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zx1}治超通知:走高速、国道都要接受检测!超载一律卸货、扣分!

近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关于开展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的通告。



原文如下:


按照有关部门要求,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省开展公路超限超载治理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通行公路的货车,应当规范装载和运营,严禁超限超载运输。


二、通行高速公路的货运车辆,必须按照交通标志标线及现场工作人员引导,有序驶入货车专用检测通道接受检测。对存在以下行为的货车,拒绝驶入高速公路:


(一)未经称重检测的;

(二)经称重检测违法超限超载的。


三、所有经过普通公路超限检测站的货运车辆,必须按规定进站接受检测,经检测认定为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必须卸载后方可放行,并按规定实施处罚和记分,实行“一超四罚”,按规定纳入失信名单。不按规定进站的,按违反交通标志标线实施处罚和记分。


四、违法超限超载认定标准执行《有关部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有关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  云南省有关
2020年4月3日


根据通知要求,本次云南省治超的认定标准是2017年有关部门《关于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有关实施意见(试行)》规定的《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备注:

1.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有关证标明的总质量。

2.除驱动轴外,图例中的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个轮胎,其总质量限值减少3吨。

3.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驱动轴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45mm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其总质量限值不予核减。

4.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3轴和4轴货车的总质量限值各增加1吨;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且半挂车的两轴之间的距离d ≥1800mm的4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为37吨。

5.图例中未列车型,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确定相应的总质量限值。

6.对于车货外廓尺寸超限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分阶段有步骤地推进。在部署工作开展前,暂不对外廓尺寸进行检查。

7.特殊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超载的,由有关机关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运输鲜活农产品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的,通行收费公路时,该运次不得给予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通行非收费公路时,以批评教育为主,暂不实施处罚。

9.载运标准集装箱的挂车列车的整治工作另行部署,在专项整治前,重点检查其车货总质量是否超过限载标准的行为,暂不对外廓尺寸进行检查。

10.低平板半挂车运输普通货物的整治工作另行部署,在专项整治前,重点查纠其车货总质量超过限载标准和假牌套牌违法行为。

来源:卡友地带


郑重声明:资讯 【云南{zx1}治超通知:走高速、国道都要接受检测!超载一律卸货、扣分!】由 山东锣响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发布,版权归原作者及其所在单位,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企业库qiyeku.com)证实,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本文有侵犯到您的版权, 请你提供相关证明及申请并与我们联系(qiyeku # qq.com)或【在线投诉】,我们审核后将会尽快处理。
—— 相关资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