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厂区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0-05-28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所属地区:宁夏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厂区绿化工程(招标编号:SHIL10030673)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夏灵武市马家滩镇韩家沟
招标范围:宁夏国华宁东发电有限公司一期工程厂区绿化工程。
工期要求:自开工令下达之日起至工程通过验收之日止,150个工作日全部完成,苗木根据季节情况确定种植时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
(1)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以下称投标单位)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必须通过ISO9000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4)必须具有近三年5项电厂2×300MW及以上机组厂区内同类工程业绩。
(5)投标人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5月28日至2010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 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本单位施工资质证书、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书(写明被授权人身份证号)、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业绩合同、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以上均为原件,同时递交上述全部证件及各种资料复印件一套)。
投标单位因上述原件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或未提交齐全,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自负。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0年6月16日上午9: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冯 涛
电话:13269888199 010-58688286
传真:010-58688286
E-mail:fengtao8855@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