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广东将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创新改革手法加强政策落实,并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监管,使农机购置补贴充分发挥更大的政策效益,惠及更多农户。
从2004年的7000万元增加到2010年4月公布的155亿元,补贴产品种类由2004年的4类6种发展到2010年的12大类45个小类180个品目,中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7年来,补贴力度和范围逐年增大,极大地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成为推动农业机械化发展有力的政策引擎。
随着这项强农惠农政策的实施不断推向深入,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也在发展中显现出来,如何让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更具可操作性和普惠性?为此,今年年初,农业部与相关部门专门召开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座谈会,随后出台了《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对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了重大的改革。广东省农业厅积极响应,及时研究制定《广东省2010年中央财政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并在近日召开“广东省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读班”,全力以赴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记者从中了解到,2010年,广东将按照国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创新改革手法加强政策落实,并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强化监管,使农机购置补贴充分发挥更大的政策效益,惠及更多农户。
重大改革 普惠农户
作为最早实行农机购置补贴省份之一的广东省,按照《201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也实施了重大的改革,从编制目录、补贴对象、补贴数量、审批权限、公示制度、监管工作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变化。
改革了农机购置补贴目录的编制方法。今年的农机购置补贴目录取消了二次选型,凡是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或省支持推广目录的产品,只要企业提出申请,都必须列入目录,不得设置障碍。因此,今年广东省的购置补贴目录的产品更多了,补贴产品目录包括12大类98个小类近2000个机具,基本覆盖了广东主要农作物、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农产品加工等各方面的农业机械。农民有了更多的选择,满足了不同地区农户对农业机械的需求,有效地扩大了受益面。同时,重点更加突出,提高部分高性能、大马力农机具的单机补贴{zg}限额标准。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挤奶机械、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提高到12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提高到20万元。中央要求各地对水稻插秧机及其配套育秧盘要确保足够预留省级财政资金。优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包括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补贴。对全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防治创建县和专业化防治示范县单独列支400万元用于支持当地申请购买植保机具的农户和组织进行补贴。目录内容也进行了改革,只公布生产企业、产品型号和单机补贴额,不设{zg}限价,也取消了运杂费等内容,为农户自主与经销商谈补贴机具价格提供了便利。
对符合条件申请者购机的数量没有明确限制。即符合条件的农牧渔民和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机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的补贴机具数量不受限制。今年农机购置补贴数量的权限下放到省,由各地自己定。省农业厅根据本地实际,重点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等,提高规模化、集约化的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扩大农机作业规模,提高经营效益。按照《指导意见》,广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购机的数量不作限制,这将有力促进全省农业机械作业服务组织化、规模化的发展。
补贴对象进一步明确。明确将农业xxxx、规模化的种植、养殖场,从事农机作业服务的组织列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改革完善了购机补贴审批权限。为了减少审核、审批环节,方便农民申请购机,加快工作进度,将地级以上市农机主管部门的工作重心转移到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的监督管理上。今年对操作程序进行了精简,不再要求各地成立农机购置补贴评审组,审核、审批工作由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单独负责,审批方式设县级审批和市级审批两种,水稻联合收割机、插秧机及其配套的育秧盘等机具的申请材料由县级审核后报市级农机主管部门审批,其他机具的申请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改革了经销商的确定方式。2010年度广东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一级经销商143家,二级经销商648家,购机农户可在省内自主选择任何一家经销商进行购机,切断个别地方农机主管部门与经销商的利益链,为农户购机提供多个选择。这有利于促进经销商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保证产品质量和及时供货,形成良性竞争的局面。
改革了公示制度。为了方便农民,对单机享受补贴额少于1000元的机具,如植保机具、增氧机等采取购机和公示同时进行的办法。
加强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省农业厅要求各地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制定农机购置补贴督查方案,明确进度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自觉接受纪检、审计、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地要及时将监督检查情况、各类违规违纪案件查处情况及时向省农业厅、财政厅报告。今年还制定了奖惩制度,对操作规范、完成计划较好的市、县(市、区)单位及其责任人给予通报表彰,在其他项目资金安排时给予优先重点安排,加大对该区域的扶持力度;对工作管理不到位、违反购机补贴政策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及其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减少下一年度所辖区域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减少或不安排其他项目资金。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将{yj}取消经营补贴农机产品的资格。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将及时取消补贴资金。
严格规范 强化监管
2010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进行改革后,政策受益面更广,重点更突出,简化了操作,下放了权限,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落实好政策,发挥更大的政策效益。今年广东省首次实行审批权下放到县一级农机主管部门,面对新的形势和机遇,各级主管部门、生产企业、经销商以及农民如何重新适应这种新的政策、新的运作、新的管理?对此,广东省农业厅提出要把握好新政策,又好又快完成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全面把握新政策,广泛宣传新政策。今年广东省首次将购机补贴审批权限下放到县一级,涉及面广,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省农业厅要求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应加强学习,明确权力与责任,权利与义务,强化责任意识。要熟悉操作程序,工作要求和工作纪律,既要方便农民,提高工作效率,更要按程序操作,严把审批关,核实关,公示关,努力防止骗取、套取财政资金,努力防止干部犯错误。各地应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成效、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使补贴政策家喻户晓,让广大农民和企业真正掌握政策,明白要求,自觉接受农民、企业及社会监督。
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规范操作。省农业厅要求各地在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过程中要按照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明确职责,规范操作。一是要明确审批权限。今年分市级审批和县级审批,对水稻联合收割机、插秧及其配套秧盘这类机具,不论有没有享受省级财政累加补贴,均由县级审核后报市级审批,其他机具由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审批。二是要明确受益对象。各地要严格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受益对象,严禁超范围审批。三是要慎重核实补贴数量较多或补贴资金量较大的申请材料。今年申请人享受补贴的数量没限制,同时也提高了机具的{zg}补贴限额。在接受这类申请时,要对申请人的实际需求、购买、经营等能力进行认真核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尽量使更多的申请人能享受到补贴,严禁超额审批。四是要确保预留足够的省级财政资金用于对插秧机及其配套育秧盘的累加补贴。因省级财政资金有限,省农业厅要求各地在审批省级财政资金时应优先审批购买插秧机及基本配套育秧盘的申请,并按照本地水稻插秧机械化的发展目标,确保足够预留。五是要切实加快工作进度。各地要紧密结合当地的农业生产情况,分期分批接受购机申请,在收到申请到审批完毕原则上不超过15个工作日。六是要做好档案管理,及时报送总结材料。市、县农机主管部门应建立农机购置补贴备查档案。备查档案包括《广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表》、《广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汇总表》以及有关文件、公告、公示材料等。
加强领导,强化监管。省农业厅要求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要向政府领导汇报农机补贴实施情况,争取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要与财政等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促进各项补贴工作有序衔接,运转顺畅,争取落实农机购置补贴组织管理经费,要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督查方案,明确进度要求,落实督查任务和责任。严查违规违纪行为,特别要加强对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的检查。省农业厅提出从三方面加强监管工作:一是对各级农机主管部门的监管。主要是做好对农机主管部门在宣传、审批程序、机具核实、档案管理以及补贴机具的跟踪调查等环节的监管。二是对经销行为和售后服务的监管。由于今年没有设{zg}限价,各地要对企业、经销商销售机具的价格进行严格监管,掌握价格变动情况,严禁乱涨价,督促企业、经销商严格遵守“补贴产品销售价格由农民与经销商或生产企业按市场规律商谈确定,同一型号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三是对农机补贴受益者的监管。主要对受益者执行购机承诺的情况。
搞好服务,确保成效。各级农机、财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服务、监管等职能,要做好咨询服务,认真做好购机手续、补贴目录的相关信息等咨询解答工作。要高度重视与企业的资金结算工作,增加结算频次,至少保证每季度结算一次,减轻农机生产企业资金周转压力。要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反映,安排专门机构受理农民的投诉,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多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应按管理权限及时取消补贴资格,保护农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