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卡消费由先前八折变成九折、打折过后不能开xx等,当顾客去就餐厅就餐的时候,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把会员卡翻转来看,卡的下面写着最终的解释权{zh1}归餐厅。当顾客询问服务员为何会打折不能开xx,服务员也一般是回答,这是餐厅的规定。顾客会感觉到这是霸王条例,什么都是餐厅说了算,这会导致顾客极大的不满意,最终可能导致顾客的流失。 面对如今的餐饮企业,这种类似的情况时常出现,现在这里主要想了解,到底这个解释权归谁,真的是餐厅说了算吗?据这个问题,一位法律的专业人士进行了相关的回答。 对于餐厅这种所谓的公司规定和做法,广东正平天成律师事务所的唐律师认为是不合法的。首先,像这类会员卡上自称的“最终解释权”条款是无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规定:“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唐律师称,从“最终解释权”来看,它是一个格式合同、声明或店堂告示,一旦这个“最终解释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时,按照法律规定它是无效的,商家还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其次,消费者索取xx是权利,无论何种方式商家都有开xx的义务,更有交税义务,否则属于偷税漏税。第三,消费者有权选择付款方式,商家有义务明确告知:不同付款方式所赋予的不同前提条件。消费者遭遇不公平的规定,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 很明显,在服务行业中经常喊着一道口号,顾客是我们的上帝,这真的要打一个大大的问号,真的是这样吗,面对目前服务行业这种类似的不法规定还是仍有存在。 推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