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稿) 一、指导思想 通过全面、多元、科学的评价与考核,构建教师自主发展、全面发展、持续发展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育教学工作者的积极性,克服平均主义,体现收入分配向一线教师倾斜、向重点岗位倾斜的原则,坚持多劳多得,责重多得,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合理拉开教职工收入差距。 二、实施范围 教育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竞聘上岗和落聘待岗人员。 三、岗位绩效工资制内容 (一)、岗位系数(按档案工资标准):教学、管理、教辅、后勤岗位的工资发放系数为1:1:0.95:0.9(编制为职工的人员竞聘上岗后系数仍为1);待岗人员{dy}年0.85,第二年为0.80,第三年为0.75。 (二)、绩效工资结构及发放方式 1、基本工资:指教职工档案工资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龄津贴、特殊教育津贴及特级教师津贴。基本工资扣除应缴各项保险、应缴住房公积金后由财政局按月打卡发放。 2、基础性绩效工资 (1)岗位津贴:按月度考核得分乘以岗位系数确定月份发放额; (2)生活补贴:每人每月784元; (3)农村教师津贴:在编在岗人员每人每月50元。 教职工基础性绩效工资,由市财政结算中心教育分中心按月打卡发放。 3、奖励性绩效工资 (1)班主任津贴。按每班每月200元定额标准,班额少于16人的定额标准减半。班主任津贴按月考核发放; (2)一般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教职工学期绩效考核结果确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3)专项奖励性绩效工资。①一线骨干教师津贴。考核发放对象为市、县两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教师和学校通过一定程序推荐的一线骨干教师;②超课时津贴;③学校自行设定的教育教学奖励性项目。 奖励性绩效工资(除班主任津贴外)由市财政结算中心教育分中心按学期打卡发放。 四、考核内容与办法 (一)月度绩效考核 1.绩效考核(满分100分)。考核时段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考核的对象为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其中:(1)职业道德考核20分。学校依据《兴化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暂行办法》进行考核;(2)考勤20分。学校按 “考勤参考规则”(附件)及《兴化市教职工请假、考勤暂行规定》进行考核;(3)工作量考核20分;(4)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工作任务考核40分。 2.班主任工作考核(满分100分)。考核时段为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 A1 基础管理15分 B1: 认真制订班主任工作计划。制订不及时扣2分、不制订扣5分。 B2: 正常使用和填写《班主任工作手册》。使用不正常扣2分、不使用扣5分。 B3: 按时上好班会课。少1次扣2分,累计计算。 B4: 加强班(团、队)干xx伍建设,指导班(团、队)干部工作,引导学生自主管理。定期进行检查评估,对工作不好的班级扣1-2分,不进行此项工作的扣5分。 B5:完成各项临时性的班主任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或质量不高扣2分,不完成A1项得0分。 B6: 及时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完成不及时或质量不高扣2分,不完成A1项得0分。 B7: 及时做好班主任工作总结。完成不及时或质量不高扣2分,不完成扣5分。 B8: 全力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按学期初和学期末的月份考核,每辍学1人扣2分,辍学情况特别严重的A1项得0分。 A2 文化建设10分 B9:重视班级制度建设,在一学年第1个月内建立适合班情的管理制度。 无制度A2项得0分。 B10:重视班风建设,培养学生责任意识和集体荣誉感,营造民主和谐、团结互助、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在全校{lx1}的加1-2分,较差的扣1-2分。 B11:教室布置大方、富有特色;按学校要求定期更换黑板报。定期组织教室布置、黑板报评比,不布置扣3分,优胜的加1分。 B12:宿舍布置有文化品位。定期不布置扣3分,优胜加1分。 A3 一日常规30分 赋分情况根据月常规检查总得分折算 A4 学生学习10分 B19:指导学生学习,注重形成优良学风。在全校{lx1}的加1-2分,较差的扣1-2分。 B20: 重视培优、补差,工作有措施、有记录、有分析、有效果。定期开展检查,工作有特色、有效果的班级适当加1-2分,未开展此项工作的扣3分。 B21: 学生尊重教师劳动,自觉自主学习,上课和自习课纪律良好。学生在教师课堂教学或自习课纪律不好,发现1次扣1分,累计计算。 B22: 学生认真对待每次考查、考试,遵守规则,秩序良好。学生在考试、考查中有xx等违纪行为的1人次扣1分,累计计算。 B23: 学生学习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要求。定期进行质量检测,达不到基本要求扣2分。 A5 班级安全10分 B24:重视安全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安全文明习惯。学校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未教育1次扣2分,累计计算。 B25:加强学生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及时xx安全隐患。对教室和宿舍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排除或上报的1次扣2分,累计计算。 B26:严格执行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偶发事件。出现安全事故不及时报告或不及时处理的1次扣2分,累计计算。 B27: 没有因管理不善或教育不到位导致的安全事故。出现安全事故的1次扣3分,累计计算;若发生伤人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事故,A5项得0分。 A6 特色活动10分 B28: 认真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安排的校内外各种集体活动。参加集体活动秩序混乱的1次扣2分,累计计算。不参加的A6项得0分。 B29: 组织班会等活动的观摩展示,为学校的班级活动做示范或探索。校级加1分,市(县)级加2分,省级以上加3分。 B30: 班级文体活动在竞赛中获奖。校级加1分,市(县)级以上加2分,累计计算。 A7 师德规范15分 B31:班主任经验文章在校级交流、市级以上获奖或报刊发表;班主任特色工作在新闻媒体被推介或被上级部门推广。校级加1分,市(含县)级加2分,省级以上加3分。 B32: 学生测评满意度70%以上。定期进行班主任工作满意度测评,学生满意度90%以上加1分,50-70%扣1分,30-50%扣2分,30%以下扣3分。 B33: 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如召开家长会,进行家访,利用网络或短信平台与家长联系等。无家长对班级管理的投诉。学校制订考核指标和考评办法,定期进行检查,工作突出的加1分。有1次家长投诉并经查实的扣2分,累计计算。 B34: 服从组织安排,没有无理取闹或言行规范方面有损教师和学校形象的行为。有不服从安排、无理取闹或言行不规范行为的1次扣3分,累计计算。 B35: 采用正确的教育方式,学生管理宽严有格,无因方法不当引起的师生冲突。因教育不当发生师生冲突的1次扣2分,累计计算。 B36: 不以教谋私,不搞营业性家教。经查实有以教谋私和营业性家教行为的A7项得0分。 B37: 不违规收费,学期结束后及时结清学生代办费用。经查实有乱收费行为或私吞学生代办费用的A7项得0分。 B38: 尊重学生人格,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经查实有一次体罚学生行为的扣5分,两次以上A7项得0分。 B39: 不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任何教辅资料。经查实有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行为的A7项得0分。 B40:寄宿生食宿在校,没有食宿营业性代伙现象。一经查实此项得0分,学校允许的除外。 3.月度绩效考核细则(满分100分) A教师职业道德考核20分。考核细则: ①有下列情形之一,并经查实,师德考核分全学期为零,并在年度综合考核中直接列入末位。 ⑴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重大影响的(指教育局查实或社会上有较大反响及严重后果的); ⑵从事营业性家教或营业性代伙住宿或擅自在外兼课的; ⑶擅自向学生推销物品资料,有乱收费行为的; ⑷在招生工作中违规操作,搞生钱交易,造成负面影响或生源外流严重的; ⑸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取闹造成恶劣影响的;带头破坏本地区或本单位安定团结的; ⑹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师生安全事故的; ⑺向学生散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师德规范行为,受行政记过以上处分或被政府机关处理的。 ⑻在校内外违法犯罪被政府机关处理的; ⑼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学校分工,造成学校工作安排有困难的; ⑽因教学管理问题造成学生大量流失的; ⑾旷职一周以上的; ⑿恶意举报,坑害同事或损害学校利益的; ②有下列情况之一,并经查实的,当月师德考核得分为零。 ⑴向学生及家长索要、索取钱物或参与由学生家长支付费用的高消费活动的; ⑵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的; ⑶涉足社会丑恶现象的; ⑷用粗鲁语言,甚至暴力行为对待同事、家长,影响恶劣的; ⑸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 ⑹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 ⑺旷职不超过7天的(含7天); ⑻恶意破坏公物,造成不良影响的。 ③其他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兴化市教师校园行为规范》行为的,当月师德考核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④有先进典型的,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记分,作为学期考核依据。 B.考勤20分。考核细则: ①旷职{yt}以上的,当月得零分;事假{yt}扣5分,病假{yt}扣2.5分(特殊情况由学校召开有关人员会议讨论决定),平时上班迟到、早退、外出一次扣2分,私自外出不请假,一次扣10分。 ②全体教师实行坐班办公制度,办公期间工作力求做到规范高效,从事不正当活动的一次扣2分。 ③因故需离岗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批准擅离岗位者视为旷职。有关请假制度、考勤要求按《兴化市教职工请假、考勤暂行规定》执行。 C.工作量考核20分。考核细则: ①测算全校工作总量,计算学校人均工作量。 按兴化市统一标准测算工作总量。 基本工作量=(教学标准课时总节数+管理岗位课时总节数+其他岗位课时总节数)÷(教学人员数+管理人员数)。初中周课时12节,小学周课时14节。 ②确定工作量考核分。 完成标准工作量的得满分,标准工作量下浮10%后每少0.7课时扣1分。超过标准工作量的另行记分,作为学期奖励性绩效考核得分的依据。 D.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工作任务考核40分。 ①备课(10分) (1)每少于应备数1节的扣2分,扣完10分为止。 (2)教案过于简单的、项目不完备的,扣2分。 (3)使用现成教案的,扣2分。 (4)抄袭教案的,扣2分。 (5)没有备课或不送检的,扣完10分为止。 ②上课(10分) (1)学校听课评价为“优”或“良”的不扣分。评价为“中”或“差”的,扣2-5分。 (2)有学生或学生家长对教师课堂教学投诉并经查实的,学生问卷调查良好以下的,扣4分。 (3)教师上课(含自习课、早读、晚自习、课外兴趣小组辅导等)、监考等无故迟到、早退(中途离开现场)的,扣2分。旷课一节扣5分。 (4)未经教导处同意随意调课、代课,上课接听或拨打手机的,扣2分。 (5)课上发生其它教学事故,特别是安全事故,因处置不当而造成一定影响的,扣2-5分。 ⑹衣冠不整,奇装异服或坐着上课(特殊情况并得到批准的除外)的每次扣2分。 ⑺工作日饮酒后进课堂影响上课的扣5分。 ⑻擅自停学生课的,一次扣2分。 ③作业(10分) (1)布置作业少于备课组规定次数的,扣2分。不及时批阅的、错批漏批的,扣2分。 (2)无故不承担学校布置的拟卷、阅卷工作的,扣2-5分。 ④教学研究(10分) (1)能积极参加学校和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各项教研活动的,能参加科研课题研究工作等方面工作的不扣分。 (2)教研组组织的听课、评课活动无故迟到或不参加的,分别扣2分。 (3)听课、评课次数全学期少于20次的,每少一次扣2分。 ⑷未按时完成教学计划的制订与教学工作总结的,一次扣2分。 (二)学期绩效考核。考核时段分为秋学期和春学期。 * 一般奖励性绩效考核(满分为100分) A.职业道德20分。 以一学期每个月职业道德平均分计算。 B.工作量考核20分。 完成平均工作量得满分20分,平均工作量下浮10%后每少0.7课时扣1分。 C.分岗位学期绩效考核60分。岗位分类包括:教学岗位、教辅岗位、工勤岗位 Ⅰ、教学岗位 ⅰ、教学工作(40分) 根据月度考核平均分计入。 ⅱ、教学成绩(15分) 1、初中: (1)各年级每班前30%的优秀学生的平均分加上前70% 合格学生的平均分再加上90%全体学生的平均分之和,评定为优、良、中、差的分别+5、+2、+0、-2-5分。 (2)任教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教师及综合实践活动指导老师的教学成绩是在学期末由学校组织考核小组,通过对该老师在平时工作中听课、看课、学生问卷调查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综合打分,每学期期末打一次。 (3)同时任教几门学科老师的教学成绩,取各科的平均分。 (4)初三毕业升学率达97%以上或完成市局下达的职中招生指标数的班级的所有考试科目的教师学年考核分全部为满分。 2、小学: 所教班级学生优秀率、合格率、平均分综合评定为优、良、中、差的分别+5、+2、+0、-2-5分。 每学期进行“过程考核”一次。不进行书面测试的学科,教学质量的考核以“过程考核”的结果为主要依据;进行书面测试的学科,“过程考核”的结果,根据不同学科以一定的比例计入该项总成绩。 本项目每学期考核一次。 ⅲ、生源巩固(5分) (1)每非正常流失一生,小学、初一扣班主任6分;初二扣班主任3分;初三扣班主任2分;其他学科教师分别扣1分,{zg}不超过6分。 (2)秋学期入学流失学生的(含六年级升初一、初三升高一),原班主任及任课教师按以上标准的半数扣分(以各校核定的学生数为准,本项分数实行倒扣分制,新学期一个月之后流失学生的责任为新班主任和任课教师)。 本项目每学期考核一次。 附加分(12分) (1)积极承担学校布置的其它教学工作的,计1分。 (2)教学工作受到学校或上级教育部门表彰的,按乡镇校、县市、地市、省、{gjj}分别计0.5、1、2、3、4分。 (3)指导学生在各级教育、教研部门统一组织的科、文、艺、体、技等竞赛活动中获奖,按乡镇校、县市、地市、省、{gjj}每人次分别计0.5、1、2、3、4分。(同科同一个学生不重复计分,二等奖及以下减半计分)。 (4)积极参加学校和上级教育、教研部门举行的优质课、素质大赛、三级骨干教师评选、教学素养测试等活动,获镇校、县市、地市、省、{gjj}奖励者分别得0.5、1、2、3、4分,同一项目不累加,不同项目可累加,{zg}可得满分。 (5)积极参加各级教育、教研部门举行的优秀教学论文(发表或获奖)、教具制作、优秀教案、课件制作、演讲、朗诵、文艺演出、书法、绘画等评选活动,获校镇、县市、地市、省、{gjj}奖励分别得0.5、1、2、3、4分。同一项目不累加,不同项目可累加,{zg}可得满分。(在报刊上发表或获奖的论文,以报刊、证书或主办方发文为准。二等奖以下减半计分。第二作者得分为1∕3。)在市级及市级以上教育网站发表文章设单项奖。 (6)积极参加教育科研课题研究,主持或参加国家、省、地市、县市级、镇校级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的,按等级分别得4、3、2、1、0.5分。 (7)学校根据不同的岗位设定1.3-1.0的奖励系数。中层干部以上人员的考核根据市局对学校的考核结果以及分工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以上各项均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跨学期或学年的只考核一次。{zg}累计不超过满分。 Ⅱ、教辅岗位(包括实验室等)、工勤岗位 ⅰ、实验室管理考核细则(60分) ⑴没有教学仪器总帐、分类帐的,扣1-3分 ⑵没有危险品、消耗品记录帐的,扣1-3分 ⑶没有实验室工作计划的,扣1-3分 ⑷没有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记录台帐的,扣1-3分 ⑸实验室安全防范措施不当、清洁卫生状况不好的,扣1-3分 ⑹因药品或器材保管不当或失职引发安全事故的视情节扣5-10分 ⑺因保管不善造成实验器材丢失的,视情况扣5-10分 ⑻未经分管领导同意私自将实验器材外借的,扣5-10分 ⑼私自将实验器材带回家使用的,扣10-20分 根据学校相关部门检查记载情况,每学期考核一次。 ⅱ、电教室管理考核细则(60分) ⑴没有设备总帐、分类帐易损品帐的,扣1-3分 ⑵没有教学计划的,扣1-3分 ⑶设备损坏不及时报修的,扣1-3分 ⑷微机房清洁卫生状况不好的,扣1-3分 ⑸微机房防盗设备未及时维护的,扣1-3分 ⑹发生安全事故,因处置不当而造成一定影响的,扣1-10分 ⑺未经分管领导同意私自将微机房设备外借的,扣5-10分 ⑻私自将微机房设备带回家使用的,扣10-20分 根据学校相关部门检查记载情况,每学期考核一次。 ⅲ、图书室管理考核细则(60分) ⑴对室内所有藏书及其它辅助教学器材没有完备、准确登记的,扣1-3分 ⑵对进入和剔除图书室的书籍、器材没有规范文字记录的,扣1-3分 ⑶进入和剔除图书室的书籍、器材不及时的,扣1-3分 ⑷对借出的图书未登记的,扣5-10分 ⑸图书排列未分类的,扣1-3分 ⑹对借书时间过长(2个月)未追要的,或追要未果而又没有上报的,扣1-10分 ⑺室内清洁卫生状况不好的,扣1-3分 ⑻没有订立有关藏书保护规章制度的,扣1-3分 ⑼图书室防火、防盗、防虫等工作不力的,扣5-10分 ⅳ、食堂保管员考核细则(60分) ⑴卫生安全台账记录不完整的,扣1—3分; ⑵入库、出库账目漏记的,扣1—3分; ⑶入库、出库账目故意错记的,扣10—20分; ⑷保管室安全防范疏漏、卫生状况不良的,扣3—5分; ⑸食堂大件用具遗失除赔偿外,扣1—3分; ⑹擅离岗位的,每次扣1—3分; ⑺对食堂食品入库质量、加工出售过程监管不力造成损失的,每次扣1—3分; 另外,私自将食堂食品带出食堂(含利用他人),全学期师德考核为0 分。 根据学校相关部门检查记载情况,每学期考核一次。 * 专项奖励性绩效考核 (1)一线骨干教师专项考核。依据《兴化市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教师评选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专项考核。校级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每月奖励30元。 (2)超工作量考核。教职工承担单位基本工作量下浮10%之外的工作折算超工作量考核得分,每超过1课时加2分。 (三)年度绩效考核。学校按学年度两个学期考核结果,折算教职工学年度考核得分,并确定年度绩效考核等次:考核得分在学校排名前15%为优秀等次;60-69分为基本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其余得分为合格等次。
二○○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