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年至1977年)

第二章 文化大革命时期(1966年至1977年)

2010-06-10 19:58:50 阅读9 评论0 字号:

 

中国教育事业经历从1949年至1966年的17年发展,从教育规模、教育总量等指标看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接下来的10年又给蓬勃发展的教育事业以沉重打击。从1966年开始的“文化大革命”,xx背离了教育规律,在经历了大中专学校三年不招生、工农兵上大学和在工人阶级领导下的“斗、批、改”运动之后,全面xx了一切外国模式的干扰和影响,但事实上,中国高等教育已经到了崩溃的边缘。

 

{dy}节:全国政治形势和教育路线发生变化  学校停办

1961年9月,中共中央批准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草案)》(简称“高教六十条”)。“高教六十条”总结了建国以来,特别是1958年教学改革以来高等教育实践的经验教训,规定了高等学校的办学方针、任务,制订了符合当时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各项政策和基本制度,对于提高我国高等教育的质量起了重要作用。 “高教六十条”对高等学校的培养目标作了前所未有的详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的培养目标是:具有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精神,具有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愿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人民服务;通过xxx列宁主义、xxx著作的学习,和一定的生产劳动、实际工作的锻炼,逐步树立无产阶级的阶级观点、劳动观点、群众观点、辩证唯物主义观点;掌握本专业所需要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技能,尽可能了解本专业范围内科学的新发展;具有健全的体魄。”高等教育培养目标明确,在时处20世纪60年代中国特定的国际国内环境,这是一个很大的转变。而且,也对实践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但是,这种状况没能持续多久,随着“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口号的提出,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泛政治化倾向开始出现并愈演愈烈,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红的海洋瞬间席卷全国。在这场运动中,出现了很多冤假错案,许多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被xx,许多知识分子遭到迫害。文化大革命运动,党和国家都蒙受损失,经济建设和教育发展都遇到严重影响,后来被称为“十年浩劫”。

十年“文化大革命”时期,高等教育的培养目标变成了“反修、防修,培养革命事业接班人”一句空洞而抽象的政治标语。与此相适应,在课程体系、教学内容等方面,在大量突出政治学习、思想改造的同时,专业知识学习被压缩至最少程度,大学几乎要变成短训班了。

1966年5月7日,xxx指示(史称《五七指示》):“学制要缩短,教育要革命”要求全国各行各业都要办成“一个大学校”,这个大学校要“学政治、学军事、学文化,又能从事农副业生产。又能办一些中小工厂,生产自己需要的若干产品和与国家等价交换的产品”, “学生以学为主,兼学别样,即不但学文,也要学工、学农、学军”,“也要批判资产阶级”。这个指示在“文化大革命”中广为推行。

1966年6月18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彻底搞好文化革命彻底改革教育制度》,全国开始了一场彻底的招生考试制度改革,7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推迟半年进行的通知》发出,标志着新中国自1952年建立起来的统一高考制度宣告废除,《通知》决定:从1966年起,高等学校招生工作下放到省、市、自治区办理。高校招生取消考试,而采取推荐与选拔相结合的办法。1966~1971年各类学校基本停止招生。1972年起,大部分学校才陆续以 “推荐与选拔相结合” 的方式逐步恢复招生。

文化大革命运动对建筑工程学校的发展建设也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学校在这个时期先后出现停止招生、停办撤销、艰难复办三个阶段,教育教学工作长期陷入停顿。

1966年3月11日,建筑工程学校成立“建筑工程学校革委会”。5月30日,学校成立“保卫红色政权指挥部”。学校工作开始突出反对资产解决知识分子和“千万不要忘记阶级斗争”的政治运动,同年学校停止招生。在校生规模781名,至1970年全部毕业。

1969年1月28日,《建校红卫兵报》创刊,成为反映文化大革命思潮的主阵地。

1969年10月28日,中国人民解放军建筑工程部军事管制委员会(69)军建管体字7号决定,建筑工程学校从11月1日起下放给第五工程局革委会领导,1969年当年各项财务指标仍按原计划划拨, 1970年起纳入五局财务计划。

1969年11月1日,学校下放陕西省领导,由原国家建委第五工程局(后陕西省建筑工程局)代管,学校予以保留,校名为“建委第五工程局建筑工程学校”。

1971年7月14日,建委口头命令五局撤销建筑工程学校,全部房产均转建字71xx使用,建筑工程学校办公设备和教学资产被五局调走一部分外,其余保留在陕西省建筑工程局干部学习班封存。当时,建筑工程学校200余名教职工被分流安置,主要安排三个去向:1、行政干部和中层以上领导大部分去建筑工程部五局干部理论学习班工作(69人);2、大部分教师去五局农场(大荔县华原镇局大荔农场)劳动(47人);3、少部分教师到五局所属的三个子女中学继续担任教学工作(40人)。

    1971年9月10日,建委第五工程局建筑工程学校革委会(71)建革函字174号文件决定:将第五工程局原管理的建筑工程学校的校址和房产移交给建字71xx使用和管理。

这样,经过18年艰苦办学的建筑工程学校在经历1966年停止招生后,1970年在校生已经全部毕业离校,1971年所有师资全部分流,办学校址和房产移交,一个为新中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培养了大批建设人才,为陕西乃至西北五省作出较大贡献的建筑工程类专门学校xx陷入停顿,原有建制和办学积累遭到毁灭性破坏。

 

第二节       积极创造条件恢复办学

 

1974年3月,国家建委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共同商议建筑工程学校恢复办学事宜。这无疑是寒冬过后的一缕暖人的春风,成为学校发展史上另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要时刻。

1974年 4月23日,国家建委〔74〕建发科字194号通知:陕西省建委、基本建设工程兵建字71xx,将原建筑工程学校校址和房产全部移交给陕西省建委办学之用。

1974年 4月29日,陕西省革命委员会基本建设委员会陕革建发〔1974〕059号,决定恢复建筑工程学校,定名为陕西省建筑工程学校,为县团级单位,委托陕西省革委会建工局领导。

1974年5月1日,学校正式复办,定名为陕西省建筑工程学校。校址仍在西安城南小寨村——建筑工程学校原址。

1974年5月23日,陕西省革委会建筑工程局陕建革发[1974]235号《关于恢复西安建筑工程学校积极做好筹备工作的通知》称:陕西省建筑工程学校从5月1日起复办,校址在小寨原西安建筑工程学校;公章即日启用;原西安建校的校舍接收办法,按上级通知精神由局行政处会同建校办主动向工程兵建字71xx联系。

1974年10月,陕西省建筑工程学校开始招生。学生来源以农村青年和建筑单位推荐的插队知青和优秀职工为主,经学校审核录取,学生文化程度层次不等,高中生和初中生都占一定比例。

建筑工程学校复办后,截至1974年12月4日在册教职员工143人。除长期外借的8人外,实际在校人数135人。计划从1975年起,每年招生320人,其中建筑与施工管理专业开设3个班共招生120人,机械专业与管道专业各开设2个班共招生160人,城市给排水与道路专业开设1个班共招生40人,短期培训班招生规模保持200人左右。1975年,学校实际在校学生即达到680人,可望到1976年在校生可达到1000人,以后即保持在1160~1200人左右。

根据国发(1973)81号文关于“学校和专业设置的调整、撤销要慎重”的精神,学校广泛听取了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城市建设和同类学校有关方面的意见,结合学校历年来毕业生分配的情况,对原建筑工程学校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城市给排水、供热供煤气与通风、混凝土制品与建制品等四个传统专业,进行反复研究论证,初步决定复办三个专业,新开办一个专业,同时对原有专业设置的名称进行变更,最终确定为:

工业与民用建筑改称建筑施工与管理专业;

城市给排水改称城市给排水与道路专业;

供热供煤气与通风改称水暖与工业管道专业;

混凝土制品与建制品专业目前暂不开办;

新办建筑机械专业。

1976年,国家政治形势发生了很大变化,文化大革命运动结束,学校改变1974年以来恢复办学初期的大步伐和快节奏,当年再次停止招生,学校进入一个短暂的融合调整时期,当时学校共有在校生318人,教职工18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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