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宫院:被城市化的村庄史



◎李鸿谷  魏一平   实习记者◎王烁

                     北方村庄

  1997年,李汉朝同意17岁的儿子李磊离开天宫院,去到西红门谋生。从天宫院村一路北行到西红门镇,也仅12公里。不过,这12公里的距离代表的是农民与非农民的差别。李磊未来不会再回家种地了,这是显然的,这一事实对李汉朝心理带来什么样的影响,很难辨识了。
  李家世居天宫院。李汉朝的父亲是那一辈里的单传,李汉朝是这一辈的老大,而他只有李磊这么个儿子——北方村庄,对长房长孙的看重,更为明显。从小,李磊全由爷爷奶奶带着;一脉相承,后来李磊有两个儿子,还能干活的李汉朝也不再努力在田里干活了,重心全部转移到孙子身上。作为父亲,李汉朝对儿子有过什么样的期待,现在也很难说清。
  李汉朝是典型的北方农民,干活从不惜力。早年间,村里农民还是靠工分挣钱的时候,李汉朝所在的三队组织了一个装卸队,去附近工厂揽活。能够参加装卸队,大约每人每个月能够额外挣出20多块钱来,相当于收入翻了一番。问题是,一个生产队只能挑选出十几个壮劳力,而想参加的人却很多,“李汉朝是每次都没有被落下”,天宫院村三队当时的后勤队长马凤德现在与本刊记者评论“xx不会打,牌不会玩儿”的李汉朝:“别人看不到的活他能看到,大伙当然喜欢他。”李汉朝的大舅妈偶尔去他家串门,“夏天他们家吃的都是热面,不舍得吃冷面”——热冷的分别是,冷面必须拌点卤,而吃热面则可以节省下这点卤料。
  李汉朝在村里从来没有成为过显著性人物,不是大家xx的焦点;而他媳妇又是四川人,在村里没有任何亲友,也不太和村里妇女多聊天。大家的印象基本上只能来自肉眼的观察,这种观察集中起来的印象就是他们一家的节省。天宫院完成第二轮土地承包后,新发地农贸市场开始兴办,这是周边农民能够批量出售自己农产品的市场,李汉朝夫妇为了卖自己家种的豇豆,两口子从凌晨3点多起床开始摘,一直摘到天黑,然后夜里夫妇两人一人一辆三轮车骑到15公里外的新发地,新鲜才卖得出价格。村民李成友向本刊记者描述记忆里这对夫妇去新发地卖豇豆,感叹的重点不是勤奋而是节俭,“他们两口子,就找一个瓶子灌上自来水,一路骑车一路对嘴喝,骑到新发地赶个大早卖豇豆”。
  在天宫院村,无论从哪个方面看,勤力而节省的李汉朝,都算得上标准的好农民。
  北臧村镇有23个村庄,天宫院村是{zd0}的一个,直到2000年,按《北京百科全书·大兴卷》记录,这里仍有耕地3489亩。而解放初{dy}次测量,天宫院村则有1.0009万亩地——这是这个村所有人描述村庄历史的开头。村庄的命运转折当然始自土地承包,{dy}轮承包时,天宫院采取了{jd1}平均的分配原则。村里的耕地按横渠长排、赵家梨行、树行地分成三等,各家三等土地平均搭配。村小学老师王治邦{dy}次承包,家里5.5口人,分了8.94亩地,却分属11个地点——“承包地之间,从村东到村西,有的要走三四里地”。即使1998年{zh1}一次承包,王治邦分家后仅有老伴一个人的承包地1.77亩,也分属三种不同等级。土地承包,对城市人而言,已经抵到制度终点;而对农民而言,却是开始,如何分配才是关键。{jd1}平均的土地分配,以及相距遥远的承包地——土地制度鼓励的是像李汉朝那样勤力的农民。
  不过,承包地分散而且距离过远的问题,似乎从来没有困扰过天宫院村。天宫院的特殊性在于,上世纪60年代,村东边——村里人称为东油房的那一片土地被天堂河农场拿去使用了,天宫院村也归属农场管理。后来天宫院村与天堂河农场分开,村里反复争取,竟然从农场那里要回占地补偿费285万元。在上世纪70年代,这当然是巨额财富。村里拿这笔钱修了路,每家安装了自制的太阳能以及沼气池,还剩200万元存到镇里信用社,每年分得利息。后来这笔钱再次被大额使用是镇上干部杨德荣所为,他来村里蹲点3年发现这里的问题:天宫院村土地平坦,适合机械化耕种,但承包地过于分散却是矛盾。{zh1}的解决之道是,在各家的土地承包合同里,备注一栏直到{zh1}一轮承包仍然明确标注:“服从集体区域化种植”——只要村里各家承包地的种植品种一致,机械化即可实施。村里动用那笔存款为天宫院添置了机耕机种以及收割机各种设备,各家{zh1}按自己承包地的面积收麦子与玉米即可。劳力当然由此解放。不过,无论{jd1}平均分配承包地,还是机械耕种,它所依仗的结构性条件是集体化。显然,这一结构性条件是观察天宫院村村民思维与行为方式的必要构件。
  按政府的统计,2000年,天宫院村农村总经济收入即达3524万元,人均4127元。与周边村庄比较,这里当然是富裕村庄。不过,对李汉朝那样的勤力而节俭的农民而言,村里的平均富裕之下,他当然想更有作为。自己承包的那点地,对于李汉朝,实在花不了太多工夫打理——他最初的选择是去到天津跟孩子的大姨合伙办豆制品加工厂,大姨负责生产,他则负责到处跑材料、搞销售。农忙的时候就赶回来干地里的活,一点没耽搁。但是,豆制品厂没能做成功,两年后就歇了。比较而言,李汉朝还算幸运,跑到天津做豆制品,大家也不认真计较。而村里在他之前想离开土地去做副业的,面对的村里的条件很苛刻:放弃村里的户口才可以。这当然是集体化思维的必然选择。村民杨振荣认真回忆良久:算起来,天宫院村只有两个人真的选择放弃户口去做副业。
  对天津豆制品厂的失败,李汉朝自然心有不甘。稍后,上世纪90年代初,他又租下了村南的造纸厂,自己办起做建筑保温材料的小加工厂,曾经还雇到六七个工人。结果,这一保温材料厂{zh1}也没有成功。为了做这个厂,李汉朝向马凤德借了8000块钱的本钱,几年后,马凤德孩子结婚要用钱,找李汉朝要,等了20多天,这笔钱才还给马家。后来马家才知道李汉朝这8000块钱还是专门跑到天津,去找大姨借的。李汉朝的好朋友,后来成为村主任的马永德跟他讨论过农民做生意这件事,马永德的结论很简单:“我们种地,一季收成不好,还有一季可能找补回来。但做生意,一亏就全赔进去了。”好农民李汉朝的生意尝试看来是失败了,他没有摆脱集体化的约束力,这其间原因,没有人能够说清楚。
  马凤德家的院子与李汉朝的院子仅隔两家,他们是酒友。无论日常生活,还是在酒桌上,李汉朝都还算开朗、随和,也能说会道。但是,回忆起他们酒桌上所谈的内容,几个农民所讨论的差不多算得上是政治局委员思考的问题了,而李汉朝的生意以及他自己的家庭,从来不在他们谈论的话题之中。从朋友的角度观察,生意上的不成功,似乎没有太大地影响李汉朝。这也可以理解,对于像李汉朝这样不惜力也节俭的农民,只要有土地,相对正常的生活,从来不会是难事。
  如果说李汉朝有什么烦恼,或许只可能来自他的儿子李磊。
  由爷爷奶奶带大的李磊后来不爱说话。爷爷奶奶的抚养与父母的管教,其间落差最显著的表现,在村里人看来,就是李磊的沉默,像马凤德、马永德这些李汉朝的好朋友去到家里,最多只能听见他叫一声“大爷”,便再无任何言语——叫“大爷”,很多时候还是在李汉朝的要求下才叫的。除了沉默,村里人如果对李磊还有印象,就是“蔫大胆蔫儿坏”。有一回——李磊那时还是小孩子——李磊看见别人卖菜的钱匣子,抓起来就跑。在村庄里,大家都沾亲带故,李磊的这样的行为,无论怎样说,也算出格了。马永德就曾跟李汉朝说:这孩子你得管!李汉朝当然管,只不过方法很简单:揍!村民郑清友甚至还记得李磊被吊起来揍。结果,李磊更沉默了。他以前的同学后来在村里见到已经去了西红门的李磊,问他在干什么?却总是得不到清晰的答案,“李磊说话的声音太小了,xx听不清楚”。在天宫院,李磊以沉默面对所有人;而在学校,几乎没有老师还记得这个孩子,原因同样是他不爱说话,从不出众。17岁,李磊离开了天宫院,村里人对他的记忆更是一片空白。指望李磊像他父亲那样,在集体化格式的村庄里成为大家认可的好农民,显然已不可能。
  不过,哪家没有一点自己的烦恼呢?李汉朝的生意与孩子,也就是普通北方农民生活中一点小烦恼,极其正常的内容而已。这座村庄也如其他北方村庄一样,按照自己的惯性一点点往前。一切都实在正常不过,在那个年代谁也看不出有什么变化的端倪。

                     京开高速

  在儿子去到西红门一年后,1998年,李汉朝的好朋友马永德竞争村主任成功。天宫院村民自治,民主选举村主任,当时还是北京市的试点,马永德赢得名至实归。马永德的成功,即使马永德本人现在向我们解释时,套用的也是当年的流行性句式:致富带头人。1988年,马永德承包了村里的果木林地,经过10年努力,已经获得足够令人眼红的收入。而村里其他村民在马永德的带领下,也跟他一样承包别人不要的荒地种植果木,结果当然也一样富裕起来。
  对自己的财富,甚至赖以成功的果木林地承包,马永德口风极紧,并不乐意透露任何信息,有着传统中国农民的机灵。对于农民而言,成熟的耕地才是关键,比如天宫院甚至采取{jd1}平均的承包分配原则;但是,耕地之外,各村庄还有相对数量可观的荒地——在北方,因为风沙大,这些土地基本都是沙包地,开垦难度大,并不被重视。在马永德之前,仅有两户农民分别承包了50亩和30亩这样的沙包地种植果木树。这两户中的其中一户马广书告诉本刊记者:因为没有人想承包这样的沙包地,当时村里的鼓励政策是,承包的前3年不交承包费,从第四年开始才逐渐递增承包费。当年马广书能够有勇气承包沙包地,主要原因是他有一位在中国农科院上班的舅舅,有技术有眼光,他才有胆量。足够的时间给了他们成功的收获。以马广书所承包的50亩果木林地来看,直到1998年,全部承包费才涨到1.5万元。而这个时候,马广书每年能够从他的果木树里获得超过10万元钱的收入。沙包地的土地价值,在这时候甚至已经超过成熟的耕地。
  荒地的价值实现,需要的是时间成本。在北方,桃树3年见果,苹果、梨树6年才有收成。最初承包的时候,农民能够承包土地多长时间尚未有定论,有勇气包下沙包地,当然不简单。1998年,土地承包合同定为30年的期限,这样一来,那些已经成为熟地的果木林地成为村里争夺的重点,承包费当然会涨。马广书的合同1998年到期,他没有获得续约的机会。而马永德竞选村主任成功,格局自是不同,他继续承包着自己的果木林地。
  在那个年代,土地价值,对农民而言就是土地上能够产出多少收入,天宫院的村民看到的榜样是马永德们。
  不过,马永德当选了村主任,却有机会比村民看到另一种土地增值的可能性。
  马永德当选村主任一年后,面临的{dy}个重大事件是京开高速的征地。国家征地,对于农民而言,天经地义,并无任何谈判的必要。京开高速所征天宫院之地,基本上是村里的开荒地,不在土地承包范围之内,除了50多户农民的宅基地受损需要补偿,耕地没有影响。这次征地,天宫院平静异常,看起来{wy}需要解决的是那些受损的宅基地。这个时候,马永德展示了需要很多年后才能被认识的才干。
  为了安置那些因京开高速征地宅基地受损的农户,马永德去镇上再三谈判,终于获得两块分别为80亩的宅基地。京郊农民的宅基地,一般是3分地5间房,即3分地上(200平方米左右)建5间房,天宫院土地多,基本格局是4分的宅基地。即按4分地的标准,天宫院受损的50多户农民,也要不了80亩的宅基地补偿。马永德解释说:“为了征地迅速,我的办法是过去4分地5间房的,补偿都按8分地10间房给。这样80亩宅基地也够了。但是,如果村里其他人要宅基地呢?我就再要80亩宅基地,谁要给谁。”这样的“德政”的解释很容易说服不了解乡村的城市记者。如果回到乡村现实,土地承包一经确定,而且是30年的合同,那么一村之长在土地上的权力,耕地分配已无空间,相应就会转移到宅基地方面。160亩的宅基地,除了补偿京开高速征地受损的农户,其他的当然是权力赖以行使的资源。
  10年后,这些原初是权力资源的宅基地,又演化成宅基地拥有者的财富之源。农村的xx,一如当年沙包地的承包一样,需要在相对长的时间段里,才能理解其间因果。
  有了这些宅基地,李汉朝找到马永德,说想要一块宅基地,给儿子李磊盖一个院子,无论他未来会不会回天宫院来,总需要一套房子。跟本刊记者说到这里,马永德才露出一丝小小的得意:“那个宅基地,是我硬给他的。”李汉朝理想的宅基地,是想跟那些京开高速受损的农户补偿的宅基地在一起,这里的地靠道路,方便。对于自己的好朋友,这点事不算难题。160亩的宅基地,在马永德的控制下,陆陆续续也都分完了。再后来,李汉朝这次要的宅基地因为惨案背景,多数村民传说这里是坟地,今年征地拆迁还挖出两具棺木。以此来问询马永德,他想了想说:不可能。证据是当年这一宅基地下还埋有企业的电缆,也因此让村民将房子挪开1米多来建。如果有棺木,挖地道埋电缆时会发现。
  以地补地的策略,当然也是天宫院征地异常平静的因素之一。而且,似乎天宫院的农民在此次征地里所获甚丰。
  但是,中国农民的根本是现实利益主义者。京开高速公路建成,天宫院村民发现,就他们这一段没有涵洞桥,而北边的韩园子、大庄,南边的大堡、庞各庄都有。如此一来,天宫院被封闭高速路分隔成东西两部分,如果去到路东坐车去北京,得绕一个大弯。虽然有了新的宅基地,但村民们对这笔账还是要算清楚的。后来再回忆当年的计算,京开高速虽然征的是天宫院的荒地,但国家肯定给了补偿款,还有建涵洞的钱……这些钱当然不会进马永德个人的钱包,而是进入村里的账,但究竟有多少,村里并没有公开。
  这一疑问所引发的后果,直接涉及马永德2001年的第二次村主任竞选。显然,这一回他有了要为村庄涵洞讨一个说法的带头人的严厉挑战,不再像{dy}次竞选那样胜在必然。村庄政治永远是利益表达的舞台。不过,马永德这一次竞争,最终仍然胜出。其间原因,他当年的“助选谋士”、后来的竞争者马长海给他支了一招:“联盟”——推举另外两大家族的人出来竞选村委委员,与自己搭班子。“一正二副”的结构,果然帮助马永德渡过难关。马长海现在跟本刊记者解释说:虽然挑战马永德的是我们马家的姑爷,但马永德好歹也是我们马家自己人啊。他有难,我们能不帮吗?
  基本上算是平静的京开高速征地,给村民与马永德带来的经验迥异。村民们是自然而正当的利益诉求;而京开高速征地以及其补偿款所显示的土地价值,远远超过天宫院的耕地以及后来被更多人追逐的果木林地的价值。但是,能够看清楚这一点的人,为数极其有限。自土地承包改变了村庄格局后,新的改变的力量已经生成,只是它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被发现。

                       开发区

  马永德拿到任命书,就任村主任不到一周时间,被镇里找去商量向天宫院村征地。这次要征的是实实在在的600亩耕地。
  当年北臧村镇与天宫院村联合给村民的一封公开信里解释说:“根据2010年北臧村镇总体规则,村西工业区占地已经纳入大兴卫星城总体规则,与埝坛工业区做有效衔接。而且这个规划早在今年4月就已经得到了首都规划委员会的批准。”问题是,天宫院农民新的30年土地承包合同刚刚签署两年,随即征地,这个变故太过剧烈。何况耕地对农民而言,是生存之根本所在——而对镇政府,包括马永德而言,他们意识到的未来,一如公开信里所说:“仅仅靠农业种植业是不行的,有哪个地区靠农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每一个家庭都有孩子,而这些孩子没有一个愿意在家种地。”
  这些判断现在看来都是事实,但回到曾经的历史现场,虽然仅仅只有8年的时间间隔,但当年引发的村民的情绪震荡,超乎想象。
  就在公布征地的当天,村民李成友傍晚天快黑的时候,跑到村里的广播室,结果村主任和支书,还有广播员杨振荣都不在。李成友找来人把广播弄好打开,在大喇叭里朝村民喊:不愿意卖地的都到村里来,让支书与村主任给大伙儿解释解释这是怎么回事!结果,村委会办公室前一下来了200多人。村小学老师王治邦有记日记的习惯,那天的日记他记录:结果等到半夜也没出来一个干部给大伙解释。不过,半夜两点多钟,倒是有人找到李成友家,向他要500块钱,说他把大队广播员杨振荣打伤了,要去医院看病。除了要钱,还要把李成友带走,李成友的儿子向他们要逮捕证,没有,当然不去。
  过了两天,李成友被人叫去派出所问情况,结果一上车就被直接送到宋庄看守所。看守所的人在“接收”李成友时发现他有高血压,跟送他来的人说:不行,这个人不能放我们这儿。但是送他来的人一听,就跑了。李成友的儿子去找杨振荣,问他爸爸到底打了他没有,还说如果真打了,就是卖房子也给你治伤。杨振荣当然作证说没有打,还把500块钱退了回来。饶是如此,李成友还是被关了10天。
  农村的故事,如果以城市人的想象来理解,会将上述拘留事件想象得过于严重,而农民自己理解和处理这等事件,要放松并且柔软得多。出来后,李成友就去找那个开车骗他进了看守所的人,结果,“问他,他就乐,说他也不言语,骂他也不理”。进看守所,李成友手里当然有一份在看守所签名的拘留证原件。出来后,同村的村民来找他弟弟,说村里要拘留证的复印件看看,拿到复印件后,又说不清楚,要原件——“我当时想,给他们看看也没什么,就把原件给他了。结果就再也没有拿回来,被村里销毁了。原件没了,我想告他们也不行了。”村民与村干部如此斗法,也确实简单直接。我们后来在另一位有心的村民手里看到这份拘留证的复印件,如果真打官司,证据当然有。打官司,其实也只是说说而已。
  李成友当然会去找马永德讨公道,马永德的处理也简单明了,给李成友安排了一个“看大街”的工作,一条街上有乱倒垃圾的就去制止一下。这份工轻松简单,而且每个月有300块钱的收入,有了这份利益安排,拘留事件基本结束。不过,这份活干了半年后,镇里取消这个机构,李成友的活也没了。马永德跟我们回忆:“他媳妇又来找我,而且是大年三十,你说我怎么过年呢?我说你别闹了,我给你2000块钱得了。”这时,这个故事才终告结束。
  李成友的拘留故事结束了,但征地还没有落定。当时北臧村镇与天宫院村确定的承包的土地的流转费是每年每亩1000元,剩下的28年承包期,先付10年的流转费,余下的10年后再一次付清;地上农作物则以小麦每亩600元、西瓜每亩1600元、花生每亩600元的价格给予一次性补偿。这其间的利益计算,充满着农民的智慧。
  在村民一方,签署了土地流转协议后,600亩土地所涉及的184户村民有122户集体将村委会告上法院。这一诉讼,村民的理由极其朴素:“如果是国家征地那就有正式批文,要跟政府签合同,可{zh1}出面跟各户签合同的是村委会,这不符合‘鼓励土地承包到户’的国家政策,而是‘反包倒租’。”真上了法庭,原告席上是马广书等5名代表,旁听席是122户村民代表,被告席上的马永德,“他念稿子的时候手直哆嗦,是真有点害怕了”。
  这个官司并不顺利。村里一位在城里上班的人认识一个东北女律师,这位律师很热心,接手了这桩官司,并到村里来开会取证。结果令人失望,不仅{zh1}的起诉状没有将镇政府列为被告,真正到了法庭,那位律师却称病未到,而由另一位律师代替。官司{zh1}当然是122户村民输了,原因很简单:村民们已经签字,又拿到了土地流转费。输了官司的村民当然心里不满,他们想起那个热心此案的女律师,“输了还能收我们的钱?”这3万元的律师代理费可是村里122户每家几百元钱凑起来的——北京市一中院维持原判的结果一出来,村民们又开始回过头来找那个女律师要回自己3万元的代理费,{zh1}告状到北京市司法局,终于讨回代理费。即使在严肃法律程序里,乡村逻辑仍有成功的可能。
  我们的采访,所有涉及这一轮征地的农民,回忆当年他们的抗争,极其真诚:对于农民,土地才是命根子啊!保卫自己的耕地,是他们所有努力的{wy}目标。但是,官司{zh1}还是输了。马永德与镇政府的{dy}次内生性的工业化尝试,虽然最终也完成了600亩土地的流转,但因其手段的过于简单,以及由此引发的村民集体对抗,显然未来之路已无内生可能。工业化以及城市化虽然已经明确成为趋势,但在天宫院这个有着“集体化”性格的村庄,它的进程,以600亩土地流转为标志——断然的转折方式,其后演化的方向超越我们的想象。
  在这一轮征地期间,先前天宫院村引以自豪的机耕机种方式,也开始面临解体。机械化的大规模耕种,前提是土地平整与种植作物统一。“服从集体区域化种植”甚至是写在承包合同里的要件。600亩土地流转事件,意外结果是萌发了改变这一村庄“集体化”性格的可能性。王治邦跟本刊记者描述这一看起来并不那么让人注意的过程:过去大家要种玉米就都统一种玉米,这样方便机耕。后来,农民发现种小油菜一季只要一个月,每斤能卖0.6元;而种玉米4个月一季,每斤却只能卖0.35元——土地价值意识一经启蒙,大家当然不会再在乎是否大规模是否更有效率,纷纷开始按各自{zd0}利益来种植了。机械化的优势,在村民各自利益面前,逐渐消退,这一过程甚至显得自然而然,波澜不惊。
  这一次征地,在村主任位置上的马永德,自然有着自己xx的算计。镇里要征这块地做开发区搞工业,马永德自是无可抗拒,而且要积极配合。镇里对天宫院这600亩土地的出价是每亩3.6万元,这块土地如果镇里招商成功由商家接手,价格自然会超过这个数目,其间差价当然由镇里享有支配权。马永德自然明白这其间机巧,当他跟我们回忆这段计算,很为我们这些“不明白的”城里人而生气,马永德也有自己应对的智慧,“卖土地的这部分钱{zh1}是要归村集体的,当然越高越好。我当时也不反对他们的价格,但我不跟他们签合同”。不签合同,意味着这块地已经完成征用,所有权却仍然在村委会。在镇里与村里对土地利益的争夺中,马永德当然有捍卫村庄利益的本能。也算天助马永德,镇里对这块地的招商未能及时进行,于是所有权一直握在村委会的600亩土地,两年后有了新的买家。区政府要将这块地列为生物制药基地,除了既有的600亩,还要征地1000亩。地价是每亩9万元。
  所谓地价,即占地费。按农民土地承包合同里的所列条款:农民承包的土地依法由农用地转为国家建设用地,占地费归甲方(村委会),补偿费归乙方(村民)。按此规定,每亩9万元的地价,是天宫院村集体所有的收入,有四级机构监管,不可擅自动用。而农民的补偿费,除了土地流转费每年每亩1000元外,就是地上作物的一次性补偿。
  经由前一次600亩土地的官司,村民们虽有30年合同,也不甘心,但都明白了失去土地的事实无可阻挡。改变村庄的力量——甚至远强过曾经改变村民命运的土地承包制的新生的这一力量,自此终被村民理解。只不过对于天宫院而言,这不再是主动而是被动。有此前提,村民能够争取的唯有地上农作物一次性补偿的收益{zd0}化。


本文节选自《三联生活周刊》201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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