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特莱德耶格系统——交互式合作_英特莱德耶格_新浪博客
      交互式合作营销,是一个非常详细的实施计划。同样,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只涉及实施原理。先来回顾一下上篇讲到的交互式合作营销的定义描述:

   交互式合作营销,是通过对消费者“需要和欲望”(Consumer wants and needs)的研究,找出这种需要和欲望,并且给消费者(顾客)搭建满足这种需要和欲望的“舞台”(Arena),让消费者(顾客)自己进行自我培训和教育(Education),通过其自身的完善和进步去影响其他消费者,把部分消费者从顾客转变成为“经营者”(Proprietor/Proprietress),并让经营者在公司固定店面内或外,或消费者家里、办公场所、工厂、或消费者指定的地方,把消费性“商品和服务”推广或销售给顾客的营销方式(Marketing mode)。

   在谈到交互式合作营销的内涵时,笔者说:交互式合作营销必须给消费者搭建了两个“舞台”:一个是让消费者起步就能够承受得起的投资,并且经过她的努力可以获得无限不封顶的收入的舞台;另一个是教授他如何实现经济自由的知识、经验、信息等,并且帮助他如何克服“对成功本能的恐惧”,而且收费也要他能够承受得起的舞台。一句话:一个是给消费者搭建参与世界财富分配“机会”的舞台;另一个是不断提升消费者分配世界财富“能力”的舞台!

  ——{dy}个舞台:给消费者搭建参与世界财富分配“机会”的舞台

  菲利普·科特勒(Philip Kotler)教授在其所著《营销管理》一书中,他说:“关系营销的最终结果是建立起公司的独特资产,即一个营销网络(Marketing network)。营销网络由公司与所有它的利益关系方(顾客、员工、供应商、分销商、零售商、广告代理人、科学家和其他人)建立互利的业务关系。这样竞争不是在公司之间进行,而是在整过网络之间进行。一个建立了更好关系的“营销网络”的公司将获胜!该操作原则是很简单的:与关键的利益关系者建立良好的关系后,利润自会滚滚而来!”

 交互式合作营销,就是“消费者”同“公司”一起建立一个菲利普·科特勒教授所讲的“营销网络”的生意。在“网络化”社会当中,建立“营销网络”几乎是所有公司一个最基本的营销和竞争手段,所以,未来几乎所有的生意都是“网络化”的。交互式合作营销,就是一个“网络化”的生意。“公司”同“消费者”合作(注意不是雇佣),一起共同去构建一个“营销网络”。这个“营销网络”属于双方共有,这是符合21世纪“合作经营”双方“共赢”原则的。这个“营销网络”是消费者的“私人财产”,任何人无权剥夺和非法占有。就好像一个人购买的私人房产一样,他有权利继承、转让和拍卖。交互式合作营销的“营销网络”(简称“交互式营销网络”)。

 它由“五大网络”和“八大系统”组成。

“五大网络”——

    1、物流配送网络;

    2、消费者(顾客)网络;

    3、零售终端(商场和店铺)网络;

    4、电子商务网络;

    5、电脑信息网络。

“八大系统”——

    1、零售终端系统;

    2、 奖金分配(激励机制)系统;

    3、 流配送系统;

    4、顾客数据库管理系统;

    5、电脑系统;

    6、公司(内部)管理系统;

    7、公司(外部)管理系统;

    8、培训系统。

    这里,“网络”和“系统”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网络”,是指单个个体(如一个人、一台电脑、一家商店),按照一定的连接方式(有形或者无形的串联、并联方式),相互连接起来的“集合体”。而“系统”,则是对“网络”进行管理的观念和思想体系,及一整套成功的运作模式。二者是相辅相承的。在这8个系统中,“零售终端系统”、“奖金分配系统”和“培训系统”,称为(公司的)“三架马车”!

    这里,笔者重点讲一个网络:零售终端网络。

    每一个零售商(或者生产商)都有两大“心愿”:其一、希望自己的“店”遍及大江南北,越多越好!其二,希望消费者都进自己的“店”来购买自己提供(或者生产)的优质产品。这里涉及两大主题:一个是怎样开“店”,另一个是如何让消费者走进“店”。

    开“店”{zh0}的方式就是“特许经营”。这种营销方式诞生到现在已有137年的历史。在美国每人每天的消费支出中,每3美元就有1美元花在各式各样的特许连琐店里。所以,不用去怀疑这种营销方式在中国行不行!就好像我们去怀疑中国现在到底应不应该搞改革开放而没有意义和价值一样。居然要搞市场经济,“路”别人走过以后,证明是可行之法。我们把它拿过来用就是了,只是不要犯xxx他老人家曾经告诫的“教条主义”就可以。特许连琐经营,诞生于西方以工业化为背景的时代。100多年以来,它的经营模式几乎没有改变过。这一经营模式是什么?笔者把它叫做“点线结构”。

它有3个无法跨越的障碍:

    {dy}、不可以“无级特许”。也就是说,特许授权方在授于被授权方进行特许经营时,被授权方一般不可以、也无权再去授权第三方进行特许经营。比如,柯达彩扩店老板被柯达公司授权进行特许经营后,他不可以自己擅自授权别人也开柯达彩扩店;

    第二、被授权方必须向特许授权方交纳特许授权费和每年的特许权维持费;

    第三、被授权方缺乏自我复制和更新的能力。

    由于这3个无法跨越的障碍,所以,在传统思维模式下,零售商(或者生产商)要使自己的“店”遍及大江南北,只有两种可能:要么,特许授权方亲自投资开店;要么,被授权方自己掏钱开店。特许授权方亲自投资开店,一是它没有这么大的资本。即使有,他管不过来就存在很大的信誉风险。被授权方自己掏钱开店相当于自己开一个孤独的传统零售店,所有风险全靠自己承担。再加上缺乏自我复制和更新的能力,它必须依靠总店的支持和对自己的培训。一但总店顾不过来,它就存在很大的经营风险,所以,传统思维模式下的特许经营很难遍及大江南北。这也就是我们现在看到的,特许经营虽然很火,但都是听其声,不见其影的原因。

    在交互式合作营销模式下的特许经营,刚好是跟传统特许经营反过来的,所以,笔者叫“非传统特许经营”。它的三大特征刚好跨越了传统特许经营的三大障碍:

    {dy}、它可以“无级特许”;

    第二、不收一分钱的“特许授权费和维持费”;

    第三、“被授权方”具有“自我复制和更新”之能力。

    这种“经营结构”,笔者把它叫做“网状结构”。它基于这样一个21世纪“人性化”的经营理念:“利他才能利己”!《管子·治国论》语:“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在经济领域,笔者引申为:“凡治企之道,必先富客!”你要让你的企业兴旺发达,你必须首先让你的“顾客”赚到钱。只有你的“顾客”先赚到钱,你才能赚到钱。而不是你的“顾客”尚未赚到钱,你就从他口袋里先赚到钱。这是不符合人性的,所以,在交互式合作营销模式下的非传统特许经营的网状结构的“创新”商业模式,是符合人性的,因而它是正确的。

    建立五大网络和八大系统的目的,就是为了给“消费者”提供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舞台。除此之外,就是为“生产商”搭建“高速产品分销通道”。(公司的)目的:一是服务“消费者”;一是服务“生产商”。

    ——第二个舞台:不断提升消费者分配世界财富“能力”的舞台

   上面谈到要让消费者参与社会财富的分配,就必须把他转变为一个“经营者”。转变为一个“经营者”,一般来讲不太难,而要让这个“经营者”学会“经营一个生意”就要难得多。也就是说,“软件系统”要比“硬件系统”重要得多。这个“软件系统”,或者说“分配社会财富能力的舞台”,就是“素质教育和培训”。

    前面,笔者也讲过,消费者如何在给他搭建的舞台上获得他自己想要的东西呢?会不会别人白送给他?当然不会。会不会轻轻松松就获得巨大的收入?更不会。否则,就不符合多劳多得的原则了。就是说,“舞台”是给他搭建好了,“灯光、音乐”也给他准备好了,“导演”也来了,但是,他想在“舞台”上展示自己的“歌喉”,是不是最终还得靠他自己的努力?为了让他练习“唱歌”,让一所很有实力的学校和老师来教他。这就是教育和培训。它的目的有2个:一是提升他的“综合素质”;二是教他“技能和方法”。一句话,成功靠他自已赢得。

    关于“培训”,对中国企业界来讲还是一个相对陌生的词汇。培训也叫再教育,它是相对于学校的学生教育而言的,是指社会对成年人的一种教育。这种教育比学校教育更重要,往往决定了一个人一生的成长。从某种意义上说,它决定了一个人一生的成功与失败,也决定了一个企业的成功与失败。美国管理大师《第五项修炼》的作者彼得·圣吉先生在其书中讲:“未来惟一持久的优势就是——比你的竞争对手学得更快!”他发现世界上500家大型企业没有一家不注重培训。摩托罗拉曾统计,在培训上每投入1亿美元,就有30亿美元的回报!投入产出比是3000%!所以,笔者说,世界上xxxx率{zg},而且没有任何风险的投资就是给大脑的投资。在未来,一个企业若没有培训和教育,还想在竞争中取得辉煌胜利,在21世纪几乎没有这种可能性。令人高兴的是,现在中国的很多企业已经开始注重素质培训和教育,毫无疑问,他们是当今最有眼光的人。

   培训和教育,从性质上分又分为两大类:{dy}类,叫做观念型教育;第二类,叫做技能/技巧型培训,比如大学教育就属于技能/技巧型培训,还有社会上的各种“考证班”也属于技能/技巧型培训。观念型教育,如美国哈佛大学MBA职业经理人课程中的价值观和道德教育。在人一生的成败当中,一个人的观念和态度,决定其做事的成功与失败;在企业发展的兴衰之中,一个企业的文化和其价值观,也决定这个企业最终的兴盛和衰败。也就是说,无论是对个人还是对企业进行培训和教育,90% 应该是观念型教育,即观念和态度的教育。就是我们常说的素质教育。

    交互式合作营销的培训和教育,属于营销培训和素质教育的综合范畴。它是由90%的观念型教育和10%的技能/技巧型培训组成的。营销培训和素质教育的范畴包括,保险、直销、一对一销售、电话销售、推广销售、推销等。交互式合作营销的培训和教育起源于美国“ISC”公司,并由北京采薇采芙公司1997年7月引进,经过近4年的艰苦实践和大胆创新,已经成功本土化。已经成为地道中国式的交互式合作营销培训和教育。它是集体智慧的结晶,也是中国人智慧的骄傲。笔者xx有理由坚信,交互式合作营销培训和教育,将以它崭新姿态迎接21世纪营销时代的来临。交互式合作营销培训和教育的特点表现在以下4个方面:

    1、它的最终目的是全面提升“人”的综合素质,如心理素质、人际沟通、演讲、影响力等;

    2、它对培训者素质要求很高。他们不仅是社会上各行各业的成功者,而且人品正直;

    3、它的培训内容是成功者多年实践经验的积累和智慧结晶;

    4、它的培训模式按“系统 ”方式运作。

    交互式合作营销培训和教育最与众不同之处在于,它是按“系统”方式来运作的。它认为一个人的成长不是单纯靠一二堂培训课,或者看几本所谓的成功书籍,或者听某个成功人士的演讲就能迅速提高各种综合素质,或走上人生坦途的;而是要把课堂培训、书籍培训、视听培训、激励培训、一对一培训、观念培训、技巧培训、人际关系培训等各种培训手段加以“整合”以后,加以综合运用,使一个人在一个培训系统中成长。其中,最关键的是必须给他(她)一个“舞台”去实践和成长!

   就是说,必须是软件和硬件的结合。传统培训只有软件,而没有硬件。交互式合作营销培训和教育,是软件和硬件(“二大舞台”)相互融合的培训及教育模式。这是真正“负责任”的态度。它还是基于“利他才能利己”的基本价值观。在传统行业里,往往都是以“我”为中心的,在营销领域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横扫近半个世纪的“4Ps论”,它就是以“产品”,即“企业这个我”为中心的。中国营销大师骆超先生说:“在21世纪,如果你的企业是以‘我’为圆心去划圆,那么这个圆可以划得很圆,但它却划不大;但如果你的企业是以‘他人’为圆心去划圆,这个圆不但可以划得很圆,而且它可以划得无限大!”交互式合作营销培训和教育,就基于这个基本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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