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买节能灯,政府贴一半钱,今年,我省将有更多城乡居民可以享受到这样的优惠政策。记者从省经信委获悉,今年国家下达我省推广节能灯的任务是600万支,比去年增加了一倍,品种也有所增加。其中,80万支面向大宗用户,其余的将直接卖到普通消费者手里。
用财政资金补贴节能灯用户,鼓励全社会多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是去年国家为节能减排采取的一项有力措施,也是拉动内需的积极措施。按照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财政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居民个人申购必须严格登录个人信息,原则上每人购买数量不超过30支,杜绝倒买倒卖行为。
财政补贴通过间接方式补给用户,即经统一招标确定节能灯推广企业及协议供货价格,财政补贴资金直接补给中标企业,中标企业以协议供货价格扣除财政补贴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补贴标准为:大宗用户每只节能灯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30%给予补贴,城乡居民用户每只节能灯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的50%给予补贴。
据匡算,今年600万支节能灯如果全部替代白炽灯的话,一年可节电3.1亿度。
8月11日上午,县政府在会议室召开了节能灯推广工作会议。县政府副县长莫仲敏、县商务局局长潘思群、各乡镇镇长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潘思群宣读了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共同下发的关于节能灯推广有关问题的通知,并就节能灯推广工作的受益对象和推广对象,产品规格和销售价格,申购办法和实施步骤,具体工作有关事项等四个问题做了详细的解答和计划部署。
会议指出,节能灯推广工作将作为省政府对各市县政府2009年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目标非常明确,工作有一定难度。县政府节能部门要会同县财政部门负责本地节能灯推广的有关工作,各乡镇镇政府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此次会议精神,配合省政府和县政府设立节能灯推广服务站,发放并认真报填《节能灯居民用户申购表》,拍照记录存档,并以先农村地区后县城区再到大宗用户的顺序逐步推广,大力在各级各层进行通知和宣传,让广大群众和企事业单位了解国家和省政府的节能财政优惠政策,并从购买和使用节能灯中切实受益。
莫仲敏在会上做了讲话。他要求,推广节能灯工作是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节能灯推广工作的有关情况,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以便更好的做好节能推广工作。各相关单位部门加强紧密协作,主动与县节能办公室沟通协调,以便有效开展工作。同时必须按照省工信厅的相关要求,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领导和村委会,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为了有效地开展节能工作,县政府出台了《澄迈县贯彻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实施方案》,并且全县以公共机构节能联席会议的形式,对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实施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