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十项措施 强化四大国考断面流域日常监管执法

为有效提高国考断面水质攻坚成效,近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进一步强化四大国考断面流域日常监管执法力度工作方案(2019)》,明确十项举措,重点对茅洲河-共和村断面、石马河-旗岭断面、东引运河-樟村断面、东江南支流-泗盛断面四大国考断面流域内的涉水企业,包括排放废水工业企业、工业废水回用零排放企业、零散废水产生和转移企业以及“散乱污”涉水企业,强化日常监管执法。

一是监管与执法相对分离。结合机构改革契机合理调整环境监管执法职能分工,将环境执法相对剥离日常监管,创新环境监管执法体制。

二是强化信访与执法联动。围绕媒体曝光案件、五人以上联名上访案件、重复投诉案件以及信访量集中区域等社会xx热点、难点和焦点问题,每季度组织召开环境信访研判分析会,根据研判结果对重点信访企业、行业、区域开展精准执法,充分发挥环境信访的“情报站”和“晴雨表”作用。

三是综合运用新型执法机制。运用突击检查、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联合执法等执法机制,采取“三不、三直”(即不定时间、不打招呼、不听汇报、直奔现场、直接检查、直接曝光)的检查方式进行突击检查,适时调度非辖区的执法力量开展交叉异地执法,定期组织开展深莞惠联合交叉执法,其中深莞两地每月开展一次茅洲河-共和村断面流域跨界联合执法或交叉执法,深莞惠三市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石马河-旗岭断面流域跨界联合执法或交叉执法,合力打击插花地违法排污行为。

四是建立台账提高执法频次。提高四大国考断面流域内涉水企业的监管频次,由现有每年被抽检次数至多1次提高到4次,实现对排放废水的工业企业每季度监察监测联动全覆盖,对工业废水回用零排放企业、零散废水产生和转移企业每半年现场监管全覆盖。

五是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扩大日常抽查覆盖面,每季度动态更新污染源信息库,确保流域内的涉水企业{bfb}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提高抽查频次,对重点排污单位的抽查比例,各执法科由原有的5%提高至10%,各生态环境分局由原有的25%提高至30%。结合各区域环境污染问题,各执法科与生态环境分局按职能分工对四大国考断面流域内污染源开展专项抽查。

六是适时开展利剑行动。选取流域内工业聚集度高、水环境质量差、环境信访案件多等环境问题的突出区域,逐个片区开展地毯式网格化清查,对监管范围内的企业纳入日常监管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体系长效监管,对监管范围外的“散乱污”企业移交属地限期清理。

七是充分运用有奖举报。力争2019年第三季度修订出台有奖举报办法,扩大奖励范围,拓展举报方式,提高奖励额度;加大有奖举报办法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有奖举报案件的查处,提升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和监督环境违法行为的便捷性。

八是持续开展环境稽查。各执法科每季度对辖区内的每个生态环境分局至少专项稽查一次,市级每月对各执法科至少专项稽查一次,重点稽查执法科、生态环境分局的日常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是否规范、到位,大力纠正环境监管执法中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有效遏制环境监管执法中潜在的违法违规苗头和不正之风。

九是考核通报压实履职。定期考核并通报各生态环境分局、各执法科的环境监管执法情况,通报典型,约谈工作不力、执法不严、稽查问题较多的工作落后单位;一旦对环境违法行为纵容、包庇的行为,立即移送通报市生态环境局党廉办及纪检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十是加强环保宣传教育。市级分片区定期组织开展镇(街)部门、村社区、重点涉水企业的环保普法宣讲活动,提供环保政策法规支持;各镇(街)、村社区利用市镇媒体和宣传栏、宣传标语等,全面宣传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情况,重点剖析典型环境违法案件,震慑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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