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国强:扶持名优白酒产业发展打造中国传统优势品牌_xiao_新浪博客

         泸州市市长、四川省市长协会副会长   刘国强

  中国白酒历史悠久,文化积淀深厚,生命力旺盛,与白兰地、伏特加、威士忌并列为世界四大xx蒸馏酒,是中华民族宝贵的文化遗产和特有的传统产业。保护和发展白酒产业,特别是推进名优白酒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既是发展地方经济、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促进农业增产增效的有力抓手,更是保护传统优势产业、传承民族文化遗产的重要途径。为探究一条中国白酒产业的持续发展之路,本文以泸州市白酒发展为样本进行分析,提出对促进中国白酒产业发展和政策调整等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泸州白酒产业发展的成就与意义

   酒业{zj1}代表,是泸州历史与文化的集中体现。泸州古称“江阳”,素来享有“中国酒城”之美誉,是全国{wy}同时拥有“泸州老窖”和“郎酒”两个{gjj}名酒的地级市,也是我国酿酒历史最悠久的地区之一。对于泸州来说,酒业已不仅仅是一般意义上的产业,芬芳的美酒体现着泸州的历史,承载着泸州这座“中国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厚度。据史料和出土文物考证,泸州酿酒的历史最早可追溯到秦汉时期,“以酒祭祀”、“以酒成礼”、“以酒宴乐”是当时的社会礼仪活动的生动体现。苏轼、黄庭坚等文人墨客也在这里留下了“江阳酒熟花似锦”、“江阳古道多佳酿”、“衔杯却爱泸州好”等瑰丽诗句;朱德留下了“酒城幸保身无恙”的诗句;胡耀邦由衷赞誉“风过泸州带酒香”。明代万历年间(1573年)留传下来的“泸州老窖窖池”,距今已有连续生产437年的历史,是酒类行业{wy}的{gjj}文物保护单位,并被载入世界吉尼斯大全;泸州老窖酒的传统酿造技艺,是{gjj}非物质文化遗产。郎酒的发展则可追溯到1903年的“惠川糟房”,其主打产品有“酱香典范”之美誉;其传统酿制技艺是{gjj}非物质文化遗产;其储酒的天宝、地宝、人和等“三洞”是世界上{zd0}的xx酒库,被载入世界吉尼斯纪录,有“酒中兵马俑”之美誉。同时,泸州还在全国{wy}拥有“泸州酒”原产地理保护标志,建有全国{wy}的占地7500多亩的集白酒生产、交易、科研、展览、检测等功能为一体的白酒集中发展园区。

   酒业{zj1}优势,是泸州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力引擎。酒业历来是泸州的传统支柱产业。因酒业发达,宋时泸州已是全国商税{zg}的26个城市之一;在明代,泸州的“酒窖比井还多”;民国以来到抗战时期,泸州境内白酒{zg}年产量达1800吨,百年以上窖池达300个左右。借长江、沱江舟楫之利,泸州白酒享誉国内,并远销南洋等地,成为了承载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主要民族产业。建国以来,特别是近年来,泸州各级党政坚持优势优先发展战略,在一系列强有力措施的推动下,泸州酒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2009年,泸州市酒类产业完成工业增加值116.1亿元,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为52.3%,占全市第二产业增加值的40%;2009年,泸州的白酒产业万元增加综合能耗不到0.3吨标准煤,仅为规模以上工业平均能耗的1/15,是典型的低能耗、高附加值产业。可以说,酒业既是占据泸州经济“半壁江山”的{dy}大支柱、{dy}大税源,又对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四川、贵州两省正在联手打造中国名白酒“金三角”,作为“金三角”核心板块的泸州也正着力构建中国长江上游名优白酒产业带的枢纽中心和中国白酒的“波尔多”。

   酒业{zj1}潜力,是推动泸州城乡统筹的重要力量。泸州白酒产业的不断发展壮大,带动了粮食种植、生物技术、印刷、包装、制瓶、陶瓷、纸箱、机械、设计、科研开发、物流运输、餐饮等相关产业链条的加快延伸;同时,还促进了有机肥料、有机饲料、昆虫活性蛋白及畜牧业等下游产业的发展。以酿酒的主要农作物高粱为例,近年来,随着泸州市白酒产量的不断增加,高粱价格从每斤1.3元左右上升至2.5元。2009年,全市高粱产量7.8万吨,xx一项就可实现产值近4亿元,带动农民人均增收46.8元;此外,按平均每斤白酒40元的销售价格和每2.5斤高粱酿制1斤白酒的比例计算,酿造成白酒后,每斤高粱可增值10元以上。可以说,白酒产业“点石成金”的作用明显,已成为了推动泸州以工促农、城乡统筹的中坚力量。

二、白酒产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国家宏观产业政策的限制。自上世纪60年代以来,国家基于对粮食安全的考虑,将白酒列为耗粮食产业限制其发展,并在《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06年本)》中规定:白酒生产和酒精生产(除燃料乙醇项目外)被列入国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凡是新建、扩建和改建白酒和酒精生产线需要新增用地的,一律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国家对白酒的这种产业政策,在一定程度上加强了对白酒产业的宏观调控,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但是,其“一刀切”的做法,为中西部地区的优势支柱产业发展套上了“紧箍咒”。从我国白酒产业发展格局看,白酒主产区和名优白酒生产企业,绝大多数分布在中西部欠发达地区。以2006年为例,国内东、中、西部规模以上白酒企业总数为885户,其中,中西部为553户,占62%;全国白酒企业销售总额前10名中,中、西部企业占9名;全国白酒企业利税总额前10名中,中、西部企业占8名。作为泸州这样的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在发展现代工业方面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区位、交通、技术、人才、市场等都明显处于劣势。如果继续延续对白酒产业的“一刀切”限制政策,无异于打压了中西部地区的优势支柱产业,不利于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加快发展和东西部差距的逐渐缩小。

酒类企业的税负偏高。自1993年以来,我国已先后5次调整白酒税收政策:1993年起,规定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5%,远高于黄酒(8%)和啤酒(7%)的税率;1998年起,规定对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00151日起,国家对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在维持现行出厂价25%15%的消费税税率的从价征收办法的前提下,再对每斤白酒按0.5元从量征收消费税,同时取消现行的以外购酒勾兑生产酒的企业,可以扣除其购进已纳消费税的抵扣政策;200641日起,国家取消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差别税率,改为20%的统一税率。定额税率为0.5/斤(500克)或0.5/500毫升;2008年,国家又颁发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把白酒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统一为25%20098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白酒消费税征收管理的通知》中规定,对计税价格偏低的白酒核定消费税{zd1}计税价格。

按照现行的税收政策,白酒行业税负已远远超过其行业总体盈利水平,严重影响了国内名优白酒企业的盈利及生存能力。据2001年上市公司年报显示,自2001年新税制实施后,当年泸州老窖、古井贡、沱牌曲酒、兰陵陈香均出现业绩下滑,净利润比2000年分别减少了72.93%54.43%69.89%34.31%2009年白酒消费税新规的出台,以2008年国内主要白酒上市公司的报表估算,可能会导致公司净利润下降15%-20%。在高税负之下,白酒企业要么通过降低企业成本消化,要么通过提高终端产品价格转嫁给消费者,但在多年高税负的情况下,目前这两个办法已经走到了{jz},容易导致白酒企业千方百计规避税费。同时,由于白酒企业盈利水平较低,也不利于我国传统民族工业的保护和壮大。

   财税利益分配不尽合理。近年来,西部地区的四川泸州、宜宾和贵州遵义等地依托资源优势,大力支持白酒产业发展。以四川泸州为例,市财政每年都设立1000万元的酒业发展基金,专项用于酒业技改扩能、科技创新、争创品牌和窖池资源保护等,有力地推进了白酒产业的持续快速发展。

   虽然地方政府在发展白酒产业方面做出了大量努力,但从现行税制来看,白酒消费税属于中央税种,不是共享税;增值税中央分享75%,地方分享25%。这就意味着酒业消费税的全部以及增值税的绝大部分都上划中央,地方财政只能分享到极小的比例。实行这种税制虽然有其积极意义,但它的弊端在于没有充分考虑到东西部的发展差距,不利于推动像泸州这样一个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加剧了区域之间失衡和协调。同时,由于地方的积极性受到影响,容易导致地方政府对白酒企业规避税费睁只眼、闭只眼,而中央鞭长莫及,实际征收的情况并不理想。

   市场无序竞争现象较为严峻。由于国家在酒类产品的质量标准、准入门槛、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和完善,使得一些假冒伪劣和低端产品有了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无序竞争现象较为突出;在酒业管理和执法体系方面,存在工业、商务、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九龙治水”的现象,在很多地方和环节存在监管的“真空”状态;一些地方政府出于自身经济利益的考虑,存在较为严重的地方保护主义,市场监管责任尚未真正落实,市场经销秩序还比较混乱。

   支持开拓国际市场政策不够。在国外,许多国家都将酒类产品提升到“民族工业”的高度,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大力支持其走出国门。例如,法国的波尔多盛产葡萄酒,当地政府因势利导,培育了众多xx的酒庄和品牌,建立了一整套严格和完善的葡萄酒分级与品质管理体系,不仅采取多种措施对这些品牌提供“原产地”保护,而且每年都花费上千万欧元宣传波尔多葡萄酒品牌,支持其出口占领国际市场。再如,苏格兰威士忌酒的推广也是由政府主导,当地政府在政策层面上也给予酒类企业扶持。

   在国内,还没有真正认识到白酒是堪与丝绸、瓷器等媲美的中国传统民族工业,甚至还没有认识到白酒的出口将会产生更大的经济社会效益和辐射带动作用。国家虽然也建立了白酒出口退税制度,但整个政策导向是将酒业作为限制性产业来发展,从根本上就缺乏引导白酒企业如何走向国际市场的宏观政策和机制,政府在白酒产业发展中还没有充分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在这种政策和机制指导下,我国在建立出口白酒企业的鼓励政策、培养白酒国际人才、破除贸易壁垒、开展白酒文化宣传和引导等方面都还没有制定一个统一、明确的战略措施。这也是我国近年来洋酒大举占据中国酒类市场,而中国传统白酒却在国门外望洋兴叹的主要原因。

三、支持名优白酒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区别对待,科学布局。一是科学制定白酒产业发展规划,调整“一刀切”刚性限制政策。在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基础上,由国家牵头制定一个全国性的白酒产业发展规划。科学划分和布局白酒发展的重点区域(传统区域)、适宜区域、一般区域、限制区域,建立白酒优势企业和优势品牌目录。对列为重点区域(传统区域)的地区,以及优势企业与品牌,取消对其发展白酒产业的限制;对于其它区域和企业,可根据不同情况实施适当从紧措施。二是对中西部地区酒业发展给予更大的支持。按照国家统筹区域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的宏观导向,根据中、西部开发的相关政策规定,在中、西部优质白酒主产区通过建立特色产业示范区(如在以四川泸州、四川宜宾、贵州遵义为核心的名酒金三角区域建立长江上游名酒经济带)等形式,出台科技创新、技术改造等相关的优惠政策,鼓励率先发展,形成区域示范带动效应。对于该区域内的重点白酒企业和品牌,作为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给予重点支持,使名优白酒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发挥其对欠发达地区的促进效应。

   降低税率,培育品牌。一是取消外购白酒连续生产不许抵扣消费税政策。取消外购白酒连续生产不许抵扣消费税政策,有利于xx酒厂对小型酒类企业进行整合,从而避免资源浪费,更有利于品牌的培育和壮大。二是取消白酒类产品广告宣传费所得、税前xx不予扣除的政策。目前,我国酒类企业多数面向国内消费者,出口的酒类产品很少,资金、品牌与外国企业相比有一定差距。取消白酒类产品广告费所得,税前xx不予扣除的政策,促进我国骨干白酒企业积累资金、扩大出口、开拓国际市场等都有积极作用。三是在增值税计算中,把农产品采购进项税按13%抵扣,改为17%抵扣,以解决白酒产品与其他产品纳税不均衡的矛盾。四是适当降低或取消从量消费税。0.5元的白酒从量消费税从实际操作效果来看,并没有达到“扶优限劣”的初衷,反而起到了“捆住”大中型国有企业手脚,让不法小酒厂趁机侵占白酒低端市场的巨大作用,阻碍了白酒产业的健康发展,应适当降低或取消从量消费税。

   利益分享,互促共赢。国家应在充分考虑基层的实际困难,正视东西部发展差距的前提下,研究和制定符合实际的中央和地方财税分享体系。特别是对于中西部地区,应将白酒的消费税由原来的中央独享改为中央、地方分享;同时,增大地方财政分享增值税的分成比例(可以按60%归属中央,地方财政分享40%的模式)。通过分享机制,激发地方、企业的积极性,形成中央增收、地方发展、企业受益、群众得利的良好格局。

   扶优限劣,规范发展。通过建立“扶优限劣”的体制机制,可以把小酒厂和低端酒占用的粮食资源向名优企业和品牌集中,从而实现集约节约发展,发挥出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健全相关法律法规,理顺管理体制,规范白酒发展秩序:一是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应根据白酒产业发展的实际,找准白酒监管的重点、难点和盲点,抓紧研究和制定一系列规范白酒产业发展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二是明确质量标准。应参照国际上白酒的质量标准,结合中国实际制定白酒质量标准体系,对不能够达到标准的企业实行强制退出制度;三是适当提高准入门槛。应对进入白酒生产行业的投资规模、技术要求等进行明确,对达不到要求的实行逐渐淘汰;四是理顺管理体制。应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明确白酒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管主体,明确监管责任,甚至可以考虑成立专门的酒类监管、执法部门或队伍;五是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责任,对制假贩假等行为进行坚决打击。

   鼓励出口,走向国际。一是国家要积极帮助有实力的企业通过在国外建厂和合资等方式,将xx白酒推向国际;二是要及时将国际酒类市场的政策、信息、所需手续传递给国内白酒企业,便于企业做好充分准备;三是要积极建立和制定合理、对等的贸易条件,打破不公平的贸易壁垒;四是要在出口退税政策基础上,积极研究并建立系统的、完善的对出口白酒企业的鼓励政策;五是要加大对白酒文化的宣传和引导力度,引导国外消费,让世界更加了解中国的白酒文化;六是要加快培养白酒国际化的专业人才,特别是从白酒国际化的贸易人才和操作研究人才,为白酒国际化提供智力支持,坚实地迈开中国白酒的国际化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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