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轮胎翻新企业开业条件>(国标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轮胎翻新企业开业条件
Running conditions for retreaded tyres corporation
(征求意见稿)
200×-××-××发布 200×-××-××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
前 言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轮胎轮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多贝力轮胎有限公司、北京橡胶工业设计院、赛轮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化学工业桂林工程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首次发布。
轮胎翻新企业开业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轮胎翻新的术语和定义,以及轮胎翻新企业开业应具备的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轿车、载重汽车、工程机械轮胎翻新企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zx1}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6326 轮胎术语及其定义
GB7037 载重汽车翻新轮胎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4646 轿车翻新轮胎
GB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HG/T3979 工程机械翻新轮胎
3 术语和定义
GB/T6326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开业条件
4.1 产品质量
4.1.1产品生产应按轮胎翻新工艺要求进行,检验应按制度和标准执行。产品质量应符合GB7037-2007《载
重汽车翻新轮胎》、GB14646-2007《轿车翻新轮胎》、HG/T3979-2007《工程机械翻新轮胎》。
4.1.2 轮胎翻新企业应有必要的完整可行的技术文件
4.2生产规模
为保证翻胎质量、节约能源和降低生产成本,轮胎翻新企业应具有一定规模的年生产能力,年生产能力
宜大于5000条。
注:专业翻新工程机械轮胎的企业,其生产能力可按其用胶量和10.00R20相比,进行折算。
4.3 人员素质
4.3.1 基本要求
a)具备xx民事行为能力,具有相应的业务知识和能力。
b)了解轮胎翻新的目的意义。
c)企业职工应经过相应的专业培训。
4.3.2 技术人员
a)应懂得轮胎结构原理,熟悉常用轮胎的类别、标志及其特点。
b)具有轮胎翻新的专业知识,能根据轮胎的具体情况制定其翻新工艺。
c)能够指导工人进行轮胎翻新生产,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4.3.3 生产管理人员
a)要了解轮胎的结构及其标志的表示方法。
b)懂得轮胎翻新的工艺过程,熟悉职责范围内设备性能及操作方法。
c)具有一定的组织生产和管理能力。
4.3.4 质量管理及检验人员
a)熟知国家和企业有关轮胎翻新的质量标准,严格贯彻质量标准。
b)能熟练地掌握检验方法,判断产品的质量优劣。
4.3.5 生产工人
a)能熟练操作本岗位设备进行生产;
b)严格按轮胎翻新工艺进行操作,保证产品质量。
4.4 组织管理
4.4.1 轮胎翻新企业要根据其生产规模,建立有一套功能完整、分工科学、职责明确的管理体系,要设有质量检验部门和专职检验员。
4.4.2 轮胎翻新企业应有完善、可行的规章管理制度,以保证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4.4.3 翻胎企业应建立轮胎管理档案,保证产品具有可追溯性。
4.5 设备、场地
4.5.1 设备
4.5.1.1 轮胎翻新企业应具有能够满足轮胎翻新工艺所需的生产设备,且这些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
准或企业标准,具有合格证明文件(包括引进设备)。轮胎翻新常用的生产设备有:※翻新轮胎削磨机、※翻
新轮胎贴合成型机、※翻新轮胎硫化罐、胎面胶硫化机、※轮胎扩张机、翻新轮胎活络模硫化机、※胶浆搅
拌机、※胶条挤出机、包封套拆装机、硫化轮辋拆装机、开炼机、胎面压出机、胎面缠绕机、轮胎进出罐旋
转架、轮胎自动进出罐移动架、轮胎提升装置、轮胎悬挂输送线。
注:其中※设备为预硫化轮胎翻新必备设备。
4.5.1.2 翻新轮胎应进行检验,翻胎企业应具有翻新轮胎检验所需的必要设备。翻新轮胎常用的检验设备有:
轮胎扩张机、※翻新轮胎气压检查机、翻新轮胎激光(散斑)检测机、轮胎X光检查机、钉孔检查机、轮胎平衡试验机。
注:其中※为轮胎翻新必备检验设备(工程轮胎翻新除外)
4.5.2 场地
4.5.2.1 轮胎翻新企业生产场地应具有生产所需的水、电、气源。
4.5.2.2 轮胎翻新企业应具有与生产规模相应的生产厂房,面积不宜少于180㎡;旧胎仓库面积不宜少于120㎡。
4.6 安全
4.6.1 轮胎翻新企业应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组织管理体系,有安全生产的管理监督的相关制度。
4.6.2 生产设备应制订有安全操作规程,特别是硫化罐、胶浆搅拌机。
4.6.3 生产车间及仓库,应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配备必要的xxxx。危险区域如设备机械运动件、高温、高压、易燃、易爆、带电等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屏蔽、隔离等措施。
4.7 环保、节能
4.7.1 轮胎翻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粉尘,应配备收集装置,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应达到GB16297的规定,有地方标准的,应执行地方标准。
4.7.2 厂内噪声应符合GB12348-2008中3类要求。
4.7.3 生产中废水排放应符合GB8978的规定。
4.7.4 翻胎生产中的硫化设备应具有良好保温措施和节能效果,其他设备(包括引进设备)也宜是节能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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