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李承鹏为富士康跳楼xx事件写的一篇杂文摘录了一段
……我听说有记者在工业区潜伏28天却没找到血汗工厂的证据,这就对了,就算找到证据也会被证明这是假新闻。2006年《{dy}财经日报》两个记者刊登了富士康工人每天工作12小时以上的证据,结果被郭台铭告到法庭索赔三千万元,而且郭台铭很聪明,不告报社却告记者,还通过法院冻结了记者个人财产,这所有的程序在台湾省以及索马里都是违法的,但在大陆不违法,因为郭台铭每年会给政府提供百分之三点九的出口贸易额。现在看来那两个记者当年写得很牛逼,但他们现在仍然活得很傻逼。也就是说,在天朝揭露真相和打xx是一样的,需要时机,早了叫诈和,晚了钱都被卷光了,中间不留神暗地里被有关部门抽走了底牌,你丫就相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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