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新四军的被装保障,主要是根据量入为出的原则,制定被装标准。 一、被装供给标准 抗战时期,由于根据地被敌人分割包围,八路军、新四军的被装标准,主要由各大战略区的xx{zg}领导机关和政府,依据当地经济条件,人民负担能力和战争环境等因素制定,许多二级xx甚至军分区也制定标准。八路军总部地处太行山区,与晋冀鲁豫xxxx执行同一标准。陕甘宁边区xx和党、政、学人员的被装标准,由边区政府财政厅制定。 由于根据地经济落后,加上敌人破坏和自然灾害等因素,抗战八年中八路军、新四军被装标准是低水平的,一般每人每年发单衣2套,棉衣1套,鞋若干双,每年换发部分大衣、棉被等。晋察冀xxxx的军服质量较好。晋绥xxxx被装标准较低。各xxxx的被装供给标准分述如下: (一) 八路军总部与129师被装供给标准 八路军总部只负责直属单位及129师的被装供应。抗战初期被装供给标准为:每人每年发单军衣2套,棉衣1套,衬衣1套,单军帽1顶,袜子2双,草鞋及单鞋4双,棉毯1床,绑腿1副,挂包1个;排以上干部每人大衣1件。1939年以后,由于日军进攻和国民党的“经济封锁”,根据地物价上涨,修订了标准,改为每人每年只发单衣1套,两年发棉衣1套,不发大衣、衬衣。1943年12月,八路军总部后勤部决定将原来供给制度改为包干制度,服装标准也作了修订,1944年不再发军帽,后方机关排以上干部每人发1套单军衣,其余人员发1件上衣、两条单裤;1943年发的棉衣1944年再穿一冬,其余发皮短衣,除1944年补充的新兵外,其余人员按1/5的人数发棉被,所有人员每人发鞋4双。 (二) 陕甘宁边区xx被装供给标准 1937年至1940年由国民政府供应部分被装成品、经费和材料,未制定供给标准。1941年国民政府停止供应后,由军委后勤部供应过一年实物。1941年底,边区第二届参议会决定,实行“统筹统支为主,自给自足为辅”的财政方针。自1942年起,陕甘宁边区xx及党、政、学人员的服装标准的制定和供应,统由边区政府财政厅负责。 1942年每人发单衣2套、单鞋2双、毛巾2条,棉衣按人数的50%、被毯按20%、子弹袋和粮袋各按38%补充。1943年,每人发单衣1套,单、棉帽各一顶,单、棉鞋各1双,草鞋费4双,绑腿按人数的50%、被子按40%、大衣按25%补充。1944年,原标准只发单衣1套,冬装一律不发。后经边区政府豺经办事处、财政厅会同管理局、后勤部研究决定,联司直属队按人数补充棉衣38%,被子按10%~15%,新来xx每人发棉衣1套,棉鞋1双,毛袜1双,绑腿1副,被毯酌量补充。1945年,新来xx发单衣1套,1944年调来的xx每人发装花棉衣(半成品)1套,其他xx每人发棉衣1套。1944~1945年实行了生产自给,节约储蓄,克服浪费的财政方针,所以标准较低。 (三)120师兼晋绥xx被装供给标准 晋绥xx地处晋西北,地瘠民贫,xx被装供应困难,开展生产自救后,才逐渐改善。 1937~1939年,每人每年发单衣2套,棉衣1套,衬衣1套,鞋6双;大衣按人数的10%,绑腿按30%,被子、手榴弹袋、子弹袋各按50%配发。1940年,每人发单衣、棉衣各1套,鞋4双;被子、绑腿、手榴弹袋、子弹袋均按人数的30%配发。1941年,每人增加单裤1条,鞋两双,大衣按人数的10%配发,其他仍为30%。被装自给率为8.5%。1942年单衣改为每年2套,每人发米袋1条。自给率为12.5。1943年单衣减为每人1套,鞋子增加两双,毛巾两条。自给率为21%。1944年自给率为30%。 (四)冀中xx1938~1941年被装供给标准 每人每年单衣2套,棉衣1套,衬衣1套,单、棉帽各1顶,棉大衣1件,棉被1床,鞋6双(其中棉鞋1双)。冀中开展打狗运动后,1940年连以下干部和战士每人发皮背心1件,营以上干部每人发皮大衣1件。 (五)胶东xx1943年11月颁布的被装供给标准 每人每年单衣2套,棉衣1套,单、棉帽各1顶,棉被1床,战斗xx平均每10人大衣1件,每人每年鞋6双(驻山地xx7双),米袋1条,绑腿1副。 (六)新四军被装供给标准 新四军xx的被装供给标准,由各师制定,标准基本一致。新四军2师1944年颁布的被装供给标准是:每人每年单衣2套,棉衣1套;连以上干部每人棉大衣1件;棉被棉絮团级干部3斤,营级干部2斤,连排干部1斤半,战士1斤4两;连以下各级人员布鞋3双,草鞋2双;营级干部布鞋4双,团级以上干部布鞋3双,棉鞋1双。新四军5师1944年被装标准是:战士单衣3套,棉衣、衬衣各1套,夹裤1条;排以上干部还发大衣。 苏北区党委、苏北军分区、新四军3师司令部1944年8月,联合颁布《供给训令》,为了改善xx生活,提高xx战斗力,统一干部待遇,严格供给制度,规定了各级人员津贴、伙食及物质待遇。有关军鞋标准是:战斗员及营以下干部,每人每年发鞋5双,草鞋2双;师、团干部每人每年发鞋子4双,草鞋1双。 二、被装筹措与供应 八路军、新四军被装和经费的筹措与供应,在抗战初期由国民政府供应一部分和xx自筹一部分;根据地民主政府成立后,以政府统筹供应为主,xx生产、战场缴获和国内外进步人士捐献,也补助了xx供应。 (一) 国民政府供应 根据中国共产党与国民政府达成的协议,国民政府供应了八路军、新四军部分被装物质。 1937年,陕甘宁边区政府和中央军委由武汉国民革命军后勤领来4.5万套单、棉军衣,以及帽子、皮带、绑腿、挂包、军毯等成品。1938年改发服装费和部分材料,由陕甘宁边区政府派人去西安7家服装店定做军装,在天津购买了部分皮鞋发往xx。1939年~1940年,国民政府减少了供应,只发棉衣和供缝补服装的布料。1940年11月xx停供。国民政府的供应,解决了八路军、新四军部分被服需要,但它对八路军、新四军被服和其他经费物质的供应,不是与国民革命军同等待遇,而是“稍次与国民革命军的标准”,正如1940年11月9日朱德、彭德怀、叶挺、项英在斥责何应钦、白崇禧的电报中指出的:新四军“衣单食薄,艰苦奋斗,历尽人间之辛苦,然不为法律所承认,不为后方所援助。” (二) xx自筹 抗战初期,八路军、新四军的被装除国民政府供给部分外,主要由各xx自行筹措解决。120师1937年8月为解决服装问题,由关向应政委亲自出面,带着宣传部长、供给部长和军实科长到山西临县做工作,把临县商人的布都买了下来,然后发动缝衣铺制做,解决了xx的冬装问题。115师独立团,胜利完成平型关战役的狙击任务后,11月扩编为独立第1师,由原来的1700多人增加到6000余人。为了解决xx的冬装问题,在新收复的山西灵丘、广灵、浑源、阳源和河北的涞源、易县等县城和集镇收购棉花、布匹,由供给处组织当地裁缝店铺突击制做两个月,解决了xx棉衣问题。1938年,新四军军部决定,利用该军干部陈子谷去泰国处理其祖父遗产的机会,以叶挺军长秘书的名义,在泰国华侨中进行新四军抗日救国的宣传,结果募捐国币6万元,解决了部分冬装。 (三)根据地政府与xx分工合作,实行统筹供应 1,供应xx被装成品 皖南事变后,国民政府不但停止了对八路军、新四军的被装供应,而且对边区实行经济封锁,造成棉花、布匹来源困难。在这种情况下,陕甘宁边区政府决定,1941年的被装供应,暂由党政军各系统自行筹措。陕甘宁边区xx的被装,由军委总后勤部负责组织纺织厂买沙织布,被服厂生产军服,鞋厂制鞋。1942年9月,对被服供应实行一元化领导,决定将中央和xx的纺织厂、被服厂(xx系统有军委的交通纺织厂、石遒塔服装厂,359旅的大光纺织厂、被服厂,留守兵团的纺织厂)都交财政厅,比较顺利地完成了下半年的生产任务。共发军衣100889套,衬衣17537套,单鞋106361双,棉衣31790套,棉鞋54838双。1943年,边区政府服装制造能力显著提高,生产服装12万套,染布2万匹,弹花20万斤。 2,供应被服材料和经费 xx需要的被装材料,属当地生产的,一般是从征购中解决。除根据地供应外,八路军、新四军需要的相当部分被装材料,还要由政府贸易部门和xx供给部门到敌占区获取。具体办法是:在一些敌我边缘地区设立采购站,收购军需物资;委托商人或派人化装潜入敌占区采购。 抗战时期八路军、新四军开支的被装经费,占整个军费相当大的比重。八年抗战中,八路军总部直属单位及第129师开支被装费(包括单棉军衣、子弹袋等)3.28亿元,占整个军费开支的42%以上。冀晋xx整个被装费用的开支,占其全部经费开支的80%。山东xx1943年被装费占整个经费开支的74%。 3,被服生产采取工厂、群众、xx“三结合”的办法 抗战时期,各xx都建有被服厂、纺织厂、鞋厂等,承担被服装具生产任务。但工厂生产有限,满足不了xx的需求。因此必须依靠群众,特别是广大妇女。全军指战员广泛开展纺织、缝纫等活动,也是被服生产的一支重要力量。 ⑴工厂生产。 1939年18集团军的被服厂,每日能生产400套单衣,200套棉衣;织布厂每月织布200匹;染布厂每日染布50~100匹。1942年被装生产进一步发展,质量有了提高。八路军的被服装具厂从1939年后发展较快。据不xx统计,1939年前,全军共办被服、纺织、制鞋等军工厂79个,拥有军工4600人,其分布:陕甘宁边区9个工厂,700余人;晋西北根据地5个厂,300余人;晋察冀根据地18个厂,1300余人;晋冀豫根据地22个厂,1000余人;山东根据地5个厂,400余人;华中根据地11个厂,700余人;东北抗日联军9个厂,200余人;截止1944年,八路军、新四军军需工厂总数达到248个,较1939年增加了两倍多。 ⑵群众手工缝制 抗日根据地群众,特别是广大妇女,为八路军、新四军缝制被服做出了很大贡献。被誉为“子弟兵母亲”的戎冠秀即是当时的代表。 ⑶xx指战员在大生产运动中也缝制了大量被装。 (四)战场缴获 八路军、新四军的一部分被装利用战场缴获,取之于敌,补充自己。115师平型关大捷,缴获了日军大批被装,仅xx大衣就足够115师每人1件。1941年冬,山东xx铁道游击队奉命截击敌军运列车,缴获1.8万匹洋布,800套军服及军毯等物资,装满了200多只小船。 (五)爱国进步人士捐助 抗战时期,国内“外爱国进步人士”和港澳同胞,以高度爱国热忱,向八路军、新四军捐助了大量被服。新四军军部曾以叶挺军长、副军长的名义,在香港大公报刊登启事,呼吁各界同胞为抗日救国的新四军捐助物资。宋庆龄责成由她创立的保卫中国同盟,为新四军调拨了一批被服等物资。1938~1939年,上海人民开展了群众性的支援新四军运动,通过义卖、义演等募得几十万元,购买了约5万套军衣和药品,捐献给新四军。香港爱国同胞还给陕甘宁xx寄来棉背心、胶鞋、皮大衣、军毯等物资。这些捐献,帮助八路军、新四军解决了被装物资供应的不少困难。 三、被装管理制度 八路军、新四军被装管理制度,是在不断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健全起来的。1941年4月,八路军总部颁发的《连队供给工作暂行条例》,规定了基层单位的被装管理制度。1942年2月中央军委颁布的《八路军、新四军供给工作条例》,除对后勤物资供给制度明确规定外,还要求供给部门协同政治部门进行保护与爱惜被装的教育。为了加强管理,八路军总部还制定了《被装工作条例》。条例就预算制度、报销制度等8个方面作了详细规定。并对用料标准、布匹煮染用料标准、被服尺码规格及标记方法作出了规定,这对当时由各xxxx自行制发被服的情况下,尽可能地统一样式、统一用料、统一颜色、统一管理等起到了重要作用,使被装管理走向正规化迈出了一大步。 四、军服的式样、颜色与用料 抗日战争时期,八路军、新四军军服式样、颜色和用料,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不够统一,一般由各大战略区领率机关决定。多数xx沿用国民党xx的军服式样。颜色以黄、灰居多。用料以粗布为主。 (一)军服式样 军帽。分冬、夏两种。其制式均为直筒圆顶围式。即直筒式帽墙,平面圆帽顶,带弧形帽檐和帽围。帽围前墙端成坡状,后端齐帽顶。帽围两端靠两粒下纽扣结合在一起。冬帽帽围可以放下,后半部可达脖颈,起到护颈、护耳的作用。放下时仍靠两粒纽扣固定于颌下。改编为八路军初期在帽围结合的正上方的帽墙前面正中位置钉有一枚青天白日帽徽。 军衣裤。分冬夏两种,制式相同,各级军官同一制式,士兵服基本同军官服,{wy}不同之处是士兵服上衣腰后左右衣缝上各加有一个布袢。上衣为对襟翻领式,衣襟正中缀5颗纽扣,前襟上有4个明袋,均有袋盖;上面两个口袋袋底为圆形,下面两个口袋袋底为方形;袋口中央各有一颗纽扣,上面两个口袋的袋口与第2颗纽扣平齐,下面两个口袋的袋口与第5颗纽扣平齐。左臂佩布质“八路”或“新四军”臂章。军裤为西式裤,裤腰两边各有一个侧袋,右侧侧袋旁有一表袋。陕甘宁边区xx抗战初期着国民党政府供应的军服,以后穿用与边区党、政、学同一的制式服装。自1943年开始,分为学生服与军服两种。军服式样分中式、西式,有的下身为马裤。1944年冬服开始分1、2、3号和特号,按身高配发服装,穿1号和2号的各占40%,穿3号的占5%,穿特号的占15%。1945年又分男军服、女军服。 (二)军服颜色 八路军总部、3个主力师和新四军等xx的军服颜色有灰、绿、黄、蓝等多种。八路军总部和晋冀鲁豫xxxx的军服为灰色。陕甘宁边区xx的军服分灰、蓝两种。晋察冀xxxx1938年的夏服为草绿色,冬服为灰色,以后统一为土黄色。抗战前期,120师的军服为灰色,1940年后,由于在敌占区买不到硫化青染料,但能从槐树籽等植物中提取出黄色染料,从那时起军服改为黄色。山东xx1943年夏服为绿色,冬服为土黄色。新四军为灰色。 (三) 军服用料 军服用料以粗布(土布)为主,其次为细布(洋布),此外尚有呢、毛、皮等做军服材料。1943年后,陕甘宁边区xx军服用料较前统一,单衣为“半洋布”,衬衣为“纯洋布”,冬衣为“纯土布”。晋察冀xx和新四军2师等xx的军服多用细布材料,样式、颜色也较好。冀中根据地由于开展“打狗”运动,xx曾以狗皮材料制作冬服。八路军总部与120师的冬服,除用粗、细布作面料外,1944年还曾以皮革为材料制发皮短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