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部、农业部、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财会[2010]4号)和财政部《关于开展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财会[2008]8号)等文件精神,规范农村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加强农村基层民主建设,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云南省在总结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该省实际,认真调查研究,采取有力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在全省全面推行村级委托代理服务工作(以下简称代理服务工作)。
一、高度重视,代理服务工作推进迅速
自2009年推行代理服务工作以来,在云南省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省、农业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推动下,经过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努力,代理服务工作进展十分顺利。截止2009年底,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全面开展了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1329个乡镇(区)实施了会计委托代理,占乡镇总数的96.72%;13091个村级实行了会计委托代理,占村级总数的96.4%;全省代管村集体资金总额达113.3亿元;超额完成了省政府提出的到2009年底在全省80%的村实行代理服务工作的目标。
二、保障得力,代理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云南省政府高度重视代理服务工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并将此项工作列入省政府2009年20项重点督查工作。省厅作为推行代理服务工作的牵头单位,将此项工作纳入财政厅20项重要督办事项。省财政厅、农业厅等部门联合成立了“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实施领导小组”,各州市、县、乡(镇)政府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代理服务工作。全省各地积极采取多种措施,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了代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为进一步深化代理服务工作,2010年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民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指导意见》(云财会[2010]14号),明确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代理服务工作的相关,建立了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确保和推进云南省代理服务工作规范、有效开展,全面提升全省代理服务工作水平。
二是强化宣传,狠抓培训。为确保代理服务工作有效实施,云南省各级、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当地电视台、广播等媒介,采取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宣传和动员,让广大村民广泛了解代理服务工作的意义和做法,引导群众积极响应代理服务工作改革,主动把村集体资金会计核算纳入到代理服务中心统一管理,确保代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实施。同时,为提高村级财会人员素质,省厅会同省农业厅联合举办了全省代理服务工作师资培训班,并由各级财政部门分层次开展村级财会人员培训,共计培训师资170多人,培训农村财会人员87806人次。
三是精心组织,加强督查。为推动代理服务工作的开展,云南省政府组织召开了全省推进代理服务工作大会,动员部署全省代理服务工作。省厅与省农业厅等单位还组织召开了全省代理工作现场交流促进会,总结和交流经验,推动工作的开展。此外,省财政厅、农业厅专门组成了5个工作督查小组分赴各州市、县、乡(镇)对开展代理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指导督促,有效地促进了各地推进此项工作的进程。
四是建章立制,规范流程。为规范代理服务工作,云南省厅先后制定出台了《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及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村集体经济组织报账员管理暂行办法》等4个配套管理办法,下发了《云南省财政厅启用云南省农村集体经济专用收款收据的通知》,编印了《云南省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管理手册》,指导代理服务机构建章立制,加强服务和管理。在此基础上,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业务办理流程,积极开展会计电算化管理,确保了代理服务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目前,云南全省代理服务机构已经统一了使用,按照要求建立了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全省有68.62%的乡(镇、办事处)会计代理服务机构实施了会计电算化管理。
五是配备人员,保障经费。为支持代理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云南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特别是基层政府部门积极想办法,克服困难,为代理服务机构配备了专职的财会人员,安排了专项经费,从人力物力上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2009年,云南全省各级部门累计投入经费约376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补助825万元,州市级财政补助657.5万元,县级安排经费2276.79万元;全省各乡镇政府为代理服务机构配备专职财会人员共计达5383人。
三、强化监督,代理服务工作成效显著
一是清理了账务,盘清了资产。在将村级纳入代理服务机构前,由县、乡(镇)抽调精干人员,对村级历年来的账目以及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全面梳理盘点村集体各种资产,登记造册入账,做到“账目清楚、心中有数”。通过这项工作,云南省全面理xxxx权债务关系,明确债务责任人,化解了不少历年来的债权债务问题。与此同时,云南省也借此机会,对历年会计资料进行了整理、装订、归档,规范了村级会计档案的管理。
二是健全了管理制度,规范了管理。实施代理服务后,各地按照云南省政府统一要求,建立健全了货币资金管理、债权债务管理、资产台账、管理、会计档案管理、财务开支审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财务管理制度,村级账目和资金都由代理服务机构保管,日常开支实行备用金制度。代理服务机构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办理财务收支,规范了资金、票据和财产管理,有效的解决了原来一些村级财务管理不民主,财务收支随意性较大,不合理开支多,账外账、白条子、小金库等问题,村级会计财务管理明显得到规范。
三是实施公开,强化了村级财务民主监督。推行代理服务工作后,村级财务收支和管理情况由乡镇代理服务机构实行统一委托代理,统一财务公开,定期向农民群众公布,解决了原来一些村级财务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全面等问题,较好地发挥了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作用,受到广大农民群众的欢迎。
四是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实行代理服务工作后,各代理服务中心既是村级业务处理中心,又是村务财务监督中心,充分发挥了村级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作用,促进了村干部依法按章办事,村民对村级财务的信任度、满意度有了较大提高,群众对村级财务问题的上访明显减少。
四、总结提高,代理服务工作引向深入
一是总结经验,建立农村规范化管理的长效机制。2010年,云南省将认真总结一年来实施代理服务工作的经验,不断改进和完善,扎实推进代理服务工作迈向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建立健全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到2012年将全省村集体经济组织资源、资金、资产的管理全部纳入代理服务工作范畴。
二是坚持创新,不断提高农村财会管理水平。云南省将紧密结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代理服务工作的管理制度和办法,推进代理服务电算化建设,强化代理服务工作的监管,总结和形成一套适合农村实际、能有效提高农村财会工作水平的管理监督体系,促进代理服务工作有序、健康发展。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素质。下一阶段,云南省将采取多种方式,进一步加强对代理服务机构财会人员、村级报账员、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的培训,全面提高农村财会人员的业务素质,促进村级代理服务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