。这说明金元时代烧制的瓷器,除了日常所用的器皿外,还烧制供人娱乐的用品。
中陈郝窑址古时是山东{zd0}的烧制作坊之一,除了拥有丰富的煤炭、瓷土资源外,交通也十分便利,窑场南濒运河,地处南北大道,蟠龙河是峄境内的泥底河,古时可以通航。这一切都为瓷器的产销创造了便利条件,也是烧制瓷业历绎千年而不衰的重要原因。明清时已成了瓷器的集散巨镇,蟠龙河两岸窑炉林立,河上舟楫穿梭,官府专门在中陈郝建筑了公馆,设置了巡检司,众多的庙宇和石桥布满作坊区,因此,流传下“九庙十桥七十二座缸瓦窑”的传说。
1987年9月1日至10月25日,山东大学历史系考古专业和枣庄市博物馆联合对该遗址进行了发掘,由于遗址面积较大,发掘分南北两区进行,北区位于村北100米处,东临蟠龙河,共开5×5米探方八个,编号为T1、60、89、135-138、160。南区位于村南中陈郝小学东,共开5×5米的探方三个,编号为T51、125、126。实际发掘面积198平方米。这处遗址的发掘报告发表在1989年《考古学报》第三期。题目为《山东枣庄中陈郝瓷窑址》(P383),由于此报告内容较多,现只将报告的“结语”部分摘录如下,以供研究者参考。
{dy}期:地层堆积为北区第6层,出土瓷器有ⅠⅡ式碗和胡人头像(下图);出土窑具为Ⅰ式三足支钉筒状支具和不规则形窑具等。其中
Ⅰ式碗和临淄北朝崔氏墓出土的碗接近,Ⅱ式碗和山东大学新校西门北齐墓出土的碗十分类似,高鼻深目的胡人头像与青州北齐武平年间的石窑墓中线雕的胡人像风格相同,Ⅰ式三足支钉在淄博寨里北朝瓷窑遗址中也有出土。因此,{dy}期的年代大约是北朝晚期。
第二期:包括北区第4、5层和H4、C1、Y2等遗迹。出土瓷器的组合为Ⅲ、Ⅳ式碗,Ⅰ式罐,Ⅰ、Ⅱ式盘,Ⅰ式盆,Ⅰ、Ⅱ式高足盘,Ⅰ、Ⅱ式钵、杯,Ⅰ、Ⅱ式盘口壶,Ⅰ式器盖砚;出土窑具的组合为Ⅱ、Ⅲ式三足支钉,Ⅰ式支柱,Ⅰ式托座,Ⅰ式匣钵、垫圈、五齿支具和蹄足卯模。瓷器、窑具种类齐全,与其它隋代瓷窑遗址出土的瓷器,窑具十分接近。T138第5层出土的一枚隋“五铢”铜钱,为该区的断代提供了较可靠的证据。出土物中的Ⅲ式碗跟济南洪家楼隋墓出土的瓷碗一致,Ⅱ式盘口壶与嘉祥英山隋开皇四年徐敏行墓,曲阜宋家村隋代窑址出土的系盘口壶xx相同,圆形多足砚也是隋代常见的器物。因此,第二期的年代应为隋代,其下限可能到唐代初期。
第三期,其堆积为北区第3层,遗迹有Y1和H1-3。出土瓷器的组合为Ⅴ式碗,Ⅱ-Ⅴ式罐,Ⅱ、Ⅲ式盆,Ⅲ式盘,Ⅰ式瓶、执壶、水盂;出土窑具的组合为Ⅳ式三足支钉、Ⅱ式支柱、Ⅱ式托座、Ⅱ式匣钵、垫饼。虽未发现可资断代的文字资料,但所包含的瓷器,在山东地区的唐代墓葬和遗址中经常出土。Ⅴ式碗跟山东大学新校汽油库发现的唐墓中与三彩足罐同出的碗近似,执壶Ⅰ式瓶等都是唐代中晚期常见的典型器物。因此,第三期的年代大体可以定为唐代,其下限可能晚到五代。
第四期:地层堆积为北区第二层,包含的遗迹有M1-3。出土瓷器有Ⅵ、Ⅶ式碗,Ⅵ、Ⅶ式罐,Ⅲ、Ⅳ式钵、壶,Ⅰ式灯和埙;出土的窑具有Ⅴ式三足支钉、垫饼和垫板等。M1中出土的咸平元宝祥符元宝铜钱M3中出土的熙宁元宝铜钱,均北宋所铸。瓷器中的Ⅰ式灯和淄博磁村瓷窑址出土的北宋时期的灯相同,Ⅵ式罐,Ⅲ、Ⅳ式钵也是北宋墓葬中常见的典型器物。因此,我们初步把第四期定为北宋时期。
第五期:发掘中未发现层堆积,仅有南区Ny1属于这一期。出土瓷器的组合为Ⅷ、Ⅳ或碗、Ⅷ式罐、Ⅳ式盆、Ⅳ式盘、Ⅰ式鸡腿瓶、缸和Ⅱ式灯;出土窑具的组合为Ⅲ式Ⅳ式托座、Ⅲ式匣钵、圆座状窑具等。NY1的平面形状乃至大小都与山东淄博磁村金代瓷窑炉十分相似,出土的瓷器和窑具有金代瓷器和窑具的特征。因此,第五期的年代应为金代。
第六期:包括南区第二层堆积及NF1、NC1和NH1等遗迹。出土瓷器种类较多,其组合为X1、XⅠ、XⅡ式碗,Ⅸ、Ⅻ式罐、Ⅴ、Ⅵ式盆,Ⅴ、Ⅵ式盘,Ⅴ式钵,Ⅱ式鸡腿瓶,Ⅱ式瓶,Ⅱ、Ⅲ、Ⅳ式器盖,Ⅲ式灯小瓶、人物像、骑马人物像、狗和棋子;出土的窑具组合为Ⅴ式托座、圆箍形支具、钵形窑具、盘形窑具、火照、杵等。瓷器中不但有日常生活瓷器,而且还出现了许多瓷玩具。山东地区其它元代窑址出土的瓷器也具有这种特点。其中Ⅵ式盘小瓶跟淄博元末明初玻璃作坊遗址出土的瓷盘和小瓶风格相近。骑马人物像的人物造型和服饰都具有蒙古族和蒙古族服装的特征,是元代造型中常见的形象。因此第六期的年代应为元代。
T137内发现的北朝晚期地层,是山东地区首次明确的发现,也是北方地区古代窑址的重要发现。虽然出土物较简单,也未发现窑炉等遗迹,但出土的扁平三足支钉和筒状窑具较多,证明早在北朝晚期这里已开始烧造瓷器。瓷器中的碗,胎体厚重,胎质粗糙,含有较多的砂粒和铁质,底子留有线割的痕迹,证明是一次拉坯成型;造型浑厚,均为青釉,内施全釉,外施半釉,施釉方法主要有蘸釉和涮釉两种;釉汁不纯,含杂质较多,厚薄不均,且色调灰暗;内底多留有三足支钉烧痕。和同期窑具结合分析,这时期的装烧技法主要流行底层用筒状支柱,上部叠放器物,器物与器物之间垫三足支钉的裸烧法。
Y2的发现,是这次发掘的重要收获之一。Y2不但是地层关系明确,而且出土较多典型的隋代瓷器和窑具。根据其窑灯、窑壁倒塌的痕迹,大体上可以复原。这是北方地区的首次发现,为探讨我国早期烧瓷窑炉结构和装烧技术,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第二期瓷器齐全,既有生活用具碗、杯、罐、盆、盘、高足盘、钵、盘口壶等,也有文房用具砚等。胎质细腻,厚薄均匀,器表修整较光滑,造型规整端秀。碗、罐、盆、杯、壶等,都有较高的实足,足底周边削棱一周,足心内凹,是这时期比较明显的一个特点。碗、盆、杯多是深腹,壁较直。罐多是直口,肩安四个与口沿平齐的复式耳,椭圆腹。盘口壶是这期典型的器物,装饰简单,多数仅在口沿或肩部饰一至三周凹凸弦纹。釉色有青绿、青黄之分。青绿釉器、釉层较厚,釉面较洁净光亮,多有垂釉和积釉现象,积釉深处多呈天蓝色或深绿色,可能是烧成温度较高所致。青黄釉器,釉层较薄,胎釉烧结不好,多有脱釉现象,第二期的窑具主要有三足支钉(下图)、圆柱形支柱、匣体和垫圈等。结合同期瓷器上的烧痕和粘在瓷器上的三足支钉、支柱、垫圈等分析,其装烧方法仍流行前期的叠式裸烧法。有一些釉色较好的小型器物,如碗、杯等,可能是装在匣体内烧成的。
第三期的瓷器主要有碗、罐、盆、盘、壶、执壶、水盂等。瓷器胎体厚重,胎质较粗,含细沙粒较多,呈砖红色或青灰色,造型由前期的修长变得矮肥圆浑。碗多圆唇、敞口、浅腹和较矮的大实足,并出现了壁形足。罐、盆多为平底。釉色仍以青釉为主,出现了少量的褐釉,釉汗杂质较多,光泽度不如前期好,少数罐、壶、水盂的肩部有釉下褐彩斑饰。第三期的窑具主要有三足支钉、支柱、托座、垫圈和匣体等。和前期相比多变得粗矮、宽肥,可能是与瓷器造型变得矮肥有关,但其装烧技法没有大的变化。
属于第四期遗迹的M1和M2,墓葬用窑具砌成墓圹,颇具特色。第四期的瓷器主要有碗、罐、钵、壶、灯等,胎体比较薄,多呈乳白色或肉红色。瓷器造型比较轻巧、规整,碗、钵等流行宽圈足。四系罐明显减少,多见双系,为条形或宽带形,有的没系。釉色以白釉为主,青釉次之,也有少量的褐釉。白釉器多施护胎釉,但烧结不好,脱釉现象较严重。常见刻花、剔花或印模等装饰。第四期的窑具主要有小型支柱、三足支钉、垫板和垫钉等。结合同期瓷器上的烧痕推测,这期的装烧技法主要流行层层隔烧法,即利用小型支柱,支撑垫板四角,垫板与垫板之间放置瓷器,瓷器与垫板之间用垫圈或垫饼固定,瓷器与瓷器之间用三足支钉或垫钉隔开。
第五期遗存发现了NY1。窑炉中出土的碗、罐、鸡腿瓶、缸和灯等,胎体较厚,火候较高,多呈灰褐色,造型粗犷,大小不甚规范,和前期瓷器造型的差距非常明显。碗、盆、盘等多敝口、斜壁,腹较深,圈足较高且外撇,中心有一突起的小乳钉,内底有较大的刮圈,口径与足径之比2.7:1,通高与足高的比较为7.6:1。盆折沿较宽,底多凹呈璧状。鸡腿瓶是这期新出现的器物,肥硕浑圆,釉色以白釉为主,黑釉次之,青釉较少。施釉方法除常见的蘸釉、涮釉外,还有刷釉,流行白釉黑花装饰,内容有鱼、花草、波浪等。第五期的窑具以托座和匣体为主,其次为圆垫饼、垫圈等。结合同期瓷器上的烧痕分析,这时期可能主要流行用托座托烧和匣体装烧两种,前者仍是一种叠式裸烧法,推测可能将托座放在窑床上,然后在托座上叠放较大的器物,如罐、盆等;后一种匣体装烧法虽然出现的时间较早,但到这时才流行起来。匣体多呈桶状或盆状,底部有孔,可能多是装烧碗、盘之类的瓷器,这些器物内底有刮圈,装烧时可以直接叠放在一起,不用其它垫具隔开。刮圈新工艺的出现,可以提高烧造瓷器的产量和质量,xx了内底的支烧痕。
通过以上摘录和中陈郝瓷窑遗址的文物调查及考古发掘的结语,我们可知此遗址延续时间长(从北朝到金元)达千多年,面积大(约4至5平方公里),出土文物多(仅1996年,该村村民在建房时,一次就出土瓷碗312件,筒式匣钵两个)。平常征集的就更不胜枚举,仅“鲁南民俗馆”李天丰同志在社会上征集的瓷玩具就达百件以上。更可喜的是,他征集到了中陈郝遗瓷窑烧制的动物交媾的小动物玩具,这可真是少有的发现。从他征集的动物玩具看,中陈郝烧制的瓷玩具,形象独特,造型逼真,栩栩如生,让人爱不释手,从而可以看出,中陈郝烧制玩具的技艺是十分精湛的。
由于烧瓷业的不断兴旺,中陈郝在这一阶段,也就成了这一地带(邹、滕、峄)的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当时的皇权机构,在这里设立了“巡检司”,知县张栾建,隆庆间知县王琰,设陈郝集公馆,内额省方亭,今废。开设了集市贸易,烧香拜佛之人来往不绝,现在传说中的“九庙”还仅存一庙,即奶奶庙,还依然享受着人间烟火。十桥中的一桥即罗锅桥,依然承受着人来车往之役。七十二座罐瓦窑,已被“山东大学历史系”和枣庄博物馆解剖数座。埋藏地下千多年之久的各类瓷器又重见了天日,从而又依希再现了当年这座古村镇的光彩。古老的中陈郝,又招来了瓷器考古者不断光顾,仅日本瓷器考古的学者,不论是官方还是私人,多次来此考查,为瓷器烧制业的研究,提供了一所宝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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