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 一、哪些毕业生应该申请实行人事代理? 凡通过双向选择,已同外资企业、股份企业、私营企业、民营企业、各种中介机构等非国有单位和实行聘用制的国有企、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择业期内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目前正在择业的毕业生;准备复习考验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各类毕业生等,均应实行人事代理。 二、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程序 答:根据毕业生的不同情况,毕业生人事代理手续办理程序分别是: (1)择业期内已联系到接收单位的毕业生——持有接收单位签章的《就业协议书》到洛南新区市行政服务大厅人事局窗口盖章----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送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并将毕业生档案经转交人才中心----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洛南新区市行政服务大厅人事局窗口盖章——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人才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2)择业期内暂未联系到接收单位或准备复习考研的大专以上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到洛南新区市行政服务大厅人事局窗口盖章(学校也可集体为毕业生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毕业生将《就业协议书》交所在学校,由学校统一到有关部门办理《就业报到证》,并将其档案转交生人才中心——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到洛南新区市行政服务大厅人事局窗口盖章——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人才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3)择业期内已就业,现要求改派到人才中心实行人事代理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原接收单位同意解除协议证明或原派遣地人事局同意改派的证明,原就业协议书和洛阳市人才交流中心同意接收证明到学校办理改派手续——学校将毕业生档案转交人才中心——持新的《就业报到证》到洛南新区市行政服务大厅人事局窗口盖章——毕业生持新《就业报到证》人才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 |