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潮汕机场建设工程航站楼冷却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受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潮汕机场建设工程指挥部(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
名 称 . 型 号. 规 格
数量
单位
附注
低噪音横流式方形冷却塔
循环水量: 600CMH N=18.5KW
电器特性:3ph/380V/50Hz
环境干、湿球温度:32.8°C/27.7°C , 进、出水温度: 37°C/32°C
标准点噪声≤68dB(A)
配:自动补给水碟阀及其浮球阀、手动补给水碟阀、排污阀、橡胶减振器、工字钢基础。
5
台
外形尺寸:
L≤7000
W≤4500
H≤5200
水盆连通
详细技术规格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卷用户需求和技术规格书。投标人必须对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投标。
本项目预计发包价为:人民币150万元。
2. 项目概况:揭阳潮汕机场总投资选址在粤东的揭阳市揭东县炮台镇和登岗镇之间,处于揭阳、汕头和潮州三个城市的几何中心位置,覆盖
服务于三市1300多万人,并可辐射整个粤东地区。预计2011年底机场正式建成并投入运营。一期航站楼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可满足年旅客吞吐
量450万人次、高峰小时旅客2073人次的使用要求。
3. 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个月内交货。交货后中标方必须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完成所有设备的现场组装、调试、试运行及验收工作。
4. 项目建设地点:揭阳潮汕机场工地业主指定的地点落地交货。
5. 合格的投标人(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都必须符合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且必须是制造商、制造商代表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
商。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该协议须明确中标前后联合体共同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
2) 非投标货物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货物制造商的有效的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书(一个品牌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
标),如果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只选择制造商为投标人。
3) 投标人须提供所投设备制造商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有效期内,若证书要求附加其他资料方为继续有效的,须
按要求附加其他资料)的复印件。
4)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5) 在广州市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中,投标人没有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0年6月3日前2年内被人民法院判决犯有行贿罪的
记录。
6.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合格的投标人”的要求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
人不足3家,则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7. 有兴趣的投标人可从2010年6月2日起至2010年6月3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2时至4时(北京时间)报名并购买招标
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现金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8. 投标文件必须附有一份金额3万元人民币且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电汇
9.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不负责投标者准备标书和递交标书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联系人:刘欣 杨浩
手机:15210669923
联系电话:010-88621852
邮箱:lyhg5261@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