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去逛街除草,除的是ZARA的一款长衫。一通闲逛下来,买了H&M的大戒指,戴在尾指上招摇的很。给仔裤T恤加分不少,就是刷卡签字时非常之卡,又厚又大握笔不得,要摘下来,哈哈哈,在收银小男生的发呆中好不得瑟。
买了个笔袋。
对于这类产品,毫无抵抗力。
就算屁大点资产,也要把它放好。好喜欢的话儿和配图。
很可爱很有趣很得瑟但是对于笔袋来讲,放在包里也太囤了,是金子就要让它发光。
于是,于是,于是,进家先拆线,皮摇晃着脑袋说:妈,你真行,好好一笔袋,你买了进门就拆。。。
同质地的棉布,做了袖口。
2米长针织的围巾
装上手机零钱。。物尽其用
低调的张扬的个性的让人看了哑然失笑的
只一点,便大不同。
择我所爱,爱我所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