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好午饭,我隆重地说:“自从我1995年认识你到现在,已经有15年了,像这样你双休日上午起床,并且去菜场买菜,并且烧好给我吃是{dy}次,你说是不是?”
老公说:“傻不要傻!”他的意思是这样勤快的日子好像以前也偶有几天过似的。”
我说:“如果你再把碗也洗了,这件事我就会深刻铭记在心,到死也不会忘记了!”
老公说:“你傻不要傻,我今天起床后就没有停下来过,沦落到衣服也自己在洗了你有没有看见,碗你洗。”
衣服那是因为买得太昂贵了,扔进洗衣机舍不得,不知哪根筋错了位,也没有送到福奈特干洗店,今天他心血来潮手洗了一件T恤衫,真是让人刮目相看。
我说:“你好事做到底,今天就把碗洗了吧,不然你前面做的也都白做了。”
老公说:“我不洗。”
于是我就把碗洗了,因为再让他洗碗,超出他的生理和心理极限了,毕竟他是一个懒惯了的人。
一脚踩死他,那也是不太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