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电气规范在安全水平上的差距
所谓建筑电气与国际标准接轨就是与国际电工委员会第64技术委员会(即《建筑物电气装置》技术委员会,简称IEC/TC64)的IEC60364标准(即《建筑物电气装置》标准)和其他IEC/TC64标准接轨。我国有些电气规范因不以IEC标准为根据,往往政出多门,没有一个统一的准则,所以规范之间互相矛盾。而有些规定又与电气安全原理相悖,所以在国际上我国建筑电气规范声誉不很高,常不被国外承认和采用。执行了我国电气规范,电气事故有时仍难避免发生,现举数例来说明这个问题。
1、浴室内人身电气安全无充分保证
浴室之类的特别潮湿场所被IEC标准规定为人身电击危险大的特殊场所,需补充特殊的电气安全措施。这是因为人体沐浴时皮肤湿透,阻抗大幅度下降,25V以下的接触电压即可电击致死,这类电击事故在我国时有所闻。为此IEC标准规定浴室内应增加局部等电位联结以及其他一些安全保护措施以避免出现电位差引起电击事故。但我国有的电气规范内规定这类安全保护要求xx于三级以上的旅(宾)馆之类的高级场所,换言之一般浴室不需满足这些要求。这类政策性的规定显然不妥。人无高低贵贱之分,都有平等的生存权利,将人对安全的要求划分等级
二、我国建筑电气与IEC标准接轨困难的原因所在
加入WTO后,外国建筑行业将进入我国,我国建筑行业也可去出国外,这都将面临国际上的激烈竞争。笔者在一些我国驻外使馆了解到我国在国外的竞争中没有优势。存在两个主要问题:一是在技术上与国际标准接轨不够,影响标书和设计文件的质量;二是标书和设计文件由不懂技术的翻译人员译成外文,辞不达意,降低了标书和设计文件的水平。由于存在这些问题我国在承包工程竞争中往往不敌南韩和日本,屈居下风,因此面临的挑战是严峻的。
有关建筑电气的IEC标准早在80年代初就引进我国,但多年来进境不大,造成这种被动状况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按IEC标准的要求,建筑电气首先应以人为本,保证人身安全,也要保证财产(指建筑物、电气设备等)的安全以及电气装置功能的正常发挥。但由于历史上的原因,我国从建国开始,无论在建筑电气的实际工作中或学校的教材中都师宗前苏联电站部主编的《电气装置安装规程》。讵不知电力行业标准的侧重点与建筑电气行业大相径庭,它的侧重点在电网元件的安全,例如发电机、变压器、电容器、线路等的安全,而不在人身和财产的安全。我国电气人员长期受前苏联电气规程的影响,熟悉线路、变压器等的保护,而对防人身电击、防电气火灾则较陌生,积重难返,造成今日与IEC标准接轨的困难。也由于历史上的原因,我国较年长的电气人员不少直接阅读外文资料比较困难,难以及时获得国外新信息,妨碍了新旧技术观念的转变,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我国建筑电气与IEC标准接轨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