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风电项目送出线路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D-2010-004
开标时间:2010-01-27
所属行业:能源化工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源来源:其它
所属地区:黑龙江
受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龙源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风电项目送出线路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企业参加投
标。
一、 招标内容:
Ⅰ标段:黑龙江尚志大锅盔(49.3MW)风电项目一段工程
Ⅱ标段:黑龙江尚志大锅盔(49.3MW)风电项目二段工程
Ⅲ标段:黑龙江尚志大锅盔(49.3MW)风电项目三段工程
Ⅳ标段:黑龙江尚志大锅盔(49.3MW)风电项目四段工程
Ⅴ标段:黑龙江黑河大黑山(49.5MW)风电项目一段工程
Ⅵ标段:黑龙江黑河大黑山(49.5MW)风电项目二段工程
Ⅶ标段:黑龙江黑河大黑山(49.5MW)风电项目三段工程
Ⅷ标段:黑龙江带岭东山(49.5MW)风电项目
Ⅸ标段:黑龙江克山曙光(49.5MW)风电项目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三、工程地点与工期:
工程地点:Ⅰ标段至Ⅳ标段:黑龙江省尚志市;Ⅴ标段至Ⅶ标段:黑龙江省黑河市;Ⅷ标段:黑龙江省伊春;Ⅸ标段: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工期:Ⅰ标段至Ⅳ标段:2010年3月至9月;Ⅴ标段至Ⅶ标段:2010年3月至8月;Ⅷ标段:2010年3月至9月;Ⅸ标段:2010年3月至9月。
四、投标资格:
1、法人资格: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Ⅰ标段至Ⅶ标段——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Ⅷ标段、Ⅸ标段——电力施工总
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承装许可:Ⅰ标段至Ⅶ标段——具有承装电力设施贰级及以上许可证书;Ⅷ标段、Ⅸ标段——具有承装电力设施叁级及以上许可证书。
4、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3项以上。龙源集团业绩,无需提供证明材料;非龙源集团业绩,需验证合同原件;
5、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一年以上(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可查),具有3项以上类似工
程业绩;
6、财务能力:经营状况良好,连续两年以上盈利,有投标人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和可用于本项目的流动资金证明(场区配电
与送出线路:不低于100万元,升压站安装:不低于50万元);
7、诚信履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工程质量无不良记录,工期无迟延记录;近3年内在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未因不诚信履约被国电
集团、龙源集团列入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
8、限制条件: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个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9、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10年1月8日起至2010年1月15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个标段售价¥800
元,售后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北京市
投标人购买前应先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联系,确认后银行电汇付款或到公司现金购买,若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需将汇款底单传真至,传真中注
明 项目编号及投标人的联系方式(准确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收件人姓名、电话、传真、手机和电子信箱)。收到传真后,将发送电
子版招标文件,若需纸质招标文件,可购买。
七、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与开标时间地点: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0年1月27日13:00至15:00 (北京时间)交到北京市。如果地点有改变,招标机构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
绝。不提前接受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为2010年1月27日15:00 (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为北京市,届时请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八、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获得进一步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如果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
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联 系 人:和 锋
手 机: 13269613025
电 话:(010 )63835786
传 真:(010)51113193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台北路32号
电子邮箱:heu001@163.com(资质、业绩请发到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