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视点报记者
“本要大搞一番,为我们园区内即将上市的新大新材贺喜,现在只好再等等。”精细化工园区管委会一位工作人员说,只有把做好的匾额暂时寄存在管委会。
通过层层考核、把关,已顺利过会并完成网上申购的河南新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新材)在上市前夜(5月19日晚)宣布暂缓上市,其公告称“鉴于本公司尚有相关事项需进一步落实,经本公司申请,暂缓上市”。
据了解,此次新大新材“异乎寻常”的举动缘起于同行的四封实名举报信。而实名举报人单位——河南醒狮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醒狮)已提起法律诉讼,向新大新材提出巨额索赔,并已于5月5日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新大新材问题严重,不仅对我们公司专利进行侵权,还存在环境污染、虚假陈述等众多问题。”在一个多小时的采访中,河南醒狮法规部主任张占龙数次起身平息心中的不满,控诉着新大新材的“三宗罪”。
而对此说法,新大新材副总经理、董秘季方印在接受《经济视点报》记者采访时作出回应,公司并未侵害河南醒狮专利权,其他相关举报情况也并不属实,“现在相关的事项我们也正在处理中,会尽快给投资者和关注企业的人们一个答复”。
“如果没有人领进,现在公司不允许任何外来人等进入。”5月25日,当记者来到新大新材公司时,被门口的3位保安拦下。
正值上班时间,不仅进入公司的人需要一一查证件,连从公司出去的人员也要向保安出示胸卡和工牌。
“我们就是来应聘的,学校、科系已说过了,可连住址都问,为什么查得这么严啊?”一名被保安拦下的男子抱怨道。
“这也是按照公司现在执行的进出规定。”保安回应。应聘者被保安喋喋不休地警告,不许随意走动,公司厂区内严禁拍照。
几经周转,记者见到了新大新材秘书处经理曾凡有。
如此戒备森严为哪般?对此,曾凡有解释道:“为了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同时也是确保二期的施工安全。”
“新大新材是我们园区内的明星企业,在近400亩的厂区内,有着气派的办公楼、标准化的厂房、设施完善的职工宿舍,上级到园区来调研,都会去看一看。”上述精细化工园区管委会工作人员称。
与此相比,河南醒狮位于郑州市高新区银屏路12号的厂区则略显破旧。
“我们是最早一批进驻高新区的企业了,在高新区有些年数了,这些都是在1996年进驻时修建的。”顺着张占龙的指向,厂区内两栋灰白色小楼的外墙有些地方已掉了涂料,露出了深灰色,它们便是公司的办公研发楼和生产车间。
而记者在厂区采访的时候,并未听到生产车间内机器运转轰鸣的声音,整个厂区显得极为安静。
“这里只是公司一个原料加工车间和一些产品研发中心,而产品主要是在须水镇厂区生产,除此之外,我们在河南也有其他生产基地。”张占龙介绍。
当记者询问公司另几处厂区(生产基地)情况时,张占龙称,“实属机密,不便透露”。
新大新材在招股说明书中描述,“公司自主研发的实用新型专利——干式球磨分级设备可以在原料破碎后的粉磨过程中大大提高产品的成品率和产品质量”。
“新大新材对其核心竞争力的描述属于虚假陈述,按照他们所述,其产品率提高到52%计算,每生产1吨成品将产生15吨以上的含酸、铁、硫酸离子等工业废水,大大加重了水资源的使用和污染。”张占龙向记者提供一组数据,按新大新材2009年主营产品销售23360.59吨保守测算,一年要排放含酸废水近30万吨。
对此,新大新材表示否认,该公司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人士说,“现在市场上有类似产品的企业在生产工艺上均不相同,并不能用一方的生产工艺来衡量评价,而且我们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达到环保要求,通过了省市的环保验收。”
河南醒狮认为,新大新材2007年10月在开封设立新公司,放弃了郑州的生产基地,就是源于环保不达标。
新大新材原注册地址为郑州市须水镇谷庄村(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工业园范围)。该区域被列为南水北调总干渠二级保护区范围。
“追溯新大新材的发家史,我们有证据显示,郑州天际磨料磨具有限公司就是新大新材的‘前身’,而且它还曾是当地环保局重点监控的污染企业之一。”张占龙说。
据郑州市工商局查询资料显示,郑州天际由新大新材控股股东、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宋贺臣和总经理、技术负责人姜维海于2003年8月15日共同成立,宋贺臣担任法人代表。
河南醒狮举报信中称,“由宋贺臣和姜维海于2003年8月成立郑州天际磨料磨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天际),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须水镇工业园。”而巧合的是,郑州天际的地址、法定代人和总经理等相关信息与新大新材相互一致。”
2006年2月6日,郑州天际因违法被郑州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
按照《公司法》规定,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人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而新大新材招股说明书显示,郑州天际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的三年里,宋贺臣、姜维海一直担任新大新材相关公司的法人代表或董事、经理。
对于新大新材的股东在经营上存在污点,新大新材作出了两点回应,一是,天际公司被吊销执照是因为没有年检,并不是《公司法》违法的范围之内。二是,天际公司位于郑州市中原区须水工业园区
,须水工业园区和原注册地(须水镇谷庄村)非同一地点。
而双方争锋相对的核心则是涉嫌专利侵权。
据新大新材招股说明书描述,2005年之前,国内仅能生产作为晶硅片切割刃料原材料的碳化硅初级产品。并表示,该公司为国内主要晶硅片切割刃料专用材料供应商,是国内最早和规模{zd0}的晶硅片切割刃料生产企业之一。
但是,河南醒狮并不认同。“早在2002年河南醒狮的刃料产品就已应用于国家硅材料示范工程项目,并在当年就已经对外出口,有海关数据为证。”张占龙言之凿凿,2006年,公司申报国家发明专利,并于2008年1月取得获得“半导体材料线切割专用刃料”发明专利。
张占龙称,“刃料”是公司独有发明的一种新材料,该产品的名称xx区别于传统的碳化硅微粉产品,河南醒狮对该产品及其名称和技术、设备均拥有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因此,未经公司授权、许可,任何人不得生产、使用、销售,更不得进行类似仿冒。
“在这之前我们也听说新大新材的侵权行为,但没有确实的证据。而新大新材招股说明书中的自供则为我们的维权提供了依据,其实,不止它们一家,据我们初步了解,全国还有5家企业涉嫌侵权。”张占龙直言,新大新材只是企业维权的开始,今后还将向其他涉及侵权企业逐一控诉。
对于控诉,季方印则认为,该公司拥有自己制作方法的专利,跟河南醒狮的技术和产品不一样,并没有侵犯到对方的权利。
环保质疑和专利权纠纷的谜底尚未揭开,新大新材新的“发家史”中又牵连出新的疑团。
张占龙透露,河南醒狮的须水镇厂区也位于须水镇工业园,和搬迁开封之前的新大新材可谓是邻居,但并没有业务往来。“我们都位于园区内的杭州路段,离得很近,不差500米,在一起相伴的时间也超过了5年。我们的专利侵权,很有可能是人员泄露造成了技术外流。”
对此说法,张占龙也提出了依据。
据河南醒狮提供的一份《保密合同》显示,1997年8月5日,公司曾让时任河南醒狮市场部副经理的陈凯莲和生产副厂长的聂飞签署协议。
按照该合同要求:签署人两年内不得从事涉及碳化硅及碳化硅硅微粉行业、不得将在公司所掌握的技术、公司产品、客户等信息和资料传授、指导、帮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与公司竞争。
1997年9月,陈凯莲和聂飞双双辞职。
而记者调查发现,陈凯莲和新大新材原发起人之一的陈凯连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查询新大新材股本演变情况的说明可见:1997年10月,陈凯莲和聂飞协议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郑州市新大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其中聂飞以货币出资27万元,陈凯莲以货币出资23万元。其中,磨料磨具、化工产品的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等业务纳入了公司经营范围。
据新大新材的工商注册资料显示,发起人陈凯莲此前的工作证明中写明:陈凯莲原系郑州市粮食学院职工,于1997年5月1日辞职。
对于陈凯连的身份疑虑,张占龙给出了明确的答复,“陈凯连就是新大新材的发起人陈凯莲,在我们公司有好几年的工作经历,辞职后又成立了新公司,而通过查询新大新材当时的注册信息就可看到,磨料磨具产品就涉及到了碳化硅硅微粉的生产。”
此外,据有关媒体报道,宋贺臣和姜维海也同时具有两份工作简历报告,再与招股说明书中的履历进行对比,上述3份报告均有不小的差距。
“如果提供的举报材料属实,那么新大新材高管的履历就很难排除xx的嫌疑。”河南省一家券商保荐机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很容易造成诚信危机,使得投资机构(人)对公司提供的其他核心资料,如财务状况、经营实体产生不信任感。
·记者观察·
上市就好比给企业穿上了“xx服”,毫无隐私可言。
这一次,本该在5月底上市的新大新材未能逃脱口水战,深陷同行控诉的漩涡。
是非尚无定论,但新大新材已拿到搭乘上市的车票,如能自圆其说,还可继续它的资本市场之旅。相比之下,曾在4月中旬,IPO被否的河南金博士种业则演绎了一出悲剧。
家族企业出身的金博士种业在完成一番上市准备工作之后,仍被嫌股权过于集中,此外,投行从“业务与技术”角度分析认为,主营业务利润过度依赖单一产品。其结果是,金博士种业遭到市场“包装上市”的非难。
除去包装还剩什么?带着疑问,剖析一下已于3月上市的豫金刚石。成功抢滩登陆创业板之后,它就被曝出关联销售非关联化、同业竞争、盈利能力与行业严重背离等一系列硬伤。
一分析师指出,正是由于对相关专业知识的缺乏,让人们相信着高技术、高盈利的企业犹如传说般的业绩神话。
这不由让人想起了一句网络俗语,“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
从神话中回到现实,企业还是要踏实做事。5月25日,河南汉威电子发布公告称,公司拟以超募资金中4900万元出资,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作为公司的研发基地。这消息一扫投资者心中的顾虑:对于前段时期,对公司超募资金的用途有了合理的解释。
从河南省证监局获得的信息,截至目前,河南省在创业板已上市xxxx的企业有2家,已过会尚待发行的有2家企业,创业板上市后备企业将近20家。
近日,笔者与河南省内几位券商投资人探讨河南创业板市场的未来,他们认为“准上市”企业有三件事情必做:打消高增长的幻觉,力求本正源清,学习生存法则。
他们分析,创业板中的企业在上市之前多是民营企业、家族控股,企业管理模式普遍采用传统的“家长”式管理。这样企业往往存在着股权结构不稳定,公司治理不完善,甚至存在诚信风险。
上述情况,或多或少地在冲刺或已登陆创业板河南企业身上有所体现。
由点及面,对于所有计划上市或上市企业来说,公司治理显得尤为重要和急切。毕竟,中国资本市场的高风险从来都不仅是一般意义的金融技术风险,而是更深层次的制度风险。
未来的“创业板”依旧是众望殷殷,但也会步履维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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