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乡镇企业焦炭供销公司是依法改制还是违法侵吞_新闻大爆料_百度空间

是依法“改制”还是违法“侵吞”(一)
山西乡镇企业焦炭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是由原山西省农村社队企业供销公司演化而来,曾用名称依次为“山西省人民公社企业供销公司”、“山西省乡镇企业供销公司”、“山西省乡镇企业焦炭(供销)集团总公司”及现用名称。公司成立于1975年。成立初期,该公司对外称人民公社企业供销公司,对内为社队企业局(乡镇企业管理局)的供销处。工作人员配备与局机关一样,全部为省级机关下放到各地的返城干部,工资序列执行行政单位级别标准。启动资金来源于农业部下拨的180万元。公司业务除以焦炭产品等进行销售外,还担负着为山西省政府代收能源基金的重任。
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公司为了使其产生的利润不上缴或少上缴财政,从政策上找有利于本部门利益的空子,加之山西省政府曾在1982年12月31日{zh1}一次定级调资会议上明确通过该公司提出的“国有资产、集体经营”的思路,上世纪80年代末,在该局某领导的干预下,公司由全民所有制企业变更为集体所有制企业。2003年4月该公司改制为现在的山西乡镇企业焦炭供销有限责任公司。一个有着省政府赋予行政管理职能的国有公司,在巨大的阵痛之后,诞生了这样的“世纪婴儿”,而摆在这个“婴儿”面前的又是怎样的现实呢?
五百万是些什么钱?
随着我国加入WTO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面对新形势、新机制、新规则的挑战,改制重组已成为必然选择。该公司是一个靠吃“政策奶”成长的企业,如何既不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又可以接受新规则,还不伤害企业职工,成了该公司改制能否顺利进行下去的检验标准。经过一段时间的酝酿,2003年3月4日下午,在山西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办公大楼七层的会议室里,乡镇局党组{dy}次开会讨论了该公司改制事宜。会议认为:该公司是目前局属企业中运行较好的企业。多年来,局里在政策、环境、管理等方面对该公司给予了诸多支持。在改制中,公司宜以合理补偿的形式,向局里提供不少于500万元的资金,用于推进局属困难企业改革和开办新企业安置富余职工。作为回报,局里同意该公司提出的以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改制的方案,采取股权激励方式奖励公司职工及经营管理者,奖励总额为公司近三年税后利润形成的净资产增值额的35%。公司经营者及经营管理人员按配置的股权,以1:1的比例购置风险股。在这次会议上,隆重成立了推进该公司改制的“工作指导组”。组长由该局某副局长担任,副组长为该公司经理孙学红,成员由政策法规处、企业指导处、人事劳资处、监察室和该公司的支部书记、工会主席组成。双方口头约定,500万元为该公司与主管局彻底脱钩资金,必须是资金全部到账后方可生效,该公司即可以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改制。备受瞩目的改制论证会就这样置国有资产和职工利益于不顾,公开变成了讨价还价会。得到乡镇局的“尚方宝剑”后,该公司惟恐有变,迅速将500万元资金打入了乡镇局的指定账户。2003年5月9日,乡镇局再次召开党组会议决定:“同意该公司的改制方案,以局文件批复,抓紧组织实施。根据孙学红的工作业绩,建议孙学红为该公司改制筹备组负责人。”500万元的“断奶费”买断了该公司的国有性质。
缩水的验资报告
该公司成立以来,在政策的扶持和全体职工的努力工作下,公司的发展突飞猛进。截至改制前,该公司在全省乃至在全国投资或合资企业达数十家。据内部人士透露:公司资产保守估计应达数亿元。进入改制阶段后,公司资产经审计不到3000万元人民币。改制结果一出台,公司上下一片哗然。该公司一位退休副经理告诉记者:“我在位时正是公司低迷时期,全省煤炭市场很不景气,尽管公司经营极度困难,在1993年换届时还移交给现任班子5000万元的财产,这几年煤炭市场这么火爆,怎么会不挣钱反而亏了老本呢?”在采访中,除该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学红拒绝采访外,所有当时参加改制的工作人员和单位职工,只要能找到的,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无一例外均慎重表明:“根本没见过什么与改制相关的任何报告。”那么这些本该也必须是光明正大地出现的每一个报告为什么会变得如此鬼鬼祟祟,这些报告里面到底有什么内容不敢示人呢?如果没人知道这些报告的内容,该公司的改制又从何谈起?经过几个月的调查采访,记者几经周折,终于见到一份“神秘”的验资报告。报告由山西兴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案号为“晋兴成设验(2003)第014”……根据山西省乡镇企业管理局晋乡发(2003)36号文件《关于同意乡镇企业焦炭(供销)集团总公司改制的批复》、《关于山西省乡镇企业焦炭(供销)集团总公司整体改制为山西省乡镇企业焦炭供销有限责任公司的实施意见》和《山西省乡镇企业焦炭(供销)集团总公司股权配置实施细则》的规定,贵公司(筹)申请登记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658.806万元,由山西省乡镇企业焦炭(供销)集团总公司职工合股基金会、山西省乡镇企业焦炭经营管理者协会、山西省乡镇企业焦炭(供销)集团总公司集体基金会三位股东以山西省乡镇企业焦炭(供销)集团总公司改制中经评估确认的净资产出资。出资情况分别为山西省乡镇企业焦炭(供销)集团总公司职工合股基金会金额635.227万元,出资比例23.89%;山西省乡镇企业焦炭经营管理者协会金额1333.512万元,出资比例50.15%;山西省乡镇企业焦炭(供销)集团总公司集体基金会金额690.067万元,出资比例25.96%……以上所谓的三个股东说白了同属于一个法人。也就是说,这次改制根本不能算股东出资,而是不折不扣的瓜分。
“巨无霸”何以变成“小木舟”
该公司的资产到底是神秘消失,还是压根儿就是传说,或者凭空想像?记者在调查中掌握了一部分该公司改制前在各地的投资情况。
孝义诚财焦化厂,投资企业,现仅在法院诉讼标的为8483.6万元;娄烦县尖山东铁矿B区探矿权买断7492.76万元;太原雅阁瑞普家具城投资1000万元;沁水县张村乡丁家沟煤矿投资2200万元;太原港源焦化有限公司投资500万元……
仅以上数字已近两亿元,还有没有其他投资?其他投资还有多少?记者无从知晓。但有一点可以确定,2003年山西同仁会计师事务所对该公司的“晋同仁会审字(2003)第0012号”审计报告中,该公司对外投资只是区区270.30万元,包括一笔债券投资和三个对外联营投资项目。
如此多的资产在改制中隐瞒的隐瞒,转移的转移,也并非神不知鬼不觉,一些知道内情的职工纷纷向上级反映。这些问题被反映到中纪委后,中纪委非常重视,当即批转山西省纪检委,要求尽快查处并上报结果。山西省纪检委立即安排省直工委纪检组进行查处,但时至今日结案报告仍未出
是依法 “ 改制 ” 还是非法 “ 侵吞 ” (二)

私人存折做账户,26亿元往来无账目,原山西省乡镇企业焦炭(供销)集团总公司猫腻多。
一个政策扶持、家底雄厚、市场看好的巨无霸国有公司,何以在短期内迅速缩水成为一个难经风雨、四面楚歌的股份制小公司?可怜到连办公场所都得靠租赁生存的地步?数亿家底又是怎样瞒过多家行政部门监 管审批,并得以顺利缩水改制的呢?其奥秘在那里?

乡镇公司的 “ 玩火术 ”

在改制过程中,对原山西省乡镇企业焦炭(供销)集团总公司的资产核查情况,出现了这样一组时间相同、结果不同相互矛盾的数字。就是这些漏洞百出的所谓的xx报告,使该公司得以顺利 “ 改制 ” 。1. 公司2000年财务报表反映资产总额:151063322.35元,负债总额:108139126.54元,净资产:42924195.81元。2 .晋改中心评估字(2003)第01号山西省乡镇企业焦炭(供销)集团总公司改制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书中反映该公司2000年资产总额:1125622305.11元,负债总额:73036023.78元,净资产:39526281.33元。3. 晋经贸企改字(2000)7号 “ 关于对山西省乡镇企业焦炭(供销)集团总公司清产核资产权界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 中反映该公司2000年资产总额110937939.03元,负债总额:72428168.78元,净资产:38509770.25元。4.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集体资产产权登记证中反映该公司2000年净资产2174.5658元。这就等于说,要么是有关部门工作失职,要么是乡镇企业焦炭公司在耍猴!究竟是什么原因,记者不得而知。但值得注意的是,该公司的原主管部门山西省乡镇企业管理局在改制中的态度更让人百思不得其解。公司的性质只有主管局最有发言权,可以盖棺论定,偏偏该局在这时候不声不响、不闻不问,眼睁睁看着一个好端端的国有企业被肢解的七零八落,巨额国有资产装入了少数人的口袋。仅该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学红就分得股份60万元。

“ 神秘 ” 的天津办事处

备受猜测和质疑的 “ 改制 ” 风波还未平息,某些人忐忑不安的心还没落下来,又一个令人震惊的事件接踵而来。2004年上半年,该公司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一起诉讼再次引发争议。一个更为可怕的黑洞出现在面前。

2004年5月9日,山西省乡镇企业焦炭供销有限责任公司(原山西省乡镇企业焦碳(供销)集团总公司)诉山西城财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合同纠纷一案,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该公司诉称: “ 自2000年4月至2003年8月底该公司和被告合作发运焦炭期间,被告累计欠和借原告款项229963344元 ” 。消息在公司传开后,公司上下一片哗然。长达3年的经营活动公司职工竟然毫不知情,公司 “ 改制 ” 时此合作项目分文没有体现,为什么?公司老干部愤怒了,职工愤怒了, “ 败家子 ”“ 贪污犯 ” ……叫骂声不绝于耳。要求追回欠款的呼声强烈。而山西城财集团此时也在四处奔走喊冤。在提交到有关部门的一份 “ 情况反映 ” 中,作为被告的山西城财集团做了如下陈诉: “ ……乡镇公司拒不向我公司提供真实的销售情况,而我公司发现79万吨的销售没有一份销售合同,在天津结算销售款5-6亿元,竟然用的是个人存折等……双方在四年的往来中,往来的款、货价值共计约26亿元。这么大的货款往来,双方从未全面对帐清算过……我们提出对双方账目进行鉴定审计申请,开四次庭却得不到明确的答复…… ” 。26亿元!这个难以想象的数字的背后又有什么不可示人的内幕呢?

据了解,原山西省乡镇企业焦碳(供销)集团总公司与山西城财集团合作过程中,为了运作方便,原山西省乡镇企业焦炭(供销)集团总公司专门在天津市开发区三大街海望园28门402号租房,成立了该公司驻天津办事处。并派专人管理该处业务。记者在天津调查采访中发现,该办事处在当地经营至今,从未到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做过登记备案,属非法经营。开发区工商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 该公司在天津注册有一煤焦分公司 ” 。既有分公司为什么还要成立办事处?难道有什么难言之隐?记者在进一步的采访中终于找到了答案。原来,该办事处的所有工作人员都不是总公司派来的,而是该公司总经理孙学红的几个亲属在代表该公司从事经营活动。他们分别是主管贾明生,真实姓名:蒋明生,系孙学红丈夫蒋仁生的同胞兄弟。会计:李凤君,贾明生之妻。办事员:林云生、林伟,蒋仁生同母异父兄弟。运作开始不久贾明生就从账上支取40万元为自己购买奥迪1.8T轿车一部,车号为:津ACIJ001。另据群众反映,贾明生用公款在天津市区购买住房二套。他们在经营过程中俨然是目无法纪的个体户,既不做账,也不缴税。

为了取悦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学红,2001年6月12日,办事处取款114万元交给总经理孙学红的司机王小东到北京丰汇汽车销售中心购买凌志430轿车一部,车号京EW0946,供孙使用。次日,王小东又取走12万元,但用途不明。由于该办事处管理混乱,致使供销双方在结算上矛盾不断升级。以致双方就货款问题对簿公堂。

在城财焦化集团,分管财务的徐总向记者展示乡镇交给城财的账目时露出一脸无奈。记者看到,满满一旅行包装的全是纷乱的各种 “ 单据 ” 。所有这些 “ 单据 ” 除了三个林云生的个人存折和几十页手写的资金登记外,剩余的约90%都是为财经制度所不允许的白条。徐总告诉记者: “ 26亿元的往来,全在这个包里,他们已在太原找了审计事务所,决定对这堆帐进行审计,恐怕结果出来就不仅仅是违反财经制度的问题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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