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鸿顺园锅炉房集中供热工程3#、4#、5#锅炉及附属设备供货与安装招标公告
房山区鸿顺园锅炉房集中供热工程,已经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发改【2010】708号》文件批准建设。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
会拟对房山区鸿顺园锅炉房集中供热工程3#、4#、5#锅炉及附属设备供货与安装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报名。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房山区鸿顺园锅炉房集中供热工程3#、4#、5#锅炉及附属设备供货与安装
项目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
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招标人:北京市房山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招标内容及范围:
此次招标范围为一期安装3台(3#、4#、5#)70MW燃煤热水锅炉及其配套设备,燃料为Ⅱ烟煤,燃烧方式采用链条炉排。需由投标人完成该系统
的设备制作、设备采购、检验测试、包装运输、安装调试、系统联合试运行、人员培训等技术服务。(技术要求及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本项目只接受制造商参加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报名;
(2)制造商应具备政府有权机关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年检连续、合格、有效;
(3)制造商具有A级《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
(4)具有2级(含)以上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或拟分包商具有2级(含)以上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
(5)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 3000 万元;
(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投标人在近三年来(2007.6.1-2010.5.31)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四、投标人报名的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6月7日至2010年6月11日;每日9:30~16: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单位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报名时携带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
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以上递交资料的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详细信息咨询:
项目联系人:俞富贵 孙众
联系方式:13910287314 010-63835786 010-51113193
传 真:010-51113193
邮 箱: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报名方式:报名前与上述联系人联系,获取报名表格,填写报名表格后加盖投标人公章传真至010-51113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