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华电龙感湖沼气发电公司燃气内燃发电机组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05-31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湖北
受委托,对湖北华电龙感湖沼气发电工程中的沼气发电机组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信息公开发布,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湖北华电龙感湖沼气发电有限公司
二、招标内容:湖北华电龙感湖沼气发电内燃发电机组招标
备详见下表
序号 招标编号 招标内容 单位 数量 备 注
1 CHDT213/10-SB-0101 600~650kW沼气内燃发电机组 套 2
三、资金来源:由项目资本金和项目融资两部分构成。
四、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业(公司),公司注册时间不少于3年。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2、设计、制造能力:生产商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与业绩要求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投标设备的简单循环发电电效率(ISO工况)不小于39%,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4、业绩:投标设备同系列产品应在沼气发电或填埋气领域,世界范围内具有5个及以上满2年时间的安全可靠运行业绩,且在国内需具有2个以上的类似工程应用。
5、性能保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该领域先进、可靠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性产品和非标产品。
6、企业资质:若投标人为国内企业,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
7、银行资信: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8、财务状况: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
9、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0、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11、招投标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办法
(一)、申请人报名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同时分别向指定邮箱提交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电子版:
1.单位基本情况和组织机构,包括说明公司自身、协作伙伴或如系联合体时联合体各方的公司章程、法律地位、注册地点、主要营业地点、注册资金、成立年限、销售业绩情况(系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请特别标明)、资质证书、质量保证体系等的原始文件的影印件(请尽量使用PDF格式文件);
2.在近5年内 (2005年5月31日——2010年5月31日)在中国境内实施500kW及以上等级机组(含类似项目)的情况、经验和业绩的详细说明及联系方式,尤其重要的是要标明在华电集团所属企业取得的业绩情况;
3.技术管理人员情况和拟用于本项目的售后技术服务人员的资历、经验和岗位资质等情况的详细说明,及售后服务机构情况、数量、分布等;
4.所供设备对国际、国内标准的符合情况说明;
5.过去三年由合法注册会计师出具并经审计和公证的财务报表和年财务状况的预测、开户行名称、信贷资信等,包括申请人对采购人从其开户行获取相关证明材料的授权;
6.现阶段和过去五年由合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7.近五年内获得的荣誉奖项的证明材料;
8.其他证明申请人符合本公告对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9、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见附表)。
(二)资格预审申请提交时间:2010年6月4日17:00以前。
(三)资格预审资格证明文件及资格预审申请书同时提交邮箱:
特别提示:
1、只接受电子文档,不接受传真和邮寄的书面资料,也不接受当面递交。
2、在邮件主题必须标明投标单位全称及要投的标段编号、标段设备名称,不要重复发送邮件,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 冯 涛
电话:13269888199 010-58688286
传真:010-58688286
E-mail:fengtao88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