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现室内吊顶终端功能的均匀分布与整合的过程中,必须遵循“服从消防,其他功能服从”的基本原则。 设计、安装的基本顺序如下: {dy}、消防喷淋布点:各喷淋点间距为3600mm,近墙喷淋与墙体距离小于1800mm。 第二、烟感布点:烟感器的服务面积为50平米;每个封闭的空间不管面积大小,必须至少安装一个烟感器。 第三、在完成消防布点后,再考虑该吊顶所需整合的其他功能的均匀分布。 第四、安装盒、连接片和光槽。 第五、其他终端相应进入集成带盒或连接片与光槽形成的特殊管线槽。 第六、待所有功能终端全部安装到位后,如需安装其他吊顶,再进行龙骨、饰面板、与集成带的对接安装。 第七、{zh1}安装格栅、光源与格栅罩。 在安装集成带格栅时,应该注意以下事宜: {dy}、消防喷淋、监视器探头、红外线探头、点光源等不应被集成带格栅所遮掩。 第二、对需要外露的功能终端,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开孔。 第三、开孔后的格栅单体端口,用特制的端盖封好,以确保整体的美观。 第四、使用专用连接件,对多组集成带格栅之间的连接,可实现任意长度的直线型和转角型(浮岛)效果。 第五、消防喷淋应外露集成带格栅25mm。 第六、空调风口与喷淋的距离要大于300mm,防止风口对喷淋的降温而出现“假温”现象,影响喷淋功能的正常实现。 第七、如使用大功率光源(T5荧光灯等冷光源不限)时,光源与喷淋的距离也应大于300mm,防止喷淋头玻璃管遇光源“高温”破裂而主动喷水“灭火”。 第八、项目投入使用后,如遇功能终端的检修,仅需取下格栅即可维修;维修后,轻轻擦拭格栅即可还原集成带原本的光泽。 第九、使用者如需增加功能终端,也只修取下集成带格栅,将终端进入集成带相应部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