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5-24 18:10:31 阅读5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近几年,本市汽车喷火灾成为机动车维修行业突出的安全隐患,为有效遏制汽车喷烤漆房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等有关规定,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在全行业开展为期80天的汽车喷烤漆房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一、从即日起,凡在本市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按申请的经营范围,需要配备汽车喷烤漆房的,汽车喷烤漆房必须符合交通行业标准《汽车喷烤漆房》(JT/T324),并经交通产品认证合格(具备资质的交通产品认证机构名单附后)。不能出具交通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的,不得在本市使用。
二、已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自即日起,按照交通行业标准对本单位在用汽车喷烤漆房进行全面检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写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若企业自身无法确认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和安全要求,可请该产品生产厂家进行确认。企业自查报告、汽车喷烤漆房清单和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于2009年2月28日前报辖区运输管理部门。
三、生产厂家应完善售后服务体系,宣传和普及汽车喷烤漆房安全使用常识和规范,确保汽车喷烤漆作业安全。
四、运输管理部门对自查不合格的汽车喷烤漆房使用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使用喷烤漆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