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共两小条,核心内容:
“房地产市场和住房发展事关国计民生,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要迅速将思想统一到国家有关文件精神上来”
其中这个“迅速将思想统一”说明市里面还有不同声音和意见,这种口号式的政治用语往往表示:大家的意见都没错,但不同意见可以保留,现在要共度难关。
二、认真落实住房建设的相关规划和计划,切实增加住房有效供应。
共四条,核心内容:
1、城市更新办法和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办法
其中,城市更新是虚的,因为难度太大,但又是最容易完成的任务,近期国家14部委可能要出台整治小产权房的一些措施,等到其中一部分能确认产权的房子释放出来,可以认为是部分得到更新了,因此我把这条看成是小产权房部分解禁的预期成果。部分拆迁的按以往的经验,面临高额补偿,会推高房价。
项目配建保障住房,如果严格执行,会降低开发商预期利润进而推高房价。
2、“统筹安排“十二五”期间我市商品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建设总量、结构、用地、资金及相关实施措施”
这里面首次把“人才安居建设”纳入和其他两种房子并列的地位,再结合前几天出的有关人才安居的具体优惠措施等,我们发现深圳政府的真实意图,就是要大力进行人才结构调整的创举了,有关这三种不同的房子,我一会要仔细描述。
三、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
共两条,一个关于税收控制,一个关于信贷控制
信贷控制是空的,因为银行不归深圳管,说了也白说。
税收控制本就是政府财政来源,能控制的早控制了,不能控制的也不会去控制。深圳首先财政收入就很高,不缺钱,另外,深圳没做过涸泽而渔的事情。
所以,多军和空军都关心的内容在十三条里面就只有这点了。遗憾也好,愤怒也好,都得承认这是事实。还是希望大家能体会市政府的真实意图,那就是把城市经济搞上去了,无论有无房产,都有好处。理智的政府应该是这样的。
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实施人才安居工程
这里共三条,说的还是低收入人群和人才安居的问题。
我think,这里能上网的大概都不符合低收入了,能有时间看我帖子的,也大致算不上人才了。所以这三条基本与我们无关了。这其中倒是隐含了“夹心层”未来的现实困难:因为商品房的份额受到了保障房和人才安居方的挤压(土地恒定),未来商品房价会推高。
还有就是这里面有一句话值得我们重视:
“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通过配售方式新取得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的家庭(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个人,再行购置商品住房或将保障性住房擅自转让的,政府直接回购该保障性住房,并重新分配给其他符合保障性住房及人才安居住房条件的家庭或个人。”
这其实能算上是全篇的精华了,如果能真的做到了,就代表了深圳的公平上了一个台阶。我think,我们虽然不能获得这两种房子,但一个公平正义的城市是我们所期待的,真的做到了,城市的和谐程度、文明和法制程度都会受益,城市先进,房产自然升值空间大。
五、加强房地产市场秩序整顿,完善信息共享机制
共两条,都是有关信息和监管的。应付性质的,没有亮点,也不值得一提。
倒是其中,针对中介服务的监管值得期待,目前中介市场太乱了,是需要整顿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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