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
关于批准对西峡xx桃、罗田甜柿、雅连、广西肉桂、南川方竹笋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西峡xx桃、罗田甜柿、雅连、广西肉桂、南川方竹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经审查合格,现批准自即日起对西峡xx桃、罗田甜柿、雅连、广西肉桂、南川方竹笋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一、西峡xx桃 (一)保护范围。 西峡xx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西峡xx桃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的通知》(西政办〔2007〕51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河南省西峡县丹水镇、田关乡、回车镇、五里桥乡、阳城乡、丁河镇、重阳乡、西坪镇、寨根乡、桑坪镇、石界河乡、米坪镇、军马河乡、双龙镇、二朗坪乡、太平镇乡、白羽街道办事处、莲花街道办事处、紫金街道办事处等1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现辖行政区域。 (二)专用标志使用。 西峡xx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河南省西峡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三)质量技术要求(见附件1)。 附件: 1. 西峡xx桃质量技术要求 香菇:花菇:干度<13%,柄长1cm,菇质厚实,颜色新鲜,原产地福建和河南,可以做商检和增值税,报关出口/可以根据客人要求进行各种(100g,150g,200g,300g,500g,1000g,3000g等)加工和包装干度<13%,柄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