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产生了各种盘根错节的衍生物。“人肉搜索”刚刚热闹一时,“人肉营销”又闯进人们的视野。当我们刚试着给“人肉营销”的操盘手们冠以“淘客”这个称呼的时候,首批月入万元的“淘客”已经迫不及待地在江湖上出现,撩动着大家的心。
月入万元!“人肉营销”时代要降临了吗?
直击杭州“淘客”月入万元?这不是传说
三个月前,“ZORO”还不知道自己在论坛上的号召力还能为自己带了一笔可观的收入。改变缘自淘宝网一家网店招募淘客的启事。“我{dy}次发现,帮别人推荐网店产品也能淘金,这本来就是我每天在做的事啊。”
“ZORO”姓李,是杭州本地的小伙子。所谓的淘客,说白了其实就是“网络推销”:在自己逛论坛、聊天的时候,将网络卖家需要推广的商品链接到聊天软件、论坛、博客或个人网站等,当消费者通过这些链接完成交易时,淘客们就可以得到商家之前承诺的一定比例的返点。由于之前在论坛上的“群众基础不错”,“ZORO”的业务量增长非常快。“平均每个月有四五千元,都抵得上我平时的工资奖金了。”“ZORO”直言自己也很意外。
相比前段时间网上大热的“人肉搜索”,“人肉营销”对很多杭州人而言还是个陌生的词组。但不少网络“达人”却因此开启了一扇赚钱的新门,并且收入不菲。
我们不“专”,但我们很“赚”
ZORO说,淘客是网上兴起的一个新族群,他们通过极低的投入建起自己的网站或者博客等渠道,然后引导网民到网店购物,如果成功,就可以从大网店拿到佣金,这有点像现实生活中的“中介”。
小李说,自己干上淘客也是纯属偶然。小李本人其实并不经常上网购物,不过他是从事网络工作的,对网络上一些新鲜事物很敏感,他看到周边一些朋友经常为逛网店耗费大量时间,有时候还不一定能淘到喜欢的东西,加上自己看到网上说,有人从事淘客这一行,可以从网店拿返利,小李就动心了。
“入行”之前,小李先进行了一些“投资”。首先他注册了一个博客。并在杭州一些比较火的论坛上发了不少推荐帖。小李说,拿淘宝来说,里面小店成千上万,虽然是归大类了,可是你上去逛店还是很费时间,一个一个点开来看也没那个时间。所以小李就每天花两三个小时上网,专门对淘宝上的信息进行整理分类,将各个网络小店的服装、化妆品、书籍等热门商品归类放置,还要考虑到小店的风评以及卖家信用、合适人群等等,再把小店的链接放到自己的网站、各个论坛甚至是自己的头像、签名档上。“网上购物的网友中,女性占多数,因此我推销的产品主要都是一些女生用的东西。”
有淘客通过发链接推销产品,也有淘客直接做成网站来“人肉营销”。温州的曾韩甲就是这样一个例子。他告诉记者,稍微专业点的淘客都有自己的网站,在百度上搜索“淘宝热卖”就能搜到他的网站。“业绩{zh0}的一个月,我拿到了一万多元的提成。别人上网打游戏,我上网做‘淘客’,就当是娱乐吧,还能赚钱,一举两得。”他说。
解读“人肉营销”就是用各种人际圈赚钱
淘客如何推销产品,小李举了个例子。前段时间天气很热,很多MM希望在夏天xx,都想找一款适合自己的xx用品。他就专门到各个美容美体网站上找类似的xx帖子,并积极参与讨论,有时还贴上一些身体纤体的模特照片“现身说法”。当得到帖子里网友认同时,他便会将上家网店需要推广的相应商品链接一一贴出来。为了提高自己的推荐成功率,小李还特意花了几个月来研究网上的店铺,包括每个店铺的基本资料、等级、好评率等各个方面。
记者点开了其中一家淘客的网站,发现里面链接着服装、化妆品、鞋帽等各类优等商品的信息,网购的人不需要自己到淘宝上去慢慢逛店,而是可以通过这家网站上的链接,一眼就看到自己的目标购物群,然后选择喜欢的商品进入后,就可以链接到相应的网络小店,节省了网友们大量的“逛街”时间。
曾韩甲告诉记者,当淘客赚钱的渠道是这样的:比如有网民从自己网站的链接进入了淘宝小店,买下了一件衣服,那么淘宝网的管理者就可以记下这笔买卖,然后直接从交易中提成给小李。其他一些网站的提成模式大体类似,比如一个网民首先从小李的网站进入购物网站,然后在24小时内,这个网民的IP地址只要在该购物网站买了东西,就可以记上小李的“功劳”,返还一定的利润。对于这种淘客,因为能给小店带来不少生意,卖家也很欢迎,愿意付出一定的提成。
“淘客”开心了,很多人“被营销”了
作为新兴行业,“淘客”使网上购物变得更加便捷,然而和急剧增长的“淘客”相伴的,是很多人“被营销”的隐忧。
不少“淘客”介绍,为了尽可能多的找到目标客户,他们会将产品的网址以普通帖子的形式发到一些热门网站、热门论坛、甚至博客、开心网上。
对于这样的“类广告”,是否存在着网友权利被侵犯的问题呢?浙江九重天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方建江表示:“法律上,目前只规定了影响国际政权、违反党性原则、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才会被明令禁止。其他的则都属于言论自由。就像之前在网络上风行的‘人肉搜索’,虽然存在颇多的争议,但只要没有点名道姓地进行攻击,就很难进行界定。同样,淘客们在网络上发帖子、写博客,也无从定罪。虽然对有的网友来说,不必要的网络产品推销令人反感,但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界定。这些行为只能通过网友的自我道德约束,以及媒体的正确引导等方式,建立和谐的网络环境来改善。”
尽管法律没有禁止,但很多人认为,这些“人肉营销”影响了自己看帖、看博,“有效的信息没得到,广告信息却看了一大堆。”
思考淘客会不会带来价格的虚高?
据了解,根据产品不同,“淘客”的抽成比例也各不相同,有的是2%,有的高达50%。“总的来说平均在3%左右。”如此大的利润空间,难免让人担心“淘客”的崛起是否会令产品价格“虚高”,增加买家的负担。
网络产品之所以能受到广大网友的青睐,除了购买方便之外,{zd0}的一个原因就是网络产品省去了中间商的层层盘剥以及实体店的经营成本。在价格上,比起实体购物,要优惠很多。然而一旦引入中介商——“淘客”的角色后,价格成本最终无疑是要转嫁到消费者头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