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襄樊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_湖北中公教育_ ...
根据原人事部《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按照2010年度市直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使用计划,襄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市直25个事业单位共计113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岗位条件等以《2010年度襄樊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一览表》为准。请查询襄樊人事信息网(www.xfrsj.cn),襄樊人事考试网(www.xfrsks.cn),襄樊人事人才网(
)。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4、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遵守事业单位工作纪律; 
  5、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6、取得xxxx的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
  7、教师岗位须取得相应级别的“教师资格证书”;
  8、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的;
  3、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予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31日。


  三、报名


  (一) 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招聘单位即接受报名。
  统一报名时间:2010年6月23日—6月24日,上午8:30--11:30 , 下午2:30--5:30 。已在招聘单位报名的,也应于统一报名的时间内到统一报名地点办理报名确认及缴费手续。


  (二)报名地点
  襄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楼办公区鄂西北人才市场(襄城区虎头山南路原市人事局院内)。政策咨询电话:0710-3605876,考务咨询电话:0710-3605050。  


  (三)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持报考岗位条件所需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初步审查资格(资格审查设在报名现场)后,本科及以下学历人员缴纳笔试(含报名)费50元,凭缴费收据办理报名确认手续。面试人员在面试现场缴纳面试费50元(笔试、面试收费依据鄂价费[2007]18号)。


  1、应届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就业推荐表,其中定向生、委培生还须持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往届生须持本人身份证、xxx、学位证。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份。 

 
  2、近期1寸免冠同版登记相片3张。


  3、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襄樊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襄樊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报名花名册》,经资格审查同意后列入考试对象。


  4、对享受国家{zd1}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考务费用。具体办法是:享受{zd1}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襄樊市城市居民{zd1}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原件和户口薄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农村{jd1}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证明和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各1份),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可免缴考务费。


  5、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6、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所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7、参加笔试人员请于2010年6月28—29日凭收费xx到市人事考试院领取准考证。


  8、考生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四、考试办法


      面向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面试和考核相结合的办法;面向其它学历人员招聘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相同岗位既有本科学历人员又有硕士研究生人员,均参加笔试。


  (一)笔试


笔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1、笔试科目
     笔试按照考用一致的原则,测试与招聘岗位相关的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参加笔试人员数之比原则上应达到1:3。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岗位计划的,退还笔试报名费。根据鄂人〔2006〕16号文件规定,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笔试成绩增加5分。


  2、笔试时间


  2010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


  3、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编办、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


  2、参加笔试的考生笔试成绩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计划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之比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招聘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和紧缺专业人才的开考比例视报名情况而定,原则上开考比例应达到1:2。


  3、面试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生。面试一般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实行讲课、说课和回答问题相结合的方式。


  4、面试具体组织工作依据《关于建立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考官人才库”的通知》和《襄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意见》(襄人字[2003]51号)开展。


  (三)成绩计算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一位小数。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总成绩。面试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情况划定总成绩合格线。


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面试面试、总成绩查询请登陆襄樊人事信息网(www.xfrsj.cn)、襄樊人事考试网()。


  五、拟聘人员的确定、聘用和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用人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对在合格线以上人员,依据从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之比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确定拟聘用人员。将考核、体检情况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二)办理聘用及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被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违反考试考核纪律或者由本人放弃考试结果的,取消聘用资格,依据此次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公示无异议,由用人单位填写《襄樊市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相关规定办理人事手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人事代理,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有关待遇。
 
附:1、 2010年度襄樊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一览表.xls
2、 2010年度襄樊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咨询电话一览表.xls
3、襄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4、襄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花名册


 
2010年度襄樊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

                   
 


 
襄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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