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都区:关于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成都市新都区人事局

关于2010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试行办法〉的通知》(成人发〔2006〕11号)文件的规定,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对象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

(三)具有拟报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体专业、职位、对象以及报考条件详见招考简章(附件1)。

注:2010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xxxxx书;其他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书或资格。超过规定时间未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得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0年5月26日至6月9日。

(二)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三、报名程序

(一)网上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非首次报名无需重复注册,直接登录即可),并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jpg格式,规格为102(宽)×126(高)像素,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对报考者所传相片的质量在网上进行审核,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相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需按要求重新上传。

(二)填报信息。通过照片质量审查合格的考生,在网上选择报考职位后如实、准确填写《成都市新都区二〇一〇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填写所学专业应与xxx一致)。所填内容仅作为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依据,最终是否符合所报职位应聘资格条件由招聘单位面试资格审查、考核复核结果最终确定。

(三)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资格由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负责初审,考生对应聘资格有疑问的,可先拨打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后再报名。

(四)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财政厅、物价局〔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每人每科50元)。缴费截止时间为2010年6月10日。缴费完成即视作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除职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五)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于2010年6月16日至6月18日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不具备打印条件的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打印。准考证不需要彩色打印,下载打印后需妥善保管,以备考试使用。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名要求

1、职位限报。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和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对网上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负责,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政策加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参加成都市“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计划”的志愿者,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提供所在区(市)县团委或人事局出具盖章的证明材料(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身份证号、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考核合格),待报名成功后于2010年6月17日17:00前交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按相关规定办理加分手续。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四、报考比例

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未达上述比例的,经研究可以适当降低比例、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职位,相关情况将于2010年6月11日通过成都人事考试网公布。已缴费但招聘职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不愿转报其它符合条件的招聘职位,也可于2010年6月14日17:00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逾期不再受理。

五、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总成绩按笔试(含加分)占70%,面试占30%计算(百分制)。

(一)笔试

笔试时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笔试时间:2010年6月19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各按50%计入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于2010年6月25日在香城新都网公布(网址附后)。对笔试成绩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于2010年6月28日至6月29日向成都市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申请查分。7月2日在香城新都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相关安排。

(二)复审及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需求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在确定面试人员过程中,若同一岗位最末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者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须提供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新都区二〇一〇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应聘资格审查表》,并交验应聘条件规定的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系在职者,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参加应聘的书面证明、教学经历的相关材料;如系2010年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院校学生,须提供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内容包括所在学校有关应聘者培养方式、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和毕业时间以及学位等情况)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审时,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取消面试资格,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而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审查。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80元/人。

资格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聘用。

六、体检及考核

依据招聘职位及招聘人数,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承担。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进入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核。

七、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香城新都网公示,公示期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如系2010年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学生需与招聘单位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到时交验xxx等报名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证明材料。

(二)拟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八、咨询及监督

为确保此次考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考聘工作全过程由中共新都区纪委、新都区监察局参与、监督。

监督电话:028-83991739

新都区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地址:新都区清源路人力资源市场(城东派出所旁)

政策咨询电话:028-89399625 028-83994761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6150916。

网    址:成都人事考试网(

          香城新都网(


附件:

     

成都市新都区人事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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