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佛山市发布《关于调整重点区域货车限制通行时间及实施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限制通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根据该通告,自2020年7月1日起,以桂澜路、海八路、佛山大道、魁奇路为边界(不含边界路段)的闭合区域内,现有的货车限制通行时段调整为6—24时。限制通行时段内禁止一切货车通行,其他时间段禁止1.5吨(含)以上货车通行。
有关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向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发放通行证。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货车于2020年7月1日前在本市已办理通行证的,在通行证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
● 处罚:罚200元并记3分
根据《通告》,车辆违反本通告进入限制通行区域的,由有关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处罚,依法处以200元罚款并记3分。
通告实施的首月为限制通行措施教育期,对教育期内发生的违法行为,由有关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批评教育,暂不实施处罚。
具体区域、路段国三车限制通行措施:
来源:卡车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