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证券时报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4月2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4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年度报告。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际到会董事13名,何智亚董事委托顾玫董事表决,公司6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董事长马千真、行长甘为民、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丁世录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张琪,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dy}节公司简介
1.1法定中文名称: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重庆银行,下称“本公司”或“本行”)
法定英文名称:BankofChongQingCo.,Ltd.
1.2法定代表人:马千真
1.3董事会秘书:李在宁
1.4注册及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邮政编码:400010
联系电话:0086-23-63792374
传真:0086-23-63792238
互联网网址:http://www.cqcbank.com
1.5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于本公司互联网网站:http://www.cqcbank.com
刊登年报的报刊:《证券时报》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同时置放在本公司总行营业部及各分支行营业大厅
1.6其它有关资料: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6年9月27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9年2月25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渝直5000001804203
税务登记号:国税渝字500103202869177号、地税渝字500103202869177号组织机构代码:20286917-7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4层401
本报告以中英文编制,在对中英文本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1.7组织机构图
第二节会计数据及业务数据摘要
2.1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1.1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本公司2008年非经常性损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43号)的要求确定和计算。
2、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2.1.2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确定。
单位:人民币千元
2.2报告期主要业务信息及数据
2.2.1前三年主要财务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存款总额包括:单位存款、储蓄存款、财政性存款、应解汇款、保证金存款、委托存款净额。
2、xx总额包括:短期xx、中长期xx、逾期xx、进出口押汇、垫款、贴现。
2.2.2前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注:1、资产利润率=净利润/[(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其他业务成本)/营业收入
2.2.3报告期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注:主要变动原因
1.资本公积变动原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和未分配利润变动原因为净利润增加和进行利润分配。
2.2.4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2.2.5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主要变动原因:表内应收利息主要系新增存放同业款项利息2,746千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48,750千元、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利息18,865千元、应收款项类投资利息28,001千元,以及收回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3,986千元、发放xx和垫款利息1,884千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1,063千元;表外应收利息主要系原逾期xx产生的应收利息增加所致。
第三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股本变动情况
3.1.1报告期内,本行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3.1.2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历次股份发行情况
3.2股东情况
3.2.1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为3345户,其中法人股股东249户,个人股股东3096户。
3.2.2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注:根据2007年6月8日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签定的《股份转让协议》,渝富公司以每股人民币2.60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占本行股份总额的4.99%,即100,828,868股股份转让给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该股份转让事宜于2007年6月20日和2009年5月4日分别获得重庆市人民政府和重庆银监局批准。2009年5月12日,双方正式完成股权交割手续。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的比例由25.13%降至20.14%,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行第七大股东,持有本行4.99%的股份。
3.2.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持有本行股权5%以上的股东情况:
1、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04年2月27日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为重庆市人民政府,住所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38号综合办公楼17楼,注册资本为1,020,490,400元,经营范围包括: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资产收购、处置及相关产业投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企业和资产托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前置审批的,在未取得审批前不得经营)。
2、香港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香港大新银行有限公司1947年在香港注册成立,总部设在香港,是在香港上市的大新银行集团全资持有之附属银行,大新银行集团之最终控股公司为于香港上市之大新金融集团。截至2009年12月31日,大新银行集团的总资产为港币1,136亿元,净资产为港币108亿元,净利润为港币6亿元。大新银行在香港拥有共计43家分行,在中国大陆通过其全资持有之国内法人银行大新银行(中国)于深圳设置总部及支行,另外于上海、南昌和镇江设有分行,另在澳门通过其全资持有之澳门商业银行拥有共15家分行。
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13日,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注册资本为3.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重庆牛角沱大桥,长江石板坡大桥,嘉陵江石门大桥、南山旅游公路、自建资威公路资中段经营、维护、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房地产开发(二级);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木材、建筑机械。
4、重庆市地产集团
重庆市地产集团是成立于2003年4月4日的事业单位法人,实行企业化管理,举办单位为重庆市人民政府。住所为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注册资本为2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为土地储备整治、土地整理和城镇廉租住房建设提供服务。建设用地的征用;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整治;耕地“占补平衡”;廉租住房项目建设;旧城改造建设;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5、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03年11月18日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为重庆市水利局,住所为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3号,注册资本为163,889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负责市政府授权范围内水利国有资产的营运管理,负责市级有关大中型水源的工程、供排水工程、治污工程的项目投资和经营,负责西部供水工程规划区内水资源的统一开发和经营,负责河道整治及水土保持项目的开发、投资和经营,实施中小水电站项目开发,投资,销售水利水电设备及材料(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
6、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1日,住所为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张家湾60号,注册资本为3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研制、开发、生产、销售:车辆配件,摩托车配件,小型汽油机及配件,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汽油机助力车及配件,技术服务,计算机(不含研制),体育(限足球、摩托车运动)及运动产品(不含研制、生产),啤酒、含酒精饮料、不含酒精饮料(不含研制、开发);经营本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批发、零售:家用电器、纸板及其制品、皮革制品、布料及纺织品、服装、鞋帽、玩具、雨散润滑油、润滑脂。
3.2.4本公司5%以上(含)股东股份的质押及冻结情况
1、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份39,493万股进行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2、重庆市地产集团将所持本公司股份16,015万股进行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3、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份16,015万股进行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4、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份17,134万股进行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第四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4.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4.1.1董事
4.1.2监事
4.1.3高级管理人员
4.1.4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的任职情况
4.1.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4.1.5.1董事
马千真执行董事、董事长、党委书记
毕业于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学历,在职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69年10月参加工作,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届市委委员,市二次党代会代表,市一届政协委员,历任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2008年2月起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08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08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甘为民执行董事、行长
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EMBA班,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中信实业银行重庆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解放碑支行行长,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筹备组组长、行长、党委书记等。2006年12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行长。
黄汉兴股东董事、副董事长
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商业学专业,高级xx。1977年加入大新银行,历任执行董事、行政副总裁,现任董事总经理兼行政总裁。此外,还担任大新银行集团董事总经理兼行政总裁,大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行政总裁,丰明银行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澳门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董事,大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大新保险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5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谷德荣执行董事、副行长
毕业于美国西北大学及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1991年起,先后在美国大通银行、日本债券信用银行、恒生银行、荷兰银行等机构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7年4月加入香港大新银行,于2007年5月委派到本公司,任本公司董事、副行长。
尹明善股东董事
毕业于重庆一中,高中学历。1958年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国际技术咨询公司总经理,重庆长江书刊公司董事长、重庆市工商联合会会长、重庆市第二届政协副主席等。1992年1月创建力帆集团,任董事长至今。此外,还担任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中国摩托车商会会长。
何智亚股东董事
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建筑机械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69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市渝中区副区长、常务副区长,重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等。现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家宏股东董事
毕业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政工师。198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乌江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顾玫股东董事
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重庆银监局工行监管处处长等。2004年3月至今,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此外,还担任重庆三峡库区产业信用担保公司董事,重庆苏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裁,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吕维股东董事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95年7月起在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dy}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2005年2月起任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陈辉明独立董事
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党政干部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68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市审计局副局长、重庆市税务局总会计师、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重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筹备组组长等。
肖昌华独立董事
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1962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九龙坡支行副主任、工交信贷处处长、总经济师,华融资产经营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总经理、党委书记等。2005年12月至今,任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顾问、重庆市国资委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
张宗益独立董事
毕业于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1988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等。2004年12月至今,任重庆大学副校长。
范上钦独立董事
毕业于圣保罗书院,拥有超过40年金融市场及银行业工作经验。服务于大新银行集团有27年,负责发展其财资业务,离任前为总经理及司库,董事。2001年加入富邦银行(香港),2006年退休前为该行之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及金融市场部主管。
程地泉独立董事
毕业于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律师。1988年8月起在四川省三峡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1995年4月至今,任重庆征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任。
4.1.5.2监事
陈消监事长
毕业于重庆市高教自考大学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69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局长,重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重庆市第二届、第三届政协委员、第三届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2006年12月加入本公司,任监事长。
任诚职工监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毕业于重庆市委党校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1969年4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市委企业工委组织处处长、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等,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孙甚林股东监事
毕业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79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南方汽配公司经理、中共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现任重庆南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董事长,重庆民族艺术学校校长,重庆市第三届政协副主席、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总商会会长。
陈建伟股东监事
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班区域经济规划专业,硕士研究生,工程师。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第27试验训练基地后勤部政治处汽车营副指导员、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等,现任重庆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应晓跃外部监事
毕业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教授,硕士生导师。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重庆石油专科学校副教授、工商管理系经济管理教研室主任、建工系副主任、工商管理系主任。2004年12月至今,任重庆科技学院管理学院院长。
曾晓灵外部监事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律师。1983年参加工作。2000年至今,任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同时担任重庆市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
刘建华职工监事、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毕业于重庆市委党校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4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储金城市信用社副主任、本公司上清寺支行行长、人和街支行行长。2009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公司银行部总经理。
4.1.5.3高级管理人员
甘为民(见董事)
任诚(见监事)
丁世录拟任执行董事、副行长、财务负责人
毕业于重庆大学EMBA班,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外汇管理处副处长、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处副处长,重庆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2003年4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
冉海陵副行长
毕业于重庆大学EMBA班,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81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涪陵办事处副总经理,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涪陵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2003年4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副行长。
王敏副行长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大学本科学历,馆员。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国家开发银行稽核二处副处长,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稽核监察处处长、客户二处处长等。2006年10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副行长。
谷德荣(见董事)
倪月敏拟任副行长
毕业于渝州大学,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市财政局副处长,重庆市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处长、产权管理处处长,2009年10月加入本行,待任职资格获得重庆银监局批准后任副行长。
牛跃强副行长
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金融管理处干部、重庆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部经理,1996年9月加入本公司,历任菜园坝支行副行长、朝天门支行副行长、资金部副主任及总经理、票据业务部总经理、行长助理。2010年1月起任本行副行长。
李在宁董事会秘书
毕业于西南师范学院,大学本科,法学学士,副教授。197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重庆商学院金融投资系主任。2001年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兼市场发展部副主任、个人业务部总经理、引资上市办公室主任,现任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4.1.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按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09年度领导班子年薪管理办法》和《股东董事、股东监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等津贴标准》执行。
2009年度,本公司执行董事、内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5人(含已离职的执行董事张复、童海洋,副行长张涓),领取薪酬(含五险一金,税前)共计1,015.42万元。
股东董事、股东监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17人(含已离职的股东董事翁振杰、股东监事李健),领取津贴(含税)共计74.38万元。
4.2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1、2009年4月30日,本行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张复先生因退休辞去执行董事职务。同时,根据本行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重庆银监局《关于童海洋、吕维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监复〔2009〕134号),同意改选本行时任副行长童海洋先生为执行董事。
2、2009年4月30日,本行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翁振杰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股东董事职务。同时,根据本行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重庆银监局《关于童海洋、吕维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监复〔2009〕134号),同意改选吕维女士为本行股东董事。
3、2009年10月14日,公司董事会接到童海洋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职务的报告,2009年11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审议批准了该辞职报告。同时,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本行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丁世录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待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重庆银监局核准任职资格后生效。
4、2009年7月17日,本行2009年{dy}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李健同志因工作调动,辞去股东监事职务。同时,根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改选陈建伟先生为股东监事。
5、2009年11月3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张涓女士因工作调动辞去本行副行长的申请。同时根据甘为民行长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审议批准倪月敏女士为本行拟任副行长,待重庆银监局核准任职资格后生效。
6、2009年12月8日,根据甘为民行长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审议批准牛跃强先生为本行拟任副行长。2010年1月25日,重庆银监局《关于牛跃强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监复[2009]230号)核准同意了牛跃强先生本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4.3员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岗员工1,956人。按年龄结构分:30岁以下的占38.4%,31-40岁的占44.0%,41-50岁的占15.6%,51-60岁的占2.0%;按文化结构分,大学本科以上占64.1%,大专学历的占31.2%,中专学历及以下的占4.7%;按职称结构分,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占17.6%,初级职称的占13.5%,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人员为161人。
第五节公司治理结构
5.1本行公司治理情况
2009年,本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规定,比照上市公司标准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步入了结构合理、人员素质提高、管理决策有序、职责边界清楚、制度趋于完备、行为更加规范的良性发展轨道。
5.1.1完善公司治理基础性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按照上市银行标准,修订了《公司章程》;制定了《年报工作制度(试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高管层述职管理办法》、《固定资产重估储备管理办法》;为强化战略管理,制定了《2010年至2012年资本规划》、《2009年至2011年IT战略规划》,滚动调整了未来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等;为强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制定了《风险管理政策(试行)》、《风险限额管理办法(试行)》等。这些都为本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5.1.2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召开了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和两次临时股东大会,各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补选董监事、新大楼选址及购买土地、领导班子薪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16项重大议案。
公司在报告期内召开的三次股东大会均聘请了重庆伊斯特律师事务所对会议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行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平等享有并能充分行使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与表决权。
5.1.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1、董事会构成及运作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5名独立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董事均能认真出席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职,有效发挥决策职能,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2009年本行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5次,听取报告28项,审议议题61项,内容包括经营计划、公司治理、董事任免、风险管理、财务审计、内部控制、资本管理、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同时,2009年还新设立了战略发展委员会IT工作小组(2010年升格为董事会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召开会议。2009年,各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28次会议,听娶审议了72项议案,内容包括:年度经营计划、预决算方案、资本管理、重大投资、重大关联交易、重大人事任免、领导班子薪酬、风险监测报告、信贷及非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报告、定期报告、各类专项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有效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专业决策职能。
3、董事开展调研及对外交流、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为充分发挥董事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本行持续健康发展中的作用,董事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并安排董事开展了以下调研和对外交流、学习活动:
(1)2009年1月,由马千真董事长带队,本行董事亲赴贵阳,实地考察了重庆银行贵阳分行选址情况,对加快推进本行跨区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2009年2月,独立董事陈辉明先生、股东董事顾玫女士及相关人员一行到上海银行考察了跨区域发展后的总支行管理模式及相应的内审架构管理体系。通过考察,使本行董事学习到先进城商行的管理经验,对本行跨区域发展后的管理架构建设和内审体系的完善起到了很好的借鉴作用。
(3)2009年8月,本行董事参加了由重庆银监局副局长陈明柱先生主讲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培训。通过培训,使本行董事进一步认识到当前复杂形势下各类操作风险的成因和防范措施,对董事们在决策过程中树立良好的风险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4)2009年8月,本行董事参与了科技风险管理专题培训会,听取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的解读。通过培训,使本行董事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对本行推进IT战略规划和系统改造与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5)2009年9月,马千真董事长率本行董事对苏格兰皇家银行和巴克莱银行进行了考察学习,通过此次考察,使董事们对进一步完善董事会规章制度,强化风险控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吸取抵御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有了新的认识。
(6)2009年10月,陈辉明、范上钦、程地泉三位独立董事为准确把握本行新管理体制下各分支行的营运及风险管理状况,亲赴成都分行和朝天门支行开展调研,对分支行的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提出了要求和建议。通过调研,董事们直接收集到一线的经营管理情况,对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科学、有效的指导本行开展内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7)2009年10月,独立董事范上钦先生与本行计财部人员就加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交流、沟通,范先生提出了增加资管会的会议频率、建立资本充足率绿色、黄色、红色警戒区风险防范配套预警机制等有益的建议。同时,他还希望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在未来发展中扮演一个更加重要的角色,在会议机制和管控内容方面具备一定的前瞻性,以适应市场的变化,为本行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好参谋。
5.1.4关于监事、监事会
本公司共有7名监事,其中2名外部监事、2名股东监事、3名职工监事。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会议8次,其中通讯传签方式5次。监事及监事代理人列席了本年度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监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体现了较强的履职能力和责任心,有效实施监督职能,维护全体股东及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监事会下设监督及提名委员会,均能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要求召开会议,报告期内,共召开8次监督及提名委员会议,主要对1名监事更换进行提名,组织实施了3位董事的履职评价、2位高级管理层成员的离任审计以及2次专项检查工作。
5.1.5关于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报告期内,本行作为拟上市公司,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要求,并比照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印发了《年报工作制度(试行)》,正在加快拟定《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同时,本行比照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对重大信息采取报刊、互联网等媒介进行发布,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不断完善与投资者的沟通机制,注重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由董事会办公室接待股东及投资者的来电、来信、来访和咨询,在公司网站开辟了“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提供本行的经营动态和{zx1}信息,便于股东了解公司{zx1}情况。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与投资者联系,增进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树立本行诚信、稳舰规范的良好市场形象。
5.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本公司现有独立董事五名,均由具备金融、法律、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的社会人士担任。独立董事人数和人员构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和各专委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对定期报告、重大关联交易、重大人事任免、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和专项说明,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5.2.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详见下表:
五位独立董事在各次董事会和专委会会议上,均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出席会议并参与讨论和表决,遇到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的,也按相关规定进行授权,确保自己的意见能够得到充分体现。
5.2.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5.3本行经营决策体系
本行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履行决策、管理和监督职能。行长受聘于董事会,对本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全面负责。本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各分支机构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其经营管理活动根据总行授权进行,并对总行负责。
本行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行与大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五个方面xx独立。本行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
5.4高级管理层成员考核、激励与约束机制
报告期内,本公司修订了《重庆银行2009年度领导班子年薪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和奖惩与经营业绩挂钩的措施,继续执行风险保证金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办法,并据此对高级管理层进行了考核,试行了高管人员的述职评价,核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待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薪酬制度正式颁布后实施。
5.5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
5.5.1内部控制建设的总体方案
本行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本行构建内部控制体系的基本原则为“全面、审慎、有效、独立”,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本行的战略和经营目标得以实施和实现,确保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和本行内部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将各类风险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保障资产安全;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完整和真实;确保本行经营管理符合监管部门的审慎监管要求。
董事会保证本行建立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组织机构和保证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本行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监督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本行基本构建起以完善的银行治理结构和特有的内部控制文化为基础,以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严密的控制措施为核心,以各营业机构的自律检查、各业务条线的检查督导和稽核监督评价体系为手段,以计算机信息系统和通畅的沟通交流渠道为依托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将持续推动执行内部控制建设,确保内控体系不断健全,促进本行长期、稳舰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内部控制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情况如下:
(1)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和规划意识,公司治理持续优化。一是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结构,各专委会成员均由三人增加为五人,以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二是在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下新设IT工作小组,加大董事会对IT规划和风险管控的力度;三是新设小企业信贷中心、对账中心等专业化的营运中心,提升集约化经营管理能力;四是顺应集约化经营发展趋势,完善核算主体支行的岗位配置和管控能力,改进分支机构经营管理模式,推进轮岗交流,对29个分支机构进行适当组合,减少了总行直管的核算主体支行16个。
(2)将制度清理纳入常规工作,每月进行通报。同时,定期对现行内控制度进行清理和审视,提出制度修订、完善的工作计划,并由总行合规部督促各部室按计划完成制度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3)进一步加强内控“三道防线”建设,建立了分支行自查自纠、业务管理部门常态化滚动式检查指导、稽核再监督检查三个不同层面监督纠正管理机制,形成了检查、整改、后续监督纠正闭环操作,确保各项业务的持续改进。
5.5.2公司内控制度建立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建立了基本涵盖全行各项主要业务活动、管理活动及支持保障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主要分为十四大类,包括:公司治理类、授信类、财务计类、个人业务类、公司业务类、资金业务类、国际业务类、稽核监察类、风险管理类、资产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类、计算机信息科技类、安全保卫类、综合类。本行现有内控制度较为全面、合理和有效,并根据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发展和风险控制的需要实时修订、补充和完善。
报告期内,已按照计划出台了关于授信业务、资金业务、存款和柜台业务及会计管理、中间业务、国际业务、计划财务、安全保卫、信息科技等方面的制度共计59个,同时对原有47个制度进行了清理、修订、完善,实现了内控制度的持续改进。
5.5.3公司内控检查监督机制运行情况
本行指定稽核部负责组织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督促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及时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现已建立起垂直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稽核部,稽核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实行向审计委员会和行长的双线报告制度。以改善本行运营、增加其价值为宗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并协助改进银行经营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公司治理,促进组织目标实现。稽核部负责全行的稽核检查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实行现场检查分片负责制、非现场稽核和综合管理相结合的组织架构,实行了“三位一体”管理模式,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有效运作。
本行已初步建立了内部控制责任制。董事会、高管层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稽核部对未执行审计方案、程序和方法导致重大问题未能被发现负责;对审计发现隐瞒或者未如实反映,审计结论与事实严重不符,审计发现问题查处整改跟踪不力负责;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对未及时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对出现的风险和损失负责;高管层对违反内部控制的人员,依据法律法规、本行制度进行问责追究负责。
5.5.4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主要内容以及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按照《五年战略发展规划》的要求,全面落实董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和会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全年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11项;向管理层提出1项管理建议。其履职情况如下:
(1)统筹规划并指导公司完成三年一期审计工作及《重庆银行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鉴证工作。具体包括与年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听取管理层汇报年度经营情况;在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意见后,听取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审情况的报告,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表决形成了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核。对半年度和全年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文件,审计委员会委员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反复论证后向董事会提交并报告。
(2)积极关注审计发现中的重大问题,提请高管层认真处理、纠正。
在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中,委员会成员向管理层提出认真处理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并向董事会作出回应的意见,得到管理层的积极响应。管理层据此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执行力建设,如,制定治理同质化问题的工作方案,通过总行业务管理部门从制度、管理层上强化管理,分支机构从操作层面强化治理,使同质化问题总体下降50%。
(3)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建设。
在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各次会议上,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本行的审计稽核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对如何提升稽核对内部控制的作用给予了高度关注,提出了许多需要改进和加强的意见。
(4)现场调研,进一步提高履职效能和针对性。
审计委员会委员于2009年10月,分赴本行辖内分支行开展调研活动。委员们就分支行的经营状况、风险管理、信贷投向;江津支行案件后分支行汲取的经验和教训;总行与各分支行的业务联系情况;分支行的xx权限、报告路径、组织架构、内控架构、管理体系及业务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手段,与各分支行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沟通。本次调研活动对审计委员会指导本行开展内审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5.5.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全面、统一、独立、公正、重要、及时的原则,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等要求,本行从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与反愧监督评价与纠正等方面,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形成了《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评价报告》。同时,按照2009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对所辖独立核算主体支行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
我们认为,本行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基本满足管理需要的内部控制制度,能结合发展需要不断改进和提高,相关制度覆盖了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主要方面和环节,在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堵塞漏洞、防止舞弊等方面得到了较为有效地执行。本行目前的内部控制制度从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安排、实际实施力度和反馈效果来看是基本完整合理的,整体运行是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
5.5.6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及整改情况
本行内部控制在信息技术、人力资源、风险管理、监督纠正等方面还存在如下薄弱环节: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覆盖各个业务领域的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尚需进一步加强;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人才结构不适应的矛盾日显突出,激励约束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对营业机构风险评估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有待进一步加大对操作风险的防范力度,特别要针对目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复杂形势,认真查找各业务环节风险点,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范案件发生。
对于上述薄弱环节,本行已采取措施、制定政策和程序进一步改善内部控制体系,目前各项改进工作正在进行中:
(1)按照银监会《银行业金融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现有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已聘请毕马威企业咨询公司对我行信息科技管理现状参照指引要求和行业{zj0}实践进行差距评估分析,根据评估结果,将启动相应的差距修复工作。
(2)根据IT战略规划,正从基础架构、IT治理等规划方面进行落地实施,目前正在全力实施企业服务总线、IT服务管理系统的建设。通过这几个项目建设,本行IT基础架构将进一步优化,并实现全行统一的服务定义标准,为存量系统接入打下基础;同时规范IT运维操作流程,提高IT服务水平,提升监控手段,增强业务连续性保障。
(3)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合理有序地疏通进人渠道,引进满足业务发展和加强内控管理需要的人才;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和考试,并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疏通人员出口。2009年1月1日,本行正式执行新的薪酬体系。新的薪酬体系较好地将薪酬与市场水平、岗位价值、工作业绩和个人能力结合起来,体现与市场和行业的一致性。同时,也将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4)加强风险管理。根据内外部经营管理环境的变化,强化风险管理部对风险的集中管控职能,不断加强风险管理体系的持续建设及逐步完善。同时加快本行各类风险管理系统的研究、开发及应用,提升风险计量评估的技术水平。
(5)进一步加强合规建设,创新合规风险管理思路、方法和手段,整合利用综合业务系统、信贷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为基础的信息管理系统,增加合规风险管理电子化平台,提高识别、管理合规风险的能力。
(6)要求各部门针对存在问题,分析成因,拟定具体的整改推进措施。梳理制度、业务操作流程,排查业务产品、业务环节风险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切实加大风险防控力度,防止案件的发生。
第六节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6.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09年4月9日,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在《证券时报》上登载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八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的通知》。
2009年4月30日,在本公司19楼多功能厅召开了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45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85,910,559股,占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2,020,618,604股的93.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董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关于张复先生辞去本行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选举童海洋先生为本行董事的议案》、《关于翁振杰先生辞去本行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选举吕维女士为本行董事的议案》、《关于延长“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方案”的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申请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过程中有关授权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聘任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重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版)的议案》、《关于投保董事、监事、高管责任保险的议案》;会议听取了《董事会对2008年度董事履职情况评价的报告》、《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及相互评价的报告》、《监事会对2008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评价的报告》、《2008年度外部监事述职及相互评价的报告》、《领导班子中执行董事、内部监事2008年度经营成果考核及年薪核定情况的报告》以及《重庆银监局对本行公司治理的检查意见及本行整改情况的报告》。
重庆伊斯特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等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6.2.1{dy}次临时会议
2009年7月17日,在本公司19楼多功能厅召开了2009年{dy}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30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56,944,373股,占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2,020,618,604股的86.9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本行新大楼选址并支付土地价款的议案》、《关于李健先生辞去本行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陈建伟先生为本行监事的议案》。
6.2.2第二次临时会议
2009年8月25日,在本公司19楼多功能厅召开了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27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04,030,474股,占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2,020,618,604股的89.2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石油合作投资组建金融租赁公司的议案》。
重庆伊斯特律师事务所对上述本公司2009年内召开的两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等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第七节董事会报告
7.1、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xx;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办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办理地方财政周转金的委托xx业务。外汇存款;外汇xx;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担保;外汇买卖;买卖除股票以外的外币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7.1.1、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2009年,中国经济和中国银行业都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考验。面对困难和挑战,董事会审时度势、科学决策,经营班子精诚团结、稳健经营,经营指标平稳较快增长,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资产规模稳步增长。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808.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4.3亿元,增幅43.3%,完成董事会下达经营计划的118.93%;各项存款余额622.04亿元,同比增加169.7亿元,增幅37.5%,完成董事会下达经营计划的116%;全口径xx余额423.1亿元,同比增加136亿元,增幅47.4%,完成董事会下达经营计划的118%。报告期末,本公司存贷比为68%。
(二)资产质量持续优化。报告期末,本行不良xx率0.47%,比上年降低0.3个百分点;不良资产率0.32%,比上年降低0.17个百分点。
(三)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报告期内,实现利润总额11.22亿元,同比增加2.71亿元,增幅31.77%;实现净利润8.75亿元,同比增加2.21亿元,增幅33.71%,完成董事会下达经营计划的127%。实现每股收益为0.43元,较上年增长34.38%。报告期末,xx损失准备充足率262.35%,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232.81%,不良xx拨备覆盖率382.69%,均比上年度有大幅提高。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0年4月29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4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年度报告。会议应到董事14名,实际到会董事13名,何智亚董事委托顾玫董事表决,公司6名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董事长马千真、行长甘为民、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丁世录及财务部门负责人张琪,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dy}节公司简介
1.1法定中文名称: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重庆银行,下称“本公司”或“本行”)
法定英文名称:BankofChongQingCo.,Ltd.
1.2法定代表人:马千真
1.3董事会秘书:李在宁
1.4注册及办公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邹容路153号
邮政编码:400010
联系电话:0086-23-63792374
传真:0086-23-63792238
互联网网址:http://www.cqcbank.com
1.5信息披露方式:
登载于本公司互联网网站:http://www.cqcbank.com
刊登年报的报刊:《证券时报》
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同时置放在本公司总行营业部及各分支行营业大厅
1.6其它有关资料: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96年9月27日
变更注册登记日期:2009年2月25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渝直5000001804203
税务登记号:国税渝字500103202869177号、地税渝字500103202869177号组织机构代码:20286917-7
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6号恒华国际商务中心4层401
本报告以中英文编制,在对中英文本理解上发生歧义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1.7组织机构图
第二节会计数据及业务数据摘要
2.1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2.1.1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本公司2008年非经常性损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43号)的要求确定和计算。
2、报告期内本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如下:
2.1.2报告期末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参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确定。
单位:人民币千元
2.2报告期主要业务信息及数据
2.2.1前三年主要财务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1、存款总额包括:单位存款、储蓄存款、财政性存款、应解汇款、保证金存款、委托存款净额。
2、xx总额包括:短期xx、中长期xx、逾期xx、进出口押汇、垫款、贴现。
2.2.2前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注:1、资产利润率=净利润/[(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
2、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其他业务成本)/营业收入
2.2.3报告期股东权益变动情况
注:主要变动原因
1.资本公积变动原因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和未分配利润变动原因为净利润增加和进行利润分配。
2.2.4资本构成及变化情况
2.2.5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人民币千元
注:主要变动原因:表内应收利息主要系新增存放同业款项利息2,746千元、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利息48,750千元、持有至到期金融资产利息18,865千元、应收款项类投资利息28,001千元,以及收回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3,986千元、发放xx和垫款利息1,884千元、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利息1,063千元;表外应收利息主要系原逾期xx产生的应收利息增加所致。
第三节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3.1股本变动情况
3.1.1报告期内,本行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3.1.2截至报告期末前三年历次股份发行情况
3.2股东情况
3.2.1股东总数
报告期末,本公司股东总数为3345户,其中法人股股东249户,个人股股东3096户。
3.2.2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持股及变动情况
单位:万股
注:根据2007年6月8日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与北大方正集团签定的《股份转让协议》,渝富公司以每股人民币2.60元的价格将所持有的占本行股份总额的4.99%,即100,828,868股股份转让给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该股份转让事宜于2007年6月20日和2009年5月4日分别获得重庆市人民政府和重庆银监局批准。2009年5月12日,双方正式完成股权交割手续。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行股份的比例由25.13%降至20.14%,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成为本行第七大股东,持有本行4.99%的股份。
3.2.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持有本行股权5%以上的股东情况:
1、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04年2月27日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为重庆市人民政府,住所为重庆市渝中区人民路238号综合办公楼17楼,注册资本为1,020,490,400元,经营范围包括:市政府授权范围内的资产收购、处置及相关产业投资,投资咨询,财务顾问,企业重组兼并顾问及代理,企业和资产托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须取得前置审批的,在未取得审批前不得经营)。
2、香港大新银行有限公司
香港大新银行有限公司1947年在香港注册成立,总部设在香港,是在香港上市的大新银行集团全资持有之附属银行,大新银行集团之最终控股公司为于香港上市之大新金融集团。截至2009年12月31日,大新银行集团的总资产为港币1,136亿元,净资产为港币108亿元,净利润为港币6亿元。大新银行在香港拥有共计43家分行,在中国大陆通过其全资持有之国内法人银行大新银行(中国)于深圳设置总部及支行,另外于上海、南昌和镇江设有分行,另在澳门通过其全资持有之澳门商业银行拥有共15家分行。
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6月13日,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住所为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注册资本为3.1亿元,经营范围包括:重庆牛角沱大桥,长江石板坡大桥,嘉陵江石门大桥、南山旅游公路、自建资威公路资中段经营、维护、管理;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房屋建筑工程(二级),房地产开发(二级);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五金、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木材、建筑机械。
4、重庆市地产集团
重庆市地产集团是成立于2003年4月4日的事业单位法人,实行企业化管理,举办单位为重庆市人民政府。住所为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注册资本为20亿元,经营范围包括:为土地储备整治、土地整理和城镇廉租住房建设提供服务。建设用地的征用;土地收购储备和开发整治;耕地“占补平衡”;廉租住房项目建设;旧城改造建设;实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5、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是成立于2003年11月18日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出资人为重庆市水利局,住所为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3号,注册资本为163,889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负责市政府授权范围内水利国有资产的营运管理,负责市级有关大中型水源的工程、供排水工程、治污工程的项目投资和经营,负责西部供水工程规划区内水资源的统一开发和经营,负责河道整治及水土保持项目的开发、投资和经营,实施中小水电站项目开发,投资,销售水利水电设备及材料(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管理规定的除外)。
6、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力帆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7年12月1日,住所为重庆市沙坪坝区上桥张家湾60号,注册资本为3亿元,经营范围包括:研制、开发、生产、销售:车辆配件,摩托车配件,小型汽油机及配件,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汽油机助力车及配件,技术服务,计算机(不含研制),体育(限足球、摩托车运动)及运动产品(不含研制、生产),啤酒、含酒精饮料、不含酒精饮料(不含研制、开发);经营本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批发、零售:家用电器、纸板及其制品、皮革制品、布料及纺织品、服装、鞋帽、玩具、雨散润滑油、润滑脂。
3.2.4本公司5%以上(含)股东股份的质押及冻结情况
1、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份39,493万股进行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2、重庆市地产集团将所持本公司股份16,015万股进行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3、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份16,015万股进行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4、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本公司股份17,134万股进行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第四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情况
4.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4.1.1董事
4.1.2监事
4.1.3高级管理人员
4.1.4董事、监事在股东单位的任职情况
4.1.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4.1.5.1董事
马千真执行董事、董事长、党委书记
毕业于重庆师范大学,大学学历,在职研究生,高级会计师,1969年10月参加工作,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二届市委委员,市二次党代会代表,市一届政协委员,历任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2008年2月起任本公司党委书记,2008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2008年12月起任本公司董事长。
甘为民执行董事、行长
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EMBA班,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中信实业银行重庆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解放碑支行行长,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筹备组组长、行长、党委书记等。2006年12月加入本公司,现任本公司董事、行长。
黄汉兴股东董事、副董事长
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商业学专业,高级xx。1977年加入大新银行,历任执行董事、行政副总裁,现任董事总经理兼行政总裁。此外,还担任大新银行集团董事总经理兼行政总裁,大新金融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行政总裁,丰明银行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澳门商业银行有限公司董事,大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大新保险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07年5月起任本公司副董事长。
谷德荣执行董事、副行长
毕业于美国西北大学及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特许金融分析师(CF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1991年起,先后在美国大通银行、日本债券信用银行、恒生银行、荷兰银行等机构从事风险管理工作,2007年4月加入香港大新银行,于2007年5月委派到本公司,任本公司董事、副行长。
尹明善股东董事
毕业于重庆一中,高中学历。1958年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国际技术咨询公司总经理,重庆长江书刊公司董事长、重庆市工商联合会会长、重庆市第二届政协副主席等。1992年1月创建力帆集团,任董事长至今。此外,还担任中国民间商会副会长,中国摩托车商会会长。
何智亚股东董事
毕业于重庆建筑工程学院建筑机械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69年3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市渝中区副区长、常务副区长,重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等。现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家宏股东董事
毕业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政工师。198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乌江电力集团公司总经理,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党委书记。
顾玫股东董事
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金融学专业,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5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重庆银监局工行监管处处长等。2004年3月至今,任重庆渝富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此外,还担任重庆三峡库区产业信用担保公司董事,重庆苏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裁,重庆国际实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吕维股东董事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95年7月起在四川省重庆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dy}中级人民法院、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2005年2月起任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现任重庆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陈辉明独立董事
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党政干部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68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市审计局副局长、重庆市税务局总会计师、重庆市财政局副局长、重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审计署驻重庆特派员办事处筹备组组长等。
肖昌华独立董事
高中学历,高级经济师。1962年1月参加工作,历任工商银行重庆市分行九龙坡支行副主任、工交信贷处处长、总经济师,华融资产经营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总经理、党委书记等。2005年12月至今,任重庆市金融工作办公室顾问、重庆市国资委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
张宗益独立董事
毕业于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经济学博士、博士生导师。1988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院长等。2004年12月至今,任重庆大学副校长。
范上钦独立董事
毕业于圣保罗书院,拥有超过40年金融市场及银行业工作经验。服务于大新银行集团有27年,负责发展其财资业务,离任前为总经理及司库,董事。2001年加入富邦银行(香港),2006年退休前为该行之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及金融市场部主管。
程地泉独立董事
毕业于四川广播电视大学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律师。1988年8月起在四川省三峡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1995年4月至今,任重庆征程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主任。
4.1.5.2监事
陈消监事长
毕业于重庆市高教自考大学法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69年2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市人民政府法制局局长,重庆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重庆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重庆市第二届、第三届政协委员、第三届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2006年12月加入本公司,任监事长。
任诚职工监事、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毕业于重庆市委党校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1969年4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市委企业工委组织处处长、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等,现任本公司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孙甚林股东监事
毕业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1979年10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南方汽配公司经理、中共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等,现任重庆南方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董事长,重庆民族艺术学校校长,重庆市第三届政协副主席、重庆市工商业联合会主席、总商会会长。
陈建伟股东监事
毕业于西南师范大学研究生课程班区域经济规划专业,硕士研究生,工程师。1984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第27试验训练基地后勤部政治处汽车营副指导员、重庆市九龙坡区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区长等,现任重庆交通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应晓跃外部监事
毕业于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教授,硕士生导师。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重庆石油专科学校副教授、工商管理系经济管理教研室主任、建工系副主任、工商管理系主任。2004年12月至今,任重庆科技学院管理学院院长。
曾晓灵外部监事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律师。1983年参加工作。2000年至今,任重庆志和智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同时担任重庆市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
刘建华职工监事、公司业务部总经理
毕业于重庆市委党校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1984年12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储金城市信用社副主任、本公司上清寺支行行长、人和街支行行长。2009年7月至今,任本公司公司银行部总经理。
4.1.5.3高级管理人员
甘为民(见董事)
任诚(见监事)
丁世录拟任执行董事、副行长、财务负责人
毕业于重庆大学EMBA班,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89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外汇管理处副处长、合作金融机构监管处副处长,重庆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2003年4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
冉海陵副行长
毕业于重庆大学EMBA班,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81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涪陵办事处副总经理,四川省信托投资公司涪陵证券营业部总经理,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2003年4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副行长。
王敏副行长
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大学本科学历,馆员。1986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国家开发银行稽核二处副处长,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稽核监察处处长、客户二处处长等。2006年10月加入本公司,现任副行长。
谷德荣(见董事)
倪月敏拟任副行长
毕业于渝州大学,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87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重庆市财政局副处长,重庆市国资委考核分配处处长、产权管理处处长,2009年10月加入本行,待任职资格获得重庆银监局批准后任副行长。
牛跃强副行长
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师。1988年7月参加工作,历任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金融管理处干部、重庆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部经理,1996年9月加入本公司,历任菜园坝支行副行长、朝天门支行副行长、资金部副主任及总经理、票据业务部总经理、行长助理。2010年1月起任本行副行长。
李在宁董事会秘书
毕业于西南师范学院,大学本科,法学学士,副教授。1974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重庆商学院金融投资系主任。2001年1月加入本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兼市场发展部副主任、个人业务部总经理、引资上市办公室主任,现任董事会秘书兼董事会办公室主任。
4.1.6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年薪情况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按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09年度领导班子年薪管理办法》和《股东董事、股东监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等津贴标准》执行。
2009年度,本公司执行董事、内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15人(含已离职的执行董事张复、童海洋,副行长张涓),领取薪酬(含五险一金,税前)共计1,015.42万元。
股东董事、股东监事、独立董事、外部监事17人(含已离职的股东董事翁振杰、股东监事李健),领取津贴(含税)共计74.38万元。
4.2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情况
1、2009年4月30日,本行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张复先生因退休辞去执行董事职务。同时,根据本行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重庆银监局《关于童海洋、吕维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监复〔2009〕134号),同意改选本行时任副行长童海洋先生为执行董事。
2、2009年4月30日,本行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翁振杰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股东董事职务。同时,根据本行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重庆银监局《关于童海洋、吕维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监复〔2009〕134号),同意改选吕维女士为本行股东董事。
3、2009年10月14日,公司董事会接到童海洋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本行执行董事、副行长职务的报告,2009年11月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审议批准了该辞职报告。同时,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提名本行副行长兼财务负责人丁世录先生为执行董事候选人,待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重庆银监局核准任职资格后生效。
4、2009年7月17日,本行2009年{dy}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李健同志因工作调动,辞去股东监事职务。同时,根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改选陈建伟先生为股东监事。
5、2009年11月3日,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审议批准了张涓女士因工作调动辞去本行副行长的申请。同时根据甘为民行长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第35次会议审议批准倪月敏女士为本行拟任副行长,待重庆银监局核准任职资格后生效。
6、2009年12月8日,根据甘为民行长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第37次会议审议批准牛跃强先生为本行拟任副行长。2010年1月25日,重庆银监局《关于牛跃强任职资格的批复》(渝银监复[2009]230号)核准同意了牛跃强先生本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4.3员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岗员工1,956人。按年龄结构分:30岁以下的占38.4%,31-40岁的占44.0%,41-50岁的占15.6%,51-60岁的占2.0%;按文化结构分,大学本科以上占64.1%,大专学历的占31.2%,中专学历及以下的占4.7%;按职称结构分,具有中高级职称的占17.6%,初级职称的占13.5%,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人员为161人。
第五节公司治理结构
5.1本行公司治理情况
2009年,本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商业银行法》等规定,比照上市公司标准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三会一层”的公司治理步入了结构合理、人员素质提高、管理决策有序、职责边界清楚、制度趋于完备、行为更加规范的良性发展轨道。
5.1.1完善公司治理基础性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按照上市银行标准,修订了《公司章程》;制定了《年报工作制度(试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高管层述职管理办法》、《固定资产重估储备管理办法》;为强化战略管理,制定了《2010年至2012年资本规划》、《2009年至2011年IT战略规划》,滚动调整了未来五年《发展战略规划》等;为强化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制定了《风险管理政策(试行)》、《风险限额管理办法(试行)》等。这些都为本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5.1.2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公司在报告期内召开了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和两次临时股东大会,各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补选董监事、新大楼选址及购买土地、领导班子薪酬、董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工作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16项重大议案。
公司在报告期内召开的三次股东大会均聘请了重庆伊斯特律师事务所对会议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行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平等享有并能充分行使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与表决权。
5.1.3关于董事和董事会
1、董事会构成及运作情况:
截止报告期末,本行董事会由14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5名独立董事,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全体董事均能认真出席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勤勉尽职,有效发挥决策职能,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2009年本行共召开董事会会议15次,听取报告28项,审议议题61项,内容包括经营计划、公司治理、董事任免、风险管理、财务审计、内部控制、资本管理、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
2、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同时,2009年还新设立了战略发展委员会IT工作小组(2010年升格为董事会信息科技指导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均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议事规则的要求规范召开会议。2009年,各专门委员会共计召开28次会议,听娶审议了72项议案,内容包括:年度经营计划、预决算方案、资本管理、重大投资、重大关联交易、重大人事任免、领导班子薪酬、风险监测报告、信贷及非信贷资产五级分类报告、定期报告、各类专项审计报告、内部审计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有效发挥了专门委员会的专业决策职能。
3、董事开展调研及对外交流、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为充分发挥董事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本行持续健康发展中的作用,董事会办公室牵头组织并安排董事开展了以下调研和对外交流、学习活动:
(1)2009年1月,由马千真董事长带队,本行董事亲赴贵阳,实地考察了重庆银行贵阳分行选址情况,对加快推进本行跨区域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2009年2月,独立董事陈辉明先生、股东董事顾玫女士及相关人员一行到上海银行考察了跨区域发展后的总支行管理模式及相应的内审架构管理体系。通过考察,使本行董事学习到先进城商行的管理经验,对本行跨区域发展后的管理架构建设和内审体系的完善起到了很好的借鉴作用。
(3)2009年8月,本行董事参加了由重庆银监局副局长陈明柱先生主讲的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培训。通过培训,使本行董事进一步认识到当前复杂形势下各类操作风险的成因和防范措施,对董事们在决策过程中树立良好的风险意识起到了积极作用。
(4)2009年8月,本行董事参与了科技风险管理专题培训会,听取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的解读。通过培训,使本行董事对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同时对本行推进IT战略规划和系统改造与建设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
(5)2009年9月,马千真董事长率本行董事对苏格兰皇家银行和巴克莱银行进行了考察学习,通过此次考察,使董事们对进一步完善董事会规章制度,强化风险控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吸取抵御金融危机的经验、教训有了新的认识。
(6)2009年10月,陈辉明、范上钦、程地泉三位独立董事为准确把握本行新管理体制下各分支行的营运及风险管理状况,亲赴成都分行和朝天门支行开展调研,对分支行的业务发展和风险防控提出了要求和建议。通过调研,董事们直接收集到一线的经营管理情况,对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科学、有效的指导本行开展内审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7)2009年10月,独立董事范上钦先生与本行计财部人员就加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交流、沟通,范先生提出了增加资管会的会议频率、建立资本充足率绿色、黄色、红色警戒区风险防范配套预警机制等有益的建议。同时,他还希望资产负债管理委员会在未来发展中扮演一个更加重要的角色,在会议机制和管控内容方面具备一定的前瞻性,以适应市场的变化,为本行又好又快的发展做好参谋。
5.1.4关于监事、监事会
本公司共有7名监事,其中2名外部监事、2名股东监事、3名职工监事。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会议8次,其中通讯传签方式5次。监事及监事代理人列席了本年度召开的全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监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发表意见,体现了较强的履职能力和责任心,有效实施监督职能,维护全体股东及本公司的合法权益。
本公司监事会下设监督及提名委员会,均能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要求召开会议,报告期内,共召开8次监督及提名委员会议,主要对1名监事更换进行提名,组织实施了3位董事的履职评价、2位高级管理层成员的离任审计以及2次专项检查工作。
5.1.5关于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
报告期内,本行作为拟上市公司,按照中国银监会的要求,并比照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印发了《年报工作制度(试行)》,正在加快拟定《信息披露实施细则》、《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建立规范的信息披露工作流程。同时,本行比照对上市公司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对重大信息采取报刊、互联网等媒介进行发布,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公司注重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不断完善与投资者的沟通机制,注重加强与投资者的双向沟通,由董事会办公室接待股东及投资者的来电、来信、来访和咨询,在公司网站开辟了“投资者关系”专栏,及时提供本行的经营动态和{zx1}信息,便于股东了解公司{zx1}情况。在日常工作中,积极与投资者联系,增进广大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信任,树立本行诚信、稳舰规范的良好市场形象。
5.2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本公司现有独立董事五名,均由具备金融、法律、会计、审计等专业知识的社会人士担任。独立董事人数和人员构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和各专委会工作细则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董事会和专门委员会的各项活动,对定期报告、重大关联交易、重大人事任免、利润分配等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和专项说明,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
5.2.1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详见下表:
五位独立董事在各次董事会和专委会会议上,均能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要求,认真出席会议并参与讨论和表决,遇到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的,也按相关规定进行授权,确保自己的意见能够得到充分体现。
5.2.2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情况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
5.3本行经营决策体系
本行权力机构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分别履行决策、管理和监督职能。行长受聘于董事会,对本行的日常经营管理全面负责。本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各分支机构均为非独立核算单位,其经营管理活动根据总行授权进行,并对总行负责。
本行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行与大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五个方面xx独立。本行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
5.4高级管理层成员考核、激励与约束机制
报告期内,本公司修订了《重庆银行2009年度领导班子年薪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指标体系、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和奖惩与经营业绩挂钩的措施,继续执行风险保证金制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该办法,并据此对高级管理层进行了考核,试行了高管人员的述职评价,核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的年薪,待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薪酬制度正式颁布后实施。
5.5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
5.5.1内部控制建设的总体方案
本行董事会负责内部控制建设总体方案,明确本行构建内部控制体系的基本原则为“全面、审慎、有效、独立”,内部控制目标为:确保本行的战略和经营目标得以实施和实现,确保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和本行内部规章制度得到贯彻执行;确保风险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将各类风险控制在适当的范围内,保障资产安全;确保业务记录、财务信息和其他管理信息的及时、完整和真实;确保本行经营管理符合监管部门的审慎监管要求。
董事会保证本行建立充分而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负责审批组织机构和保证高级管理层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本行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监督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层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内部控制职责;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内部控制政策,对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与有效性进行监测和评估,负责执行董事会决策,负责建立和完善内部组织机构,保证内部控制的各项职责得到有效履行。
本行基本构建起以完善的银行治理结构和特有的内部控制文化为基础,以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严密的控制措施为核心,以各营业机构的自律检查、各业务条线的检查督导和稽核监督评价体系为手段,以计算机信息系统和通畅的沟通交流渠道为依托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将持续推动执行内部控制建设,确保内控体系不断健全,促进本行长期、稳舰持续发展。
报告期内,内部控制建设重点工作实施情况如下:
(1)进一步增强科学发展和规划意识,公司治理持续优化。一是优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结构,各专委会成员均由三人增加为五人,以提高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二是在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下新设IT工作小组,加大董事会对IT规划和风险管控的力度;三是新设小企业信贷中心、对账中心等专业化的营运中心,提升集约化经营管理能力;四是顺应集约化经营发展趋势,完善核算主体支行的岗位配置和管控能力,改进分支机构经营管理模式,推进轮岗交流,对29个分支机构进行适当组合,减少了总行直管的核算主体支行16个。
(2)将制度清理纳入常规工作,每月进行通报。同时,定期对现行内控制度进行清理和审视,提出制度修订、完善的工作计划,并由总行合规部督促各部室按计划完成制度的制定或修订工作。
(3)进一步加强内控“三道防线”建设,建立了分支行自查自纠、业务管理部门常态化滚动式检查指导、稽核再监督检查三个不同层面监督纠正管理机制,形成了检查、整改、后续监督纠正闭环操作,确保各项业务的持续改进。
5.5.2公司内控制度建立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建立了基本涵盖全行各项主要业务活动、管理活动及支持保障活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主要分为十四大类,包括:公司治理类、授信类、财务计类、个人业务类、公司业务类、资金业务类、国际业务类、稽核监察类、风险管理类、资产管理类、人力资源管理类、计算机信息科技类、安全保卫类、综合类。本行现有内控制度较为全面、合理和有效,并根据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发展和风险控制的需要实时修订、补充和完善。
报告期内,已按照计划出台了关于授信业务、资金业务、存款和柜台业务及会计管理、中间业务、国际业务、计划财务、安全保卫、信息科技等方面的制度共计59个,同时对原有47个制度进行了清理、修订、完善,实现了内控制度的持续改进。
5.5.3公司内控检查监督机制运行情况
本行指定稽核部负责组织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督促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及时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现已建立起垂直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稽核部,稽核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实行向审计委员会和行长的双线报告制度。以改善本行运营、增加其价值为宗旨,通过系统化、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并协助改进银行经营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及公司治理,促进组织目标实现。稽核部负责全行的稽核检查和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实行现场检查分片负责制、非现场稽核和综合管理相结合的组织架构,实行了“三位一体”管理模式,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有效运作。
本行已初步建立了内部控制责任制。董事会、高管层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负责;稽核部对未执行审计方案、程序和方法导致重大问题未能被发现负责;对审计发现隐瞒或者未如实反映,审计结论与事实严重不符,审计发现问题查处整改跟踪不力负责;业务部门和分支机构对未及时纠正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对出现的风险和损失负责;高管层对违反内部控制的人员,依据法律法规、本行制度进行问责追究负责。
5.5.4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主要内容以及履职情况
审计委员会按照《五年战略发展规划》的要求,全面落实董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坚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保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工作的健康发展和会计信息及时、准确、完整的披露。全年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议案11项;向管理层提出1项管理建议。其履职情况如下:
(1)统筹规划并指导公司完成三年一期审计工作及《重庆银行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鉴证工作。具体包括与年审机构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听取管理层汇报年度经营情况;在审计过程中,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意见后,听取了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年审情况的报告,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表决形成了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审核。对半年度和全年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文件,审计委员会委员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反复论证后向董事会提交并报告。
(2)积极关注审计发现中的重大问题,提请高管层认真处理、纠正。
在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中,委员会成员向管理层提出认真处理审计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并向董事会作出回应的意见,得到管理层的积极响应。管理层据此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了执行力建设,如,制定治理同质化问题的工作方案,通过总行业务管理部门从制度、管理层上强化管理,分支机构从操作层面强化治理,使同质化问题总体下降50%。
(3)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建设。
在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各次会议上,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本行的审计稽核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也对如何提升稽核对内部控制的作用给予了高度关注,提出了许多需要改进和加强的意见。
(4)现场调研,进一步提高履职效能和针对性。
审计委员会委员于2009年10月,分赴本行辖内分支行开展调研活动。委员们就分支行的经营状况、风险管理、信贷投向;江津支行案件后分支行汲取的经验和教训;总行与各分支行的业务联系情况;分支行的xx权限、报告路径、组织架构、内控架构、管理体系及业务的事前、事中、事后的控制手段,与各分支行负责人进行了深入交流、沟通。本次调研活动对审计委员会指导本行开展内审工作具有积极意义。
5.5.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全面、统一、独立、公正、重要、及时的原则,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商业银行内部控制评价试行办法》等要求,本行从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评估、内部控制措施、信息交流与反愧监督评价与纠正等方面,进行了自我评价,并形成了《关于内部控制制度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的评价报告》。同时,按照2009年度内审工作计划,对所辖独立核算主体支行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自我评价。
我们认为,本行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能基本满足管理需要的内部控制制度,能结合发展需要不断改进和提高,相关制度覆盖了业务活动和内部管理的主要方面和环节,在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强化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堵塞漏洞、防止舞弊等方面得到了较为有效地执行。本行目前的内部控制制度从组织体系、规章制度安排、实际实施力度和反馈效果来看是基本完整合理的,整体运行是有效的,不存在重大缺陷。
5.5.6内部控制存在的缺陷及整改情况
本行内部控制在信息技术、人力资源、风险管理、监督纠正等方面还存在如下薄弱环节: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覆盖各个业务领域的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尚需进一步加强;随着业务的快速发展,人才结构不适应的矛盾日显突出,激励约束机制有待进一步规范完善;风险管理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对营业机构风险评估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有待进一步加大对操作风险的防范力度,特别要针对目前国内外经济、金融复杂形势,认真查找各业务环节风险点,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防范案件发生。
对于上述薄弱环节,本行已采取措施、制定政策和程序进一步改善内部控制体系,目前各项改进工作正在进行中:
(1)按照银监会《银行业金融信息系统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完善现有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已聘请毕马威企业咨询公司对我行信息科技管理现状参照指引要求和行业{zj0}实践进行差距评估分析,根据评估结果,将启动相应的差距修复工作。
(2)根据IT战略规划,正从基础架构、IT治理等规划方面进行落地实施,目前正在全力实施企业服务总线、IT服务管理系统的建设。通过这几个项目建设,本行IT基础架构将进一步优化,并实现全行统一的服务定义标准,为存量系统接入打下基础;同时规范IT运维操作流程,提高IT服务水平,提升监控手段,增强业务连续性保障。
(3)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合理有序地疏通进人渠道,引进满足业务发展和加强内控管理需要的人才;同时加强业务培训和考试,并采取有效的政策措施,疏通人员出口。2009年1月1日,本行正式执行新的薪酬体系。新的薪酬体系较好地将薪酬与市场水平、岗位价值、工作业绩和个人能力结合起来,体现与市场和行业的一致性。同时,也将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4)加强风险管理。根据内外部经营管理环境的变化,强化风险管理部对风险的集中管控职能,不断加强风险管理体系的持续建设及逐步完善。同时加快本行各类风险管理系统的研究、开发及应用,提升风险计量评估的技术水平。
(5)进一步加强合规建设,创新合规风险管理思路、方法和手段,整合利用综合业务系统、信贷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为基础的信息管理系统,增加合规风险管理电子化平台,提高识别、管理合规风险的能力。
(6)要求各部门针对存在问题,分析成因,拟定具体的整改推进措施。梳理制度、业务操作流程,排查业务产品、业务环节风险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切实加大风险防控力度,防止案件的发生。
第六节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6.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09年4月9日,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在《证券时报》上登载了《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八年度股东大会年会的通知》。
2009年4月30日,在本公司19楼多功能厅召开了2008年年度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45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85,910,559股,占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2,020,618,604股的93.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董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监事会2008年度工作报告》、《200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0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0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关于张复先生辞去本行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选举童海洋先生为本行董事的议案》、《关于翁振杰先生辞去本行董事职务的议案》、《关于选举吕维女士为本行董事的议案》、《关于延长“首次公开发行境内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方案”的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延长“申请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过程中有关授权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关于聘任2009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修订《重庆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市版)的议案》、《关于投保董事、监事、高管责任保险的议案》;会议听取了《董事会对2008年度董事履职情况评价的报告》、《200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及相互评价的报告》、《监事会对2008年度监事履职情况评价的报告》、《2008年度外部监事述职及相互评价的报告》、《领导班子中执行董事、内部监事2008年度经营成果考核及年薪核定情况的报告》以及《重庆银监局对本行公司治理的检查意见及本行整改情况的报告》。
重庆伊斯特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等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6.2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6.2.1{dy}次临时会议
2009年7月17日,在本公司19楼多功能厅召开了2009年{dy}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30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56,944,373股,占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2,020,618,604股的86.9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本行新大楼选址并支付土地价款的议案》、《关于李健先生辞去本行监事的议案》、《关于选举陈建伟先生为本行监事的议案》。
6.2.2第二次临时会议
2009年8月25日,在本公司19楼多功能厅召开了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27名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共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804,030,474股,占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2,020,618,604股的89.28%,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石油合作投资组建金融租赁公司的议案》。
重庆伊斯特律师事务所对上述本公司2009年内召开的两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股东的资格、提案和表决程序等事项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第七节董事会报告
7.1、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本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xx;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办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办理地方财政周转金的委托xx业务。外汇存款;外汇xx;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同业外汇拆借;外汇担保;外汇买卖;买卖除股票以外的外币证券;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7.1.1、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2009年,中国经济和中国银行业都经历了前所未有的全球性金融危机的考验。面对困难和挑战,董事会审时度势、科学决策,经营班子精诚团结、稳健经营,经营指标平稳较快增长,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一)资产规模稳步增长。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808.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244.3亿元,增幅43.3%,完成董事会下达经营计划的118.93%;各项存款余额622.04亿元,同比增加169.7亿元,增幅37.5%,完成董事会下达经营计划的116%;全口径xx余额423.1亿元,同比增加136亿元,增幅47.4%,完成董事会下达经营计划的118%。报告期末,本公司存贷比为68%。
(二)资产质量持续优化。报告期末,本行不良xx率0.47%,比上年降低0.3个百分点;不良资产率0.32%,比上年降低0.17个百分点。
(三)盈利水平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高。报告期内,实现利润总额11.22亿元,同比增加2.71亿元,增幅31.77%;实现净利润8.75亿元,同比增加2.21亿元,增幅33.71%,完成董事会下达经营计划的127%。实现每股收益为0.43元,较上年增长34.38%。报告期末,xx损失准备充足率262.35%,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232.81%,不良xx拨备覆盖率382.69%,均比上年度有大幅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