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基础数据库项目建设的需要,
这周跟着评估部门项目负责人跑了一个轨道交通的项目技术评估
自己对轨道交通类的项目接触不多
能跟着专家和项目负责人亲自感受一番,还是有一定收获的
城市轨道交通项目投资非常高,尤其是采用地下线方式
南昌地铁二号线全场23.3公里,主要地下线路都采用盾构法施工,每公里投资高达6.37亿元/公里(据说拿百元大钞铺满地面都要好几层)
对于以地下线铺设的轨道交通,主要影响还是震动和噪声,特别是对于穿越的敏感点(包括居民点、文物和医院、学校等)。但现在基本都有对应的减震措施。不同的降噪等级措施投资也不同,投资高的如浮置板轨道减振效果25分贝的,投资在1000万/公里,少的如Lord扣件也要100万/公里,减震效果在6分贝作用。
如线路穿越饮用水源保护区(一类区或二类区),如果采用盾构法施工方式,是不涉及保护区管理条例的,只要不在地面设置施工场地就可以。但在线路布设和施工中要注意对地下水的影响,避免地表水及施工污水与地下水的连通污染,特别是在以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的区域。
水环境影响问题,基本集中在施工期以及运营期的生活污水,做好施工期环保措施和监理,大部分污水都进入城市污水或雨水管网。
大气环境影响不是轨道交通的主要问题,甚至可以不用判定评价等级,只做简单分析。但报告中要注意通风风亭的臭气的影响。可以通过类比的方式确定影响范围,注意风厅与各敏感点的距离(不小于15m),同时尽可能布设在道路中心绿化带,以及朝向问题。
电磁影响集中在主变电站对周围电视信号的影响。如果采用有线的话,则基本没有影响。
固体废弃物主要就是挖掘弃渣的问题,现在各城市都有专门的渣土办管理此室,而且,现在渣土也成资源了……
另外,还要注意的是施工线路对沿线文物以及古树的保护工作。
公众参与要特别注意直接影响的居民,包括线路下穿和受环保拆迁影响的居民。
附:
部分专家意见:
声环境保护目标明确,选用的噪声预测模式正确,噪声源强及取值基本合适,预测方法适当,预测结果基本可信,声环境保护措施总体可行。
(1)同意报告书提出的将**等5处风亭、冷却塔位置从距离敏感点位置不足15米调整至15米以外,对距离风亭位置不足15米的**4号楼进行搬迁;并通过加长风亭消声器长度、排风口背对敏感建筑物、对距离敏感建筑较近的10处冷却塔采用超低噪声横流式冷却塔等噪声防护措施,保证周围敏感点环境质量达标或维持现状水平。在深化设计阶段,结合设计规范进一步优化个别风亭的摆放位置、朝向和造型,建议优先将排风亭安置在道路中央绿化隔离带内。
(2)做好轨道交通车站周围用地控制,根据《地铁设计规范》(GB50157-2003)的相关规定,车站风亭、冷却塔15m(四类区)噪声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宜规划建设居民区、学校、医院等噪声敏感建筑。
3)施工期尽可能不采用移动式柴油发电车,必须采用时应选用带噪声控制措施的低噪声发电车;或对柴油发电机和空压机一并采取可靠的通风隔声处理;在敏感区段尽可能采用静力压桩机代替钻孔灌注桩;尽可能采用“逆作法”和分幅盖挖法等低噪声工艺代替明挖施工;充分考虑大型装载机等高噪声机具的源强、体型和作业特点,必要时加高临时隔声屏障,或直接采用有效设计的隔声工棚(或隔声软帘)将隔声措施落到实处。
振动环境保护目标与工程的位置关系基本明确。报告书选用的振动预测模式正确,振动源强分析及取值恰当,预测方法总体可行,预测结果基本可信。
(1)针对本工程特点和经济技术环境条件,轨道减振措施实施原则,宜根据敏感建筑达标需求,采取相应的减振措施。不同轨道减振措施两端纵向应确定相应的延伸量/或补充适当的隔振过渡段,其总长度不应小于{zd0}列车编组长度,使两端非隔振区段的自然衰减达到与采用的隔振措施的复合衰减相匹配,对相邻减振措施路段采取贯通设计。
(2)结合高速客运西站南广场的建设及本工程出入段线的施工方式,对**振动敏感点优先考虑搬迁,否则应采取钢弹簧浮置板整体道床并与工程同步实施。对沙井社区敏感点距离线路仅6.5米,埋深14.7米,且位于小半径弯道地段,列车通过速度70km/h,建议提高轨道减振等级。
水环境影响评价方法正确,基本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1)本工程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主要体现在地下车站施工以及沿线隧道工程对地下水补给、径流和排泄的影响,地下车站施工降水导致地面沉降的影响,此外,由于本工程沿线下穿赣江等地表水体,且地表水体与地下水联系紧密,工程施工过程中应特别注意防止抽排地下水引起附近地表水漏失,以及由此带来的地面塌陷等灾害。报告书对上述重点内容应进一步针对性进行评价。
(2)本工程大部分线路走向与地下水流向大角度相交(如**站区间段),且局部地段存在隧道切断含水层断面的情况(如**),因此,本工程对当地地下水径流和排泄条件有一定影响,局部区段有可能会造成地下水位壅高现象,报告书应重点关注上述内容,并提出相应的减缓措施。
(3)核实施工期的生产废水排放量及排放去向。车辆段检修废水和洗车废水应进行预处理,达到市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后排放。
生态影响评价内容较全面,生态现状调查分析基本清楚,生态影响评价结论基本可信,生态保护措施总体可行。
1、本工程弃方**万方,应明确临时施工场地周边环境情况,提出施工完成后的生态景观恢复具体措施。
2、明确车辆段占用土地属性,加强该区域用地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内容,给出相关文件。
3、细化车站、风亭等地面设施与周边景观协调性分析内容。
4、对**车站及风亭等地面设施涉及必须移植的树木,应提出相应的保护措施。
公众参与内容和方式基本满足《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
应突出线路下穿路段的敏感点公众参与的具体意见,建设单位应在施工期、运营期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对公众提出的合理的环保诉求及时予以解决。
其他
加强本工程施工期地面沉降、地下水位、疏干排水量、风险预案、敏感点处噪声、振动影响的监督性监测和监理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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