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访问性(Accessibility)一句说白其实就是使web内容在各种设备终端与环境都能够正常使用。
这几天一直在寻找这些个概念的性东西的概念,以我现如今的眼里也想不出什么独到的简介,就暂且站在巨人们的肩膀上瞭望世界吧.
中说到;
什么是可访问性?很难给出严格的定义。在《Web Content Accessibility Guidelines 1.0(Web内容可访问性指南)》里,对可访问性的描述是:Web内容对于残障用户的可阅读和可理解性。同时指南里还特别指明:提高可访问性也能让普通用户更容易理解Web内容。具体而言,要考虑以下两方面:
- 无论用户是否残障,都得通过用户代理(User Agent)来访问Web内容。因此要提高可访问性,首先得考虑各种用户代理:桌面浏览器、语音浏览器、移动电话、车载个人电脑等等。在Google, 专门聘请了一些残障雇员,来帮助提高产品的可访问性。
- 还得考虑用户访问Web内容时的环境限制。比如:嘈杂的环境、过暗或过亮的房间、或者是免提等各种情况。这是更高一层次的可访问性要求,做到了,能造就产品在特定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理解以上两点,能解答不少疑惑。比如Web开发社区经常讨论的话题:我们真的要考虑浏览器禁用JavaScript/CSS的情形吗?我的理解是,要考虑的其实不是禁用了JavaScript/CSS的浏览器,而是那些对JavaScript/CSS不支持或支持不好的用户代理。比如语音阅读器,手机浏览器等,JavaScript提供的是一层可访问性,不能代替内容本身。当然,从渐进增强的角度讲,鼓励使用高级特性,只是同时要做到优雅降级,让低端用户代理上,也能保留低保真的体验。
理解可访问性,同时能有助于更好地理解语义的重要性。为何要看重em和strong的区别?因为在语音阅读器上,对这两个标签的理解是不一样的,错误使用会导致语调的错误变化和重音的位置不对。这对盲人用户来说,是极大的不尊重。
xx可访问性,是网络上的尊老爱幼,体现的是前端开发工程师对社会的道义感和关爱度。
阿肆的评论:
对于js和css的应用,不应该是增加功能,而是增强功能。
以前我说在应用js的情况下,添加是必须的,以提示不支持javascript的用户。但是现在发现这是一种态度问题,我们不能“歧视”任何用户,而是应该尽量满足所有用户,真正为用户着想不是添加标签,而是没有js支持我的网页应该还是充满活力的,而不是“死”了。
中说到:
为什么要研究web的可访问性
- 使不能正常浏览网页的人群可以查看完整的网页信息
- 不同终端的正常读出网页的完整信息
- 在js或者css失效或者被禁用,或者被部分禁用时候可以正常查看网页信息
- SEO
- 先不谈美国下令禁止购买没有可访问性的web内容和被写进section508的具体内容。不能正常浏览网页的人群 我认为可以理解为 老人 色盲弱视 盲人(或者喜欢靠屏幕阅读器来访问的人) 听力障碍
还有就是吴隽辰(Junchen WU)翻译的非常不错.
文章中罗列了《Dive Into Accessibility》中关于可访问性的一些 code 写法,想要深入了解的也可以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