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购物受骗消委会热心维权_我爱电视购物_百度空间

  今年60岁的彭先生,3月22日,在福建电视台经济频道上看到一个电视购物广告,广告称有一款功能齐全、携带方便的笔记本电脑只需1028元,销售商还赠送3G游戏王手机一台。电视上广告宣传十分诱人,让人有一种“不买肯定会后悔”的冲动,一直梦想着拥有一台笔记本电脑的彭先生很是心动,马上拿起电话拨打了广告上的客服热线订购了这款笔记本电脑,并支付了定金。几天后,彭先生怀着激动的心情收到快件,快递员要求彭老必须先签字交款后才能取件验货。拿到笔记本电脑的彭先生十分高兴,看到外包装完好就付清了剩余的货款,赶忙回到家打开使用,却发现该笔记本电脑根本无法使用,是一台空壳机,商家赠送的手机也无法使用,彭先生顿时傻了眼。他万分焦急地拨打了电视购物广告上供货方的电话,供货方让他与售后联系,彭先生又拨打售后电话,结果售后又加以推脱,之后彭先生数次与供货方电话联系,却怎么也打不通。无奈之下,彭先生来到武夷山市消委会投诉。

  武夷山市消委会接到投诉后,十分重视,立即与福建省消委会取得联系,请福建省消委会帮助处理此案,福建省消委会了解投诉后,直接赶到福建省电视台经济频道,在福建省电视台的配合下找到了该电视购物的商家,该电视购物商家在北京,几经交涉,该公司表示愿意给予消费者退货,但必须让彭先生把产品先寄回该公司,随即彭先生将产品寄给该商家,之后商家称消费者将手机外壳遗漏且电脑有磨损,只能给予消费者退回货款共850元,彭先生表示同意,经过10个工作日的耐心等待,加之消委会不断沟通,5月29日,消费者终于看到了自己希望的结果:公司退还购物款850元,打入了他的账号。彭先生对武夷山市消委会同志工作责任心表示满意。

  由于这类购物的销售方在异地,本地工商、消委会难以查处,消费者索赔困难,武夷山市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面对电视购物需要擦亮眼睛,理性对待,千万不要贪图便宜。一般来说,如果一件商品的宣传价格远远低于其他同类产品,或者功能强大到不可思议的地步,都要谨慎。对于送货上门、货到付款的商品,一定要坚持先验货后付款,以免上当受骗,并保留好购买凭证和快递单据。

来源:福建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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